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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統治的藝術:中華帝國晚期的日常政治(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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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統治的藝術:中華帝國晚期的日常政治(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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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以明代沿海衛所為背景,剖析在明朝世襲軍戶制度下軍戶家庭與官府的互動,著重描述和總結了承擔兵役義務的軍戶如何趨利避害,制訂出種種策略以優化自身處境。他們既未公然蔑視權威,亦非俯首帖耳,而是在反抗與服從的“中間地帶”運作,以期將需要付出的代價降到*,同時使利益*化。

本書分三大部分,分別講述了福建軍戶在原籍、衛所和軍屯的生活。本書的一大特色在于,運用了大量家譜、地方志、口述史等民間資料,講述了許多發生在軍戶生活中有趣的故事。真實而鮮活的案例,輔以嚴謹、細致的考辨,構成了這本講述百姓自身歷史的社會史著作。

作者簡介

著者簡介

宋怡明(Michael Szonyi),哈佛大學東亞語言文明系中國歷史學教授,費正清研究中心主任,明清及中國近代社會史學家。擅長利用歷史人類學和田野調查方法研究中國東南亞地區的社會史。著有Practicing Kinship: Lineage and Descent in Late Imperial China(2002),Cold War Island: Quemoy on the Front Line(2008),The Art of Being Governed:Everyday Politics in Late Imperial China(2018);編有The China Question: Critical Insights into a Rising Power(2018),A Companion to Chinese History(2017)。

譯者簡介

鐘逸明,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研究生。本科就讀于北京大學歷史學系,碩士就讀于牛津大學圣十字學院。研究興趣包括中國現代史和華人華僑史。曾翻譯畢可思(Robert Bickers)著The Scramble for China:Foreign Devils in the Qing Empire,1832—1914(尚未出版)。

名人/編輯推薦

  • 榮獲美國《選擇》雜志2018年度“杰出學術著作獎”。
  • 知名媒體人高曉松、廈門大學教授鄭振滿、耶魯大學教授濮德培、《逃避統治的藝術》作者詹姆斯斯科特盛譽推薦,《明朝那些事兒》作者當年明月、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主任科大衛傾情作序。
  • 由小歷史見大歷史,由百姓小故事討論時代大問題。從明代軍役制度及軍戶的因應之道入手,再現政策與人性的博弈,反思明朝治國得失,促使我們思考什麼才是好制度。
  • 宋怡明教授普通話流利,熟知福建民間的風土人情,收集了大量家譜、地方志等*手民間資料。他作為以歷史人類學研究為標志的“華南學派”第三代學者之翹楚,經常引用他口中的“祖師爺”傅衣凌先生的話:歷史研究不可以在圖書館做,要去跑田野。

目次

登場的家族 1

中文版序一 5

中文版序二 7

導論悲苛政一門入軍戶 嘆淒涼三子死他鄉

明代中國的日常政治 1

第一部分 在鄉村

第一章服兵役賢弟勇代兄 分家產幼子竟承嗣

徵兵、軍役與家庭策略31

第二章藏禍心惡少誣富族 噤蜚語軍叔訪故親

士兵與親屬的新社會關係87

第二部分 在衛所

第三章亂海疆倭寇混真假 犯走私官匪淆黑白

沿海衛所與海上走私113

第四章結連理戍兵入鄉俗 辦衛學軍官傳書香

衛所裡的新社會關係155

第三部分 在軍屯

第五章遭構陷家門逢厄運 詛書吏屯卒雪冤情

軍屯內的製度套利185

第六章施巧計軍戶取民籍 聯鄉誼一廟奉二神

屯軍與百姓社會關係之處理233

第四部分 餘 音

第七章認同宗異姓成親族 作始祖關帝顯神威

明代軍事制度的遺產277

結論307

致謝339

參考文獻343

出版後記367

書摘/試閱

明代中國的日常政治

凡是國家,必有軍隊,用以保衛國土、攘外安內。很遺憾,這一歷史規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軍事制度普遍存在,從這裡入手做研究往往卓有成效。我們不僅能通過該制度了解國家如何運作、互相影響。這是因為,國家擁有軍隊,自然意味著擁有士兵。動員民眾參軍是國家不得不面對的最常見的挑戰之一。在歷史上的幾乎每個國家中,都有一部分人或自願、或不自願地以當兵的方式為國家服務。如何動員民眾參軍?國家的抉擇,對軍隊的方方面面—從指揮結構到軍事戰略,從籌措軍費到後勤補給—均意義重大,亦深刻地影響著在伍服役的士兵。

本書討論的是:在明代(1368—1644)中國東南沿海地區,國家的軍事動員決策所帶來的影響。重點不在於相關決策造成的軍事、後勤或財政後果,而是其社會影響,即軍事制度如何形塑普通百姓的生活。我將在本書中講述一個個明代平凡家庭與國家機構之間互動的故事,並考察這種互動如何作用於其他社會關係。明代百姓如何因應兵役之責?他們的行為引發了哪些更廣泛的後果?這兩個簡單的問題,佔據著本書的核心位置。

萬曆年間(16 世紀晚期)生活於泉州近郊的顏魁槐,為我們留下了一段翔實的記述,從中可以看到他的家族是如何回答上述兩個問題的。“傷哉!”他以哀嘆開篇,接著寫道:

勾伍之毒人也,猛於虎。我祖觀田公六子,三死於是焉。弟故,兄代。兄終,弟及。在留守衛者一,斃於滇南者二。今朱家自嘉靖六年著役,抵今垂八十載,每回家取貼,萬里崎嶇,子姓待之若平(憑)空開騙局者。然曾不稍加憐恤,竊恐意叵測,我家未得晏然安寢也。故紀伍籍譜末,俾後人有所據,稽考從戎之繇、勾清之苦,與二姓合同均貼始末,得先事預為之備焉。

洪武九年抽軍,本戶顏師吉戶內六丁,六都朱必茂戶三丁,共合當南京留守衛軍一名。先將正戶顏丁應祖應役,乃觀田公第四子,時年一十四歲,南京當軍病故。勾次兄應安補役,逃回,稱作病故。勾長兄應乾補役。洪武十四年,調徵雲南,拔守楚雄衛,百戶袁紀下分屯種軍。在衛二十八年卒,今有墳墩在。生子顏關、顏保。永樂八年勾軍,推乾第五弟應崇起解補,在途不知日月病故。

至宣德三年,稱作沉迷,將戶丁顏良興寄操泉州衛,至正統三年戊午故。勾朱必茂戶丁細苟補操。至景泰三年,將細苟起解楚雄,本戶貼盤纏銀二十二兩五錢、棉布三十匹。細苟到衛逃回,冊勾將朱​​末初起解,本戶又貼銀二十二兩五錢、棉布九匹,到衛逃。冊勾將朱真璇起解,又貼銀一十兩。至弘治間逃回,仍拘起解,又貼銀十兩。正德十一年,又逃。嘉靖六年,冊勾逃軍。本府清理,審將朱尚忠起解,顏繼戶內津貼盤費銀三十八兩。二家議立合同:“顏家四丁當軍百餘年,俱各在伍身故。朱尚忠此去,務要在伍身故。發冊清勾,顏家願替朱家依例津貼盤費銀兩。”

至嘉靖廿一年,尚忠回籍取貼佈匹銀兩,本家每丁科銀一錢,計三十四兩,餘設酒呈戲,備銀送行。至戊午,尚忠稱伊行年六十有餘,退軍與長男,代我家當軍焉。立合同,再年每丁約貼銀三分。尚忠回衛,父子繼歿。

至萬曆壬午,孫朱邦彬回籍取貼。計二十五年,每丁依原謠出銀七錢五分,除貧乏、病故、新娶,實只有銀四十二兩。彬嫌少,欲告狀退役,又欲勒借盤費。故會眾與立合同,每丁年還銀六分。癸巳,朱仰泉取貼,本族還銀不上四十兩。朱家以代我當軍不理,除往來費用,所得無幾。大約朱邦彬既長,子孫在衛,退役雖非本心,無利亦豈甘代我家?若一解頂,買軍妻、備盤纏,所費難量。若再來取貼,處之以禮,待之以厚利,庶無後患。

顏魁槐筆下的悲慘故事,要從顏家在明代戶籍制度中的身份講起。顏家被朝廷編為軍戶。在明代大部分時間裡,人口中的這一特殊群體構成了軍隊的核心力量。後文將對軍戶制度進行更加深入的探討。目前,我們只需要知道,軍戶必須世世代代為軍隊提供軍人。並不是說軍戶中的每一個人——準確地說,每個男丁——都要當兵,而是說他們有義務為軍隊提供一定數目的人員。通常而言,每戶一丁。顏家的情況有些複雜。他們和朱家——當地的另一個家族——共同承役。換句話說,兩家須聯合派出一名士兵,其中顏家負主要責任。顏朱兩家組成了所謂的“正貼軍戶”。洪武九年(1376),顏朱兩家被徵入伍,顏氏家長顏觀田率先出丁,以確保兩家履行義務。他選擇讓第四子顏應祖服役。應祖當時不過是個十四歲的男孩,就被遣往遠方的南京戍衛。他在伍時間很短,到京師後不久便因病身故。顏家隨後派出另一名幼子接替應祖。這個孩子也沒服役多長時間,就當了逃兵,不知所終。顏觀田別無選擇,只得繼續出丁。這次他態度一變,命令六個兒子中的老大應役。

洪武十四年(1381),顏家長子被調往千里迢遙的西南邊疆,戍守雲南楚雄衛。他在那裡終身服役,再未回鄉,於永樂八年(1410)去世。勾軍官吏第四次登門。顏觀田已是風燭殘年,卻不得不再擇子頂補。新兵甚至連駐地都沒見著,就在長途跋涉中不幸病故。顏觀田去世時,他六個兒子中的四個服過兵役。三人入伍不久即離世或逃亡;唯一的“倖存者”,則遠離家鄉,在西南叢林衛所裡度過餘生。

之後的十多年,顏朱軍戶沒有再派人當兵。這可能要感謝負責相關文書的書吏粗心大意,未及追查。到了宣德三年(1428),明軍兵力嚴重短缺,朝廷重新清理軍伍,勾補逃軍,力圖填滿缺額。部分官員認為,士兵駐地遠離本鄉是軍隊失額的原因之一。有些新兵在漫漫長途中患病、死亡,顏觀田的兩個兒子就是如此;有些則如同顏家的另一個兒子,寧作逃兵,也不肯和家人天各一方、永難再見。軍隊的對策,可被稱為“自首政策”:若負有補伍之責的男丁主動向官府自首,他將得到清勾官吏的保證,不會被送回本戶原來服役的遠方衛所,而是在家鄉附近就地安排。顏良興,這名年輕的顏氏族人於是藉機向朝廷自首,成功改編到不遠的泉州衛服役。他於十年後去世。至此,顏家已經服了六十多年的兵役。

顏良興身故後,顏家再無役齡男丁。於是乎,替補軍役的責任轉移到了“正貼軍戶”的另一家人身上。在接下來的一個世紀裡,朱家先後派出四名族人參軍。

隨著邊防所需兵員有增無已,“自首政策”最終破產。朱家的第一名士兵又被遣回顏朱軍戶原本的駐地——西南叢林中的楚雄衛。兩家人都十分希望他能恪盡職守。逃兵屢禁不止,是明朝軍隊的大問題。對軍戶而言也是個大麻煩,因為他們必須找人頂補。為了阻止本戶士兵逃亡,顏朱兩家精心安排,為每位新兵準備銀兩和棉布。表面上,這是“軍裝盤纏”;實際上,兩家希望以此說服新兵留在軍隊。這個如意算盤落空了。在役士兵一次又一次地逃亡,官吏便一次又一次地上門,勾取兩家的替役者。

時至嘉靖六年(1527),顏朱軍戶服役已超過一個半世紀,對其中的不確定性深惡痛絕,想要找到長遠的解決方案。他們共同擬訂了一份簡明的合同,其內容迄今仍留在顏氏族譜之中。當時正在服役的朱氏族人是朱尚忠,他同意畢生服役。(合同赫然寫道:“務要在伍身故。”)顏家為求放心,同意替朱家支付朱尚忠的軍裝盤纏,以確保他堅持履行兩家的共同義務。

事與願違,該方案未能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嘉靖三十七年(1558),朱尚忠自云南歸來,提出一個新方案。他已經當了六十年的兵,想要退役,並希望達成一筆交易:朱尚忠承諾,自己的直系親屬和後代子孫會永世承擔兵役,作為交換,兩家人須定期支付銀兩。尚忠的兒子和孫子相繼補伍,這將使顏家免於世代當兵,轉而以金錢代役。只要持續付錢,顏家就再也不必擔心會有官吏將顏氏族人推上戰場。

顏朱兩家起草的新合同比舊合同細緻得多。其條文——同樣被錄入族譜——不僅包括兩家的族際安排,還包括顏氏自家的內部協議,即如何籌錢給付朱尚忠及其後代。兩百多年前,顏家被徵入伍;而此時,顏觀田的後代子孫很可能已有數百人之多。他們構成了所謂的“宗族”。合同明文規定,宗族中的每名男丁須逐年繳付一小筆款項,組成累積基金。準確地說,就是按丁攤派的人頭費。而遠在西南邊疆的正軍,將會定期收到來自本基金的報酬。

終於解決了一個曠日持久的難題,兩家成員肯定如釋重負。但故事尚未結束。新合同訂立二十五年後,朱尚忠之孫回到家鄉,抱怨酬勞太少,要求重修條款。顏家自度別無他法,不得不答應。他們提高了人頭費,以應付新的、更多的軍裝開銷。

顏魁槐的記述止於萬曆二十一年(1593),他呼籲族人凡事要通情達理,滿足朱家後人的全部要求。如果正軍回來索取更多盤纏,族人務必“處之以禮,待之以厚利,庶無後患”。顏氏族人也許沒什麼機會遵行顏魁槐的囑咐,因為半個世紀後,明朝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清王朝,在軍隊動員問題上採取了截然不同的方針。

顏魁槐受過良好的教育,科舉及第,仕途得意。但是,他的記述不是站在學者或官僚的角度寫下的。它既非哲學沉思,亦非政策分析,只是一份家族內部的文書,被錄入族譜,主要供族人瀏覽(我們將在後文的討論中發現,顏魁槐也意識到,有朝一日,這份內部文書可能會作為呈堂證供交由判官過目)。它闡明了顏家為滿足朝廷要求而做出的各項安排,並證實著這些安排的合理性。它的時間跨度逾兩百年,幾乎與明王朝相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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