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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可‧歐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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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可‧歐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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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他是歐克秀
跳脫所有「主義」限制
最具顛覆性的保守主義政治哲學家

歐克秀的學理廣博,涵蓋政治、道德、教育等多面向。他對理性主義提出批判,反思傳統的意義,並探詢自由、公民、社會與政治間錯縱複雜的關係,講求「實踐」的重要性。
思想凝練的歐克秀透過獨樹一格的脈絡,深入思考個人與所處社會的關係。他主張人類的經驗是透過不同且有若干涉預設條件的「理解平台」而成,由「實踐」引導。我們的思想受現實經驗引導,在這過程中,感覺與經驗並不能輕易的被分割開來,但這並不代表人的主觀經驗創造了現實,這些條件會互相牽引,形成我們認知世界的網絡。
歐克秀的思想與其著述出了名的難解。他於1975年出版的重要著作《論人類行動》(On Human Conduct),濃縮了他所有的政治思想,由於洗練、簡潔,充滿了預言,至今無法譯成中文。
在中文著述欠缺的當下,本書以平易近人的例子與筆調,將概念導入日常生活,細分為15個章節、7個主題,娓娓道來這位政治哲學家的璀璨思想,看他是如何被稱為保守主義者,骨子裡卻顛覆性十足。

本書特色

‧「政治與思想」出版計畫編輯委員會(依筆畫排序)
吳豐維
陳宜中
曾國祥
葉浩

‧系列導言撰寫者
「政治與思想」出版計畫編輯委員會,共同撰寫。

1、輕──開本尺寸精小,便於攜帶閱讀。
2、不沉重──分量適中,適合社會大眾、高中生、大學生閱讀。
3、重要作者──由海內外專家學者費時數年撰寫,並通過嚴謹審查。
4、便於理解──以簡單易懂的文字,深入淺出介紹當代重要的政治哲學家理論與重要觀念。
5、切合時事──內容貼近當代社會,以展望未來之姿回顧經典人物與議題,提供反思與對話。
6、展望──期待這系列書能作為橋梁,串連深刻思想、觀念與普羅大眾。

 

作者簡介

曾國祥
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 政府學系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合聘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政治思想史、政治哲學與比較政治思想,並有學術論文發表於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Chicago-Kent Law Review,Philosophy East and West,Collingwood and British Idealism Studies,《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歐美研究》、《台灣民主季刊》、《思想史》、《哲學與文化》等中外專業期刊。曾獲得科技部傑出研究獎。

導言
‧哲學與政治
每年十一月的第三個星期四,是「世界哲學日」。
聯合國科教文組織(UNESCO)定立這個日子,賦予了哲學這歷史最悠久的人類知識探索活動嶄新且重大的國際使命:促進不同文化之間的理解,從而學習如何共存,攜手尋求國際社會當前所面臨的各種政治、經濟與環境的共同挑戰。
且看二○一二年世界哲學日當天,科教文組織總幹事博科娃(Irina Bokova)的發言:

面對錯綜紛雜的當今世界,哲學思考首先需要我們謙卑下來,從自己立場退後一步,參與理性的對話,並針對我們所無法左右的挑戰,共同提出應對的措施……我們遇到的困難愈大,愈需要通過哲學來理解和平與可持續發展的問題。
……哲學的多樣化是我們培養兼具包容與寬容的全球公民意識之最大財富。面對無知以及不寬容的泛起,哲學有助於相互理解。

我們會發現,哲學不但被賦予了一個推動世界和平與人類永續發展的重任,也肩負著促進全球公民意識的使命。
哲學之所以能承擔、回應人類共同問題的首要理由,在於作為一種反思活動,以自身想法或錯誤為前提,因此在智識上必須謙卑,再展開與異己的真誠對話。一方面分析、挑戰人類共同未來的重大問題之癥結所在,一方面排除自己的盲點,並確認彼此的看法與價值排序,從而確立可能的出路與選項。
政治(Politics)一詞淵源於古希臘的「城邦」(Polis)概念,對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等人而言,對政治的探討就是對正義國度的追尋。
現代主權國家的政治發展出比過去更複雜多元的面貌,研究者思考的政治現象涵蓋巨觀的統治原則到微觀的身體規訓,而致力於思索政治「應然面」的政治哲學因此有其急迫性。舉凡新科技帶來的各種倫理議題、全球暖化與貧富差距的加劇、國際間的互動原則以及經濟危機時的互助合作、共同和平的維護與人類尊嚴的捍衛,乃至戰爭期間與之後重建過程的正義,全都涉及了「自由」、「平等」、「正義」等核心概念。
結合了上述兩者的政治哲學,正是對政治的本質與其相關概念的系統探究,關乎自由、平等、民主、主權、權威、正義、意識形態..等等。儘管這世界的現象流變不息,我們還是可以透過掌握政治哲學的基本面貌,掌握一切最根本思考的基礎。

‧政治哲學的翅膀
對亞里斯多德這些古代哲人而言,政治哲學的必要無庸置疑,因為它與人類理性動物的本質以及幸福人生的追求密不可分。
我們如果無法掌握政治哲學的核心概念與論述,恐怕難以清楚把握二十世紀迄今的重大社會變遷,諸如:法西斯政權的崛起、極權體制裡的平庸之惡、冷戰的意識形態對峙、全球青年的造反與叛逆、種族與性別平等的追求、全球化與新自由主義的逆襲、宗教基本教義與極右派勢力的崛起、數位利維坦與監控社會的誕生..等等。在愈趨渾沌的時代裡,我們愈需要政治哲學的洞見。
政治哲學將促進我們表達自身立場和參與國際對話的能力,善盡我們身為國際社會或世界公民社會一分子的責任。更重要的是,政治哲學素養的普遍提升,能夠讓一國之內意見相左甚至對立的公民進行理性的對話、走出對立,且能在清楚各種選項以及價值排序的前提之下,尋求真正的共識或適當的妥協。
本叢書正是在如此背景與期待下誕生,分為兩系列,第一個系列以思想家為主題。意在為讀者開啟一扇門,深入一個思想家的人生與思想歷程,見證一個心靈的偉大,見證一個時代的發展。
第二個系列則以觀念為主題。柏林曾引述德國詩人海涅的話語,指出觀念的威力足以摧毀一個文明,因而用觀念史的眼光、以觀念為軸心,考掘與爬梳政治哲學中的核心概念,考察它在跨時代背景下的發展與影響,得以讓我們掌握哲學漫長的歷史演變、內涵,分析人類共同未來的重大問題之癥結所在。

‧人類真的可以活在一個沒有政治的世界嗎?如果不可能,那什麼才是更好的政治?
無論最終的解答是什麼,我們都需要為自己的想像力安上翅膀,而那雙翅膀就是思想的洞見。當人們開始想像集體美好的可能,政治的哲思就開始了運作,政治哲學就不再是多餘的頭腦體操,而是一種必要。
一九七一年,在反體制的熱潮裡,約翰‧藍儂吟唱出了他的〈想像〉(Imagine),要眾人認真地想像一個沒有宗教、國家、戰爭與私人財產的未來。
雖說我們可能也如藍儂唱的那樣,始終是個「夢想家」(Dreamer),但在清楚各種選項以及價值排序的前提之下,尋求真正的共識或適當的妥協,確是歷來夢想家,也是未來夢想家們鍥而不捨追求的最完美境地。
──獻給更美好的未來。


前言
最不妥協的自由導論
理性是一種很奇妙的力量。雖然沒有人會反對理性的使用可以破除權威迷思、實現個人自由,但理性的誤用與越界,卻可能製造出更巨大、更嚴密的權威牢籠,嚴重箝制個人自由的空間。在我們的時代,理性幾乎已經成了人性的同義詞,而有關人性的自我反噬,歌德的這句名言至今依然發人深省(quoted in Franco,1990,214):

我必須告訴我自己,我想這是真的,人性終將征服一切,只是我同時有點擔心,世界將因而變成一座大醫院,而每個人都將成為他人的人道照護者。

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的時代既是一個理性狂飆的年代,也是一個權威迷惘的年代,因為理性雖然替我們掃除了舊的困惑,卻又為我們帶來了新的困擾。也因此,縱使在我們的時代,自由的處境仍舊波濤洶湧,因為就在人們開始把自由視為人類最珍貴之價值的此刻,來自科學、道德、政治、乃至於哲學自身的各種權威迷思,非但沒有消散退場,反而以國家之名重新集結,並打著共同福祉的旗號,宰制了眾聲喧嘩的社會,擄獲了渴望自由的心靈。那麼:

自由到底是什麼?
現代社會為何依然潛在著自由危機?
自由在什麼條件下可以獲得最大限度的實現?
自由與傳統的關係為何?
自由與道德權威的關係又是如何?
自由如何可能在現代國家(the modern state)的建制中獲得實現?
現代國家在什麼意義上具有道德特徵?
如果說國家是人的組合,我們要怎樣區分政治組合的不同形態?
如果說具有道德特徵的政治組合,就是所謂的法治,我們又應該如何理解法治的要素,諸如公民、規則、權威、義務與正義?
為什麼在法治國家中個人自由可以最不妥協的方式獲得實現?

在本書中,作者將依循歐克秀(Michael Oakeshott, 1901-1990)的論述理路,來回答這些公民社會的基本問題。依作者之見,就捍衛「最不妥協的自由」這點來說,這位英國哲學家的思想遺產,蘊藏了許多超乎他同時代學者的真知灼見;在介紹當代政治思想家的叢書中,若是獨漏歐克秀對於個人、社會與國家條件的哲學剖析,將是一個莫大的缺憾。
事實上,這位曾在劍橋、牛津與倫敦政經學院(LSE)輾轉執教過的英倫哲人,在辭世時曾被英國媒體譽為「盎格魯撒克遜傳統,從約翰密爾、甚至柏克以來,最偉大的政治哲學家」(Daily Telegraph )。但一個同樣不爭的事實是:歐克秀在西方學界所享有的聲望,與他在華語世界得到讀者青睞的程度,明顯不成比例。探究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幾點:
一、就哲學氣息而言,與當前主流的分析哲學不同,歐克秀的學思歷程受到觀念論(Idealism)不小的影響,他大體上接受黑格爾的說法,寧可相信哲學家是「米諾瓦的貓頭鷹,只有在夜幕低垂時才會展翅高飛」(Hegel,2001,Preface,23)。
二、就表達方式而言,歐克秀同時繼承了英國文人擅長於「散文」而非「論文」寫作的古老傳統,並喜愛以「類比」(analogies)與「隱喻」(metaphors),來闡釋道德與政治思想的深意。
三、就代表著作而言,集結歐克秀畢生思想精華的《論人類行動》(On Human Conduct,1975)一書,因過度精煉並充滿哲學「警語」(aphorisms)與歷史「想像」(imaginations),而導致不少讀者望而卻步。
四、就思想立場而言,從歐克秀有關人類處境的深邃探索,讀者很難找到可以現學現用的道德法則或政治意見,更別說歐克秀獨特的政治思想觀點,同時容有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個人主義與社群主義、辯護與駁斥現代性的詮釋空間,很不容易分門別類。
五、就政治現實而言,歐克秀的政治哲學難以化約為一套目標明確的政治綱領、行動方案或政策指南,因此難以在「政治理性主義」長期當道的華語世界中引起思想共鳴。
但正也因為這些獨樹一幟的特點,使得歐克秀在西方政治哲學版圖上佔有一席之地。在這本小書中,作者想要與讀者一起在歐克秀的嚮導下,從事一場「觀念探險」,也就是朝向以自由為軸心的政治觀念星座,開啟一場哲學思辨之旅。
無疑地,我們對於「最不妥協的自由」的探討,是在現代國家的歷史場景中進行的;扼要地說,我們最關注的一道詰問是:生活於多元社會的個人,如何可能與道德權威共處,並在遵循國家法律義務的同時,保有最大限度的自由?
追隨歐克秀的敘述理路,讀者將會發現,以近代歐洲的思想傳統與歷史經驗而言,唯有當人們是生活在法治的「公民聯合體」(civil association)之中,有關公共事務的討論與公共秩序的建立,完全依據成員對於「非工具性的規則(也就是法律)的權威的共同承認」,個人自由才能以最不妥協的方式獲得實現。換句話說,對歐克秀來說,和自由最為相容的國家理念不一定是民主,也未必伸張社會正義,但絕對必須具備法治的精神:法治才是個人自由的堅固堡壘。


 

目次

導言

前言 最不妥協的自由
第一章 哲學的意象(I)──一段沒有終點的思想旅行
哲學家是「思想的受害者」
理論家「依據條件」認識世界
半途而廢的哲學家
本書的探索範圍

第二章 哲學的意象(II)──一場沒有最終結論的人類對話
多元差異
內在觀點
自主判斷
行動世界

第三章 自由的意義──沒有自由,人就什麼都不是了!
自由即自我認識
自由與必然性
自由即自我彰顯
自由與實踐體
自由作為一種生活方式
自由與歷史

第四章 傳統的意義──沒有傳統,人就沒有實現自由的場所了!
保守:認真對待人的處境
激進:努力超脫人的處境

第五章 權威的難題──在放縱與宰制之間
個人與社會
內在權威
外在權威
理論的魔術師
知識與價值的仲裁者

第六章 道德的難題──在邪惡與至善之間
非工具性
一般性
語言性
完美不朽?

第七章 政治組合(I)──探索政治的新路徑
政治概念的分歧
政治語言的含混
政府職權的迷思
政治是人類永恆的困境

第八章 政治組合(II)──以公民觀點思索人際關係
公民狀態
公民聯合體
公民關係

第九章 政治組合(III)──公民聯合體完全是由規則所組成
法治
法律

第十章 政治生活(I)──以法律體系彰顯公共關懷
立法
司法
治理

第十一章 政治生活(II)──法律就是權威
法律權威的來源
終極論證的批判
生活方式的承認

第十二章 政治生活(III)──義務來自對規則的承認
義務與德行
公民義務

第十三章 政治生活(IV)──政治不是沒有道德,而是另有道德
政治道德
程序正義
社會正義

第十四章 政治判斷──以公民利益形成政治決議
政治審議
實踐理性

第十五章 國家的特徵──政治哲學與政治思想史的會通
政治意識的邊界
法律政體
目的政體

結語 顛覆與守成

著作及引用書目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書摘/試閱

第八章 政治組合(II)──以公民觀點思索人際關係
公民狀態
就像朋友是敵人的相反,公民狀態是不自由生活的反面。
公民觀念是討論「公民聯合體」的必經起點,因為「公民聯合體」作為一種「道德聯合體」,體現著許多理論家曾經夢寐以求的、有關人群聚集的道德理想,此即所謂的「公民狀態」(the civil condition)或「公民關係」(civil relationship)。
公民聯合體」的理想特徵,一言以蔽之,就是象徵著自由的公共生活狀況的「公民性」(civility)(OHC,108)。據此,如果說理論家的首要任務,是「藉著條件」來對原有認識進行再認識,從而擴大我們知識的範圍,並藉以減少我們的迷思與困惑(cf. OHC,1),那麼,對歐克秀來說,政治哲學(作為一種理論探索)的基本使命,即是重新理解「公民性」的內涵與條件。正也因為這裡的重點是政治哲學,所以接下來有關「公民性」的剖析,主要是就其理想特徵(an ideal character)而言,而不涉及偶然流變的具體處境。換言之,我們必須謹記,歐克秀不僅力保政治哲學與政治實踐之間的批判距離,而且力求歷史知識(政治思想史)相對於哲學探索(政治哲學)的自主性。
簡潔地說,與哲學對於條件或理想特徵的求索有所不同,倘使我們的理解旨趣,是某一特定時代中的某一個別作家對於公民性的特殊解析,那麼我們就必須轉向歷史研究,也就是投向政治思想史的懷抱,因為歷史作為一種理論探索的主要任務,即是依據過去、流變、脈絡等設定,來討論某一具體事件或行動的意涵。總而言之,基於知識觀點的多元性,歐克秀認為政治哲學與政治思想史,雖可相互對話,卻不應彼此替代。
在本書的尾聲,作者將回頭簡介歐克秀有關現代國家的歷史特徵之敘述架構。現在我們僅需注意:
基於近代政治意識是在「法律政體」與「目的政體」之間迂迴搖擺的事實,歐克秀透過歷史敘述所試圖傳遞的訊息,如前所述,主要是在點出政治語言的含混性與模糊性,而法治一詞的混淆,即是其中最為顯著的一個例子。
為了避免語意不清的爭端,歐克秀在《論人類行動》中於是引進一組拉丁詞彙來表達「公民性」的理想特徵:以civitas 表示理想的「公民狀態」,亦即崇尚自由與法治的「公民聯合體」;以cives 顯示加入此一關係的成員身分,亦即「公民」;以lex 作為公民之間相互聯繫的公平條件(terms),亦即「法律體系」;以respublica 統稱此一關係的廣泛條件,亦即「公共事務」或「公共關懷」(OHC,108)。

公民聯合體
「公民聯合體」的成員不是志同道合的朋友,甚至可能是彼此仇視的敵人。
根據這組拉詞彙,我們可以將「公民聯合體」的特點重新整理如下:
一、「公民聯合體」是由自由行動者組成的一個「實踐體」:組成「公民聯合體」的「公民」,既不是受到社會過程或心理機制所制約的原子個體,也不是追求實質的共同目標的夥伴或同仁,而是根據一套公平的「法律體系」(a system of lex)而聯繫在一起的「自由行動者」。
二、「公民聯合體」是一套公平的「法律體系」:「公民聯合體」所規定的「公共關懷」,與任何實質慾望的滿足無關,而僅只涉及公民在從事各種選擇與活動時,所同意接受(subscribed to)的非工具性的道德條件。
三、「公民聯合體」表徵著一種道德關係:在「公民聯合體」中的公民關係因此是一種道德關係,因為它毫不涉及有關行為後果的權宜考量,而僅只關注所有行為一概涉及的公平條件(terms),也就是法律(see esp. OHC,112,122,158,174)。
再一次地,歐克秀的定義哲學氣味十足。
但我們也不要忘了,歐克秀是一位體系化的哲學家,前文有關自由和道德的討論與他的政治哲學之間具有高度的連貫性。因此,在逐次解釋各項條件之前,我們不妨先配合本書前半段有關「工具性的實踐體」與「非工具性的實踐體」的區分以及道德的三項特性,來顯現接通全書論政的一個重要環結:
「公民聯合體」是充分體現自由之共生活狀態的一種「道德聯合體」,因為組成「公民聯合體」的規則(法律)具有道德的非工具性(非目的性)、一般性(共同性)與語言性(在地性)等特徵。
先舉幾個例子,來幫助讀者掌握其意涵。首先,「公民聯合體」最顯著而關鍵的特徵,就在於它完全是由規則(rules)所組成的一種關係或程序;而藉著規則(亦即法律)來思索人類活動(尤其是政治活動)的道德性,則是西方文化十分獨到的一個特色。
再以網球為例。我們有很多方式可以觀察一場網球比賽的進行,譬如科學考量(如球員各項表現的數據)與歷史考量(如網球運動的發展與演變),以及本書特別關注的權宜考量(各種求勝的策略)與道德考量(如不應服用禁藥)。

非工具性的法律規則
雖然權宜考量也可能涉及規則,例如一位選手每天固定練球八個小時,一支球隊訂定集訓的目標,但道德考量所關注的規則,卻與任何實質目的的滿足或共同目標的達成無關,而僅只涉及「非工具性的程序條件」,也就是球員之間應該如何平等相互對待的權利義務關係。換言之,一場比賽除了精采程度之外,通常還會浮現公平(fairness)與否的問題。如果球員不是在某種公平的網球規則之中負擔相同的權利義務,則網球比賽根本就不可能進行。同理,法治作為一種政治組合,亦即「公民聯合體」,其核心思路,就是將公民關係想像為一場網球比賽中的參與者,彼此共同承認一套「非工具性的法律規則的權威」。

共同的政治組合
雖然如此,「公民聯合體」不同於諸如棒球或網球這類日常活動的特殊性,在於它是我們因出生而加入因死亡退出的一種非選擇性的政治組合。就此而言,與我們共同組成「公民聯合體」的政治夥伴,「並不是我們特別喜歡的人,也不是和我們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是我們鄙視或仇恨的人,但我們必須和他們形成一種〔法律〕關係,因為我們與他們比鄰而居,或在共同的處事中和他們休戚與共」(NB,421)。而既然「公民聯合體」關係著公共事務的處理,它的規則(也就是法律)因此所牽涉的,無疑是全體公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這點來說,公民法律的管轄範圍與義務要求,顯然要比棒球或網球活動更為普遍與廣泛;而且,不像棒球或網球,「公民聯合體」中並不存在著可以隨時化解規則在使用上所引發的種種爭端的一本「手冊」。
不僅如此,網球比賽,正如政黨、大學、公司、工廠、社團、朋友、俱樂部等等,各自有其特殊的實質目的,並可提供行動者多樣差異的「預期與想像結果」之滿足,因此在定義上屬於「事業聯合體」,萬萬不可與「公民聯合體」相混同。換句話說,雖然「事業聯合體」必然涉及道德議論,我們不要忘了,道德是所有實踐的實踐;但「事業聯合體」的特徵原則上取決於其所追求的實質目的,而不像「公民聯合體」完完全全是依據規則而組成的。
舉例而言,消防隊的存在目的就是救火,縱使消防隊有其特殊的活動規則,例如:消防法規、輪休表、出勤要點、教育與訓練規章等,但這些規則並無法界定消防隊的存在目的,反之這些規則通常是為了其存在目的而被制定出來的,而且遵守這些規則並不能自動完成其存在目的:很顯然地,光憑消防隊員對於消防法規的認識與承認,是無法撲滅任何火災的(OHC,116-117)。
總而言之,「事業聯合體」的特點是透過交換、管理、政策等權宜考量,來追求共同目的或集體目標,但「公民聯合體」的特點卻剛好相反,因為除了共同接受的規則之外,其並未預設任何實質的共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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