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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牠沒有臉:在人類世思考動物倫理與生命教育的十二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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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牠沒有臉:在人類世思考動物倫理與生命教育的十二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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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牠沒有臉:在人類世思考動物倫理與生命教育的十二道難題

就算牠沒有臉:在人類世思考動物倫理與生命教育的十二道難題

定  價:NT$ 4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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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有意識地對同伴動物投射情感已經未必是人人認同的行為,
還發展為同情寶可夢的角色或是電子寵物,可以嗎?

活在城市裡的動物,是否要長得可愛才有可能被愛?
被繁殖場大量繁衍、被商業操作的討喜,
究竟是犬貓的特權,還是原罪?


黃宗慧:「我的起心動念都是為了運動(做動保)。」
黃宗潔:「我期待的動物書寫,不用以動物當主角,但可以讓讀者反思人與動物的關係。」

十二道在動物研究範疇或動物保護實踐場域時常被詢問/質問的難題

▲以「對寫通信」為概念/動保姊妹黃宗慧教授、黃宗潔教授首度攜手對談的二十四封信|
每一題都有發起篇與回應篇雙向對照,適合中學至大學階段,關懷動物的人、對於動物議題好奇卻常糾結在某些點上而不知如何繼續思考的人。
▲精選重點題目/與人文、生態連結,爬梳爭論不休的各種動物困局|
台灣少見的動物反思議題書,豐富題材包含可愛/厭惡動物、外來種、動物園、虛擬動物、豬的地位、動物標本、寵物咖啡廳等。
▲隨手皆可談動物/由日常生活、流行文化、新聞、人文學科為支點切入|
從戲劇、廣告、人文自然科學、文學、現代藝術、電玩、地方習俗等面向,挖掘人和動物之間的關係與問題。

=好評推薦=

李美慧(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授)、柯裕棻(作家)——專文作序
林清盛(廣播節目主持人)、番紅花(作家)、錢永祥(《思想》總編輯,台灣動保學院校長)、謝佩霓(知名策展人、藝評家)——真心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閱讀本書時,讓我感受到兩位作者如何用生動流暢的文筆,理性書寫對動物保護不同層面的思考及複雜感性的情感,本來理性與感性就不是互斥的,而是一體兩面……
——李美慧(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授)

如果我們生而為人的意義和價值是經由與其他生命相遇的路徑構成,那麼這些曾給予溫暖或因我們而折損的生命,也是構成生為人的部分意義——這意義究竟如何,大概必須探尋人以外的境地,懷著動物給予的洞察和啟發活下去。
——柯裕棻(作家)

一般習用的倫理概念是針對人類而形成的;面對動物,傳統的倫理學思考往往顯得偏狹而又粗暴。相形之下,宗潔、宗慧感知動物生命的方式,以及與動物的互動所牽動的反思,都更為複雜、細膩、深刻,並且不諱言其無奈之處。讀者想要認真面對動物的生命,本書提供了動人的導引,關心動物倫理的人也會獲得知性的啟發。
——錢永祥(中研院人社中心研究員)

▲▲▲▲▲▲

無處不是動物議題或動物符碼,
再往後退一步,人即是動物,沒有什麼不同,
何以人類總是能夠高高在上?


本書由兩位在動保領域深耕多年,長年開設動保相關課程、做動物延伸研究的作者,以當代台灣動物議題為題幹,對各式動保困境,爭論不休沒有答案的難題展開深度對話。

書中分成兩大篇——愛的倫理篇與生命教育篇。探討:

▲ 韓劇《愛的迫降》中,女主角拒吃曾和她對視、「打過照面」的小豬。人類是否容易偏心,投射情感在「有臉的動物」?
▲老鼠在影視文化被萌化與擬人化的頻率之高,卻無法讓大眾接受並喜愛老鼠,現實中的老鼠仍無法從厭惡動物翻身,原因何在?
▲愛動物、在意動物福利、不忍動物受苦,但也放棄不了肉食,我們能夠誠實面對自己的掙扎嗎?
▲外來種確實會對原生物種造成生存壓力,但回到物種本身,他們究竟是「入侵」?或只是盡其生物本能「適應」新的環境?
▲我們如何面對同伴動物的死亡?如何能代替他們做出安樂死的選擇?
……

這二十四封信從人與動物,拉到環境、社會,全面尋思動保議題的最大可能性,嘗試理出一條路徑,並不是為某個議題定下絕對解答,也非希望遇到某類議題就產生預設立場,而是深切期待開啟更多對話的可能性。

=精選段落=

同情皮卡丘,不行嗎?
長期以來「惡名昭彰」的擬人化,就算是一種情感投射,難道不能成為人們擴大倫理對象的起點嗎?至少對我來說,童年時為了卡通裡的小鹿斑比或「頑皮熊」的遭遇傷心,和現在為那些被傷害、虐待的動物感到痛苦,就情感層面來說都一樣真實,並無二致。
當然,人活得太過心軟是件辛苦的事,尤其如果情感投射的對象還擴大到虛構的動物世界,「道德包袱」確實還挺沉重的。但我想從一個乍聽之下可能有點荒唐的自身經驗說起,思考擬人化的虛構角色,如何觸動了我的同情╱情感,以及就算這樣的情感模式被視為過度投射,它又如何、或是否可能成為「另類的倫理起點」?這個說來莫名的經驗,就是我為何會成為一個《精靈寶可夢Go》(Pokémon Go)玩家。

「可愛」是特權還是原罪?
更激烈一點的批判,則認為由於「可愛動物保護主義」當道,貓狗的「勢力」已經擠壓到其他動物的生存空間。但是,倡議同伴動物福利(以及救援淪為流浪動物的同伴動物)真的可以等同於可愛動物保護主義嗎?而貓狗在許多人眼中很「可愛」這件事,又真的讓運動比較容易推展嗎?那麼其他的可愛動物呢?是不是也因為得到人類較多的關心與青睞,而比起醜陋動物或厭惡動物,受到了更多的保護?

水族動物不是奇觀
二○二○年三月初,觀光勝地晴空塔裡的墨田水族館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一度閉館,館方擔心其中生性害羞的花園鰻會「忘了人類」,發起噱頭十足的「花園鰻視訊會」,反應之熱烈,並不令人意外,因為花園鰻一直是日本諸多水族館的明星之一,連卡通《蠟筆小新》都曾經以花園鰻為主題,描述牠們受歡迎的程度。劇情安排一群花園鰻立志要像水族館內的海豚一樣有人氣、像娃娃魚一樣引發話題、甚至像大王具足蟲一樣獲館方青睞推出周邊商品,因為牠們知道,只有變成頭條焦點,才可以確保不會因為過氣而被拋至生活條件很差的、地下室的水槽。為此,牠們不惜顛覆花園鰻很少離開巢穴的本性,從底砂中游出,還雜耍般地排成心型圖案取悅遊客。

作者簡介

黃宗慧(Iris Huang)
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常自嘲以動保為主業,教書為副業。曾任《中外文學》總編輯、NTU Studies in Language and Literature主編。著有《以動物為鏡:十二堂人與動物關係的生命思辨課》,編有《台灣動物小說選》,合編有《放牠的手在你心上》,合譯有《拉岡精神分析辭彙》。
2018年獲台大106學年度教學傑出獎;研究計畫〈從精神分析之鏡/外看動物他者〉曾獲科技部優秀年輕學者計畫。學術研究專長為精神分析與動物研究,個人研究興趣為家中貓與龜的日常生活點滴。

 

黃宗潔(Cathy Huang)
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研究領域為台灣及香港當代文學、自然書寫、動物書寫、家族書寫。著有《倫理的臉:當代藝術與華文小說中的動物符號》、《牠鄉何處?城市.動物與文學》(本書獲書評媒體Openbook2017美好生活書獎)、《當代臺灣文學的家族書寫──以認同為中心的探討》、《生命倫理的建構──以台灣當代文學為例》,其他書評與動物相關論述文字散見《鏡文化》、《鏡好聽》、《新活水》等專欄。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 
成為人以外的
作家/柯裕棻

初讀《就算牠沒有臉:在人類世思考動物倫理與生命教育的十二道難題》書稿,內心情感雲湧起伏,想起許多與動物相伴的至福時刻,也想起恐慌與心碎的告別。

每個人多少都記得一些關於動物的事,有些切身的動物記憶會在心底留下炫目的光影。幼時摯愛的貓狗、朋友家絢爛的魚、生物解剖課裡心臟持續跳動的青蛙、不小心對望一眼的下水道口倉皇濡濕的老鼠,或是被狗咬過、被鵝追過、被雞啄過的記憶。除了寵物和食物,多數人的動物經驗也都在遠方——假期生活中偶然的農場牛羊、泰國大象、北海道企鵝、澳洲袋鼠。或是更遠更危險的,山林海洋或柵欄裡不可及的猛獸。

其實現代都會的日常生活充滿了動物。大樓窗外有斑鳩築巢,郊山步道常遇見獼猴、松鼠和藍鵲。新聞裡的動物就更多了:花蓮迷途小熊野放歸山;金門藍孔雀氾濫所以鼓勵孔雀料理;屏東大舉獵殺綠鬣蜥;防堵禽流感整座養雞場數千隻雞全數銷毀;一夕撲殺數十萬頭豬以控制豬瘟……或是校園流浪貓狗遭虐殺。

這些恬暖或驚怖的動物事件忽近忽遠,平時感覺它們邈邈的在文明生活的邊陲,可是一旦湧現又殘酷得難以直視。這些事件讓我們一瞥真相,揭露我們漫不經心的清潔與方便是建立在怎樣的犧牲之上。動物從來不在邊陲,牠們是文明核心碾壓消音的暗面。

我曾經養過十幾年的兔子,前後三隻。兔子的習性和坊間傳說不大相同。兔子要喝水,多吃乾草,不能給太多胡蘿蔔。他們性格不溫馴,喜歡蹦跳,脾氣大,像貓一樣叫不來。極愛乾淨所以必須時常整理便盆,而且他們非常安靜。我把客廳隔起來讓兔兔自由活動,多數時候客廳毫無聲響像一座寂靜草原,我學會從各種細微的雜音裡分辨兔兔的動靜。喀咑喀咑,小爪子走動。飼料碰著瓷盆,叮瓔叮瓔。撥弄苜蓿草,窸窣窸窣。吃菜葉子戚戚滋滋。從水瓶子喝水是最響的,氣泡咕嚕咕嚕。如果從水碗喝水,就是輕輕地舔一下,再舔一下,像微雨落在水面上。

兔子非常謹慎,他們不以聲音傳達意念或情感。有人說兔子沒有知覺,或兔子非常無聊,這大概是因為人們習於以聲音大小判斷生命的強度和重量。然而兔兔即使謹小慎微,他仍有快樂和不滿。吃飽後直接咕咚翻身倒下,心滿意足拉長身子睡覺。發怒時翻倒食盆再回頭看看我發現了沒有。制止他胡鬧抱開時,兩腿空蹬,聳鬚看我,明明白白的不高興。
我的第三隻兔子是白毛灰耳。他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工作時他會在書桌旁的墊子睡覺,坐沙發上看電視他會從椅背跳到我肩上像《鬼燈的冷徹》裡的芥子兔。每天早上他也像貓狗一樣等早餐青菜,我過了時間還不回來他也會等在玄關的角落。一但理解了這些沈默行為的意義,對我而言,他作為一個生命體的顯著性不亞於任何人。

但是兔子不長命,他們很難活得像貓夠那麼久。兔子走的時候我也像貓狗的飼主一樣難過。有人不理解,說兔子那麼小,你難過什麼。我也無法理直氣壯地反駁,畢竟對很多人而言兔子就是逗貓棒的原料罷了。對這種居於食物鏈末端的動物投注真心做什麼呢?只有1.6公斤的生命對世界有何意義呢?他如果在森林裡,很可能不到一年就被狐狸吃掉了不是嗎?他說不定根本不認得你,兔子有感覺嗎?他們只是上帝創造的食物吧?歐洲人不是吃兔子嗎?

這些提問大概都攸關情感的尺度與法則,關鍵之處並非大小重量或值不值得放感情,而是價值。兔子有經濟效益和使用價值,通常被視為商品和原料,而任何人一旦對原料投以情感,事情就複雜了,因為除了懷裡依我而存的這隻以外,其他的同類是要被綑綁、實驗、剝皮、放在超市販賣的。我知道除非有一天能終結這荒謬的差異,否則我的愛與哀悼永遠會受到質疑,永遠不如貓狗的飼主那樣合理。但是,要多少愛與哀悼才能撼動如此龐大的生物經濟系統呢?我一開始非常弱氣,覺得自己的傷心難以言說,我也沒把握能讓誰明白。

養兔子的十幾年,我慢慢從兔子的位置理解世界。我當然無法明白生為一隻兔子是什麼感覺,但我因此啟蒙理解一些生而為人的事實。我看見從前毫無所悉的,人的作為。比如說,宣稱經實驗測試的洗髮、美容、化妝品,究竟是怎麼在兔子的眼睛和皮膚做實驗的。或者,毛茸茸看起來很可愛的風衣帽緣、冬天的毛小背心、綁頭髮的飾品,如果是真兔毛那麼它就是剝皮製成的,我一伸手去摸,立刻知道那是合成毛或曾是一個會疼痛的生命。或者,曾有人把小幼兔放進夾娃娃機裡夾著玩,就這樣整死了。或者,有些人買兔子給小孩玩一個月之後,懶得理牠就活活餓死或渴死在籠裡。實在不能再細講,生而為人的各種抱歉。

儘管我持續關注「零殘忍」和「零皮草」行動,偶爾也會想起一些常見的嘲諷:如果你這麼在乎,你何不哀悼一隻雞腿或一片里肌肉呢?或,如果你反實驗,你就別吃藥打針了。或幾近人身攻擊:你生個孩子就不會想這麼多了。這樣的反諷其實都不否認動物的悲哀,只是他們認為既然什麼都無法改變,倒不如狠著心活下去比較不偽善。但這種論點對於善良的定義異常嚴苛——任何人試圖改變若無法一次到位就等於虛偽。事實上也不難明白種種拒斥否認所從何來,因為一旦對制度性殘忍產生共哀,日常就太沈重了。所以有人會別開眼去,拒絕理解。因為只要看見了、知曉了,對事實的理解成為感知,世界觀就從此不同了。

如果我們生而為人的意義和價值是經由與其他生命相遇的路徑構成,那麼這些曾給予溫暖或因我們而折損的生命,也是構成生為人的部分意義——這意義究竟如何,大概必須探尋人以外的境地,懷著動物給予的洞察和啟發活下去。

第三隻兔子生病的那幾個月我一邊寫論文一邊定時餵藥。兔子走後我不再養動物了。那篇論文拖了兩年仍無法完稿,因為我覺得有些段落非常苦。某天半夜滑手機看見Iris在臉書上寫,她一邊照顧生病的貓一邊寫論文,後來貓走了,論文發表後她覺得字句仍留有貓咪的記憶。看見這段話,我一直收妥在心裡的,像兔兔一樣謹小慎微安靜的悲哀忽然擾動起來。我知道Iris能懂得這種難以言說的悲哀,儘管不熟我還是冒昧在深夜寫了訊息,告訴她各種矛盾的感傷。

我們往復寫了將近一小時。我還記得她寫了什麼,她說,愛與哀悼不需要理由。

目次

推薦序/
跨越同溫層來溝通動物倫理的難題 李美慧
成為人以外的 柯裕棻

自序/
被動物拯救的人 黃宗慧
動物的事是永不刪除的待辦事項 黃宗潔

第一部/愛的倫理

【第一題】動物的臉
不吃有臉的動物
回應篇:就算牠沒有臉

【第二題】厭惡動物
保留所有可怖之物
回應篇:從米老鼠到過街老鼠:厭惡動物的地位應該/能夠被翻轉嗎?

【第三題】微侵犯:豬
被「雙重消音」的,豬的一生
回應篇:牠不笨,牠有話說:豬不是一塊漸漸長大的肉

【第四題】虛擬動物
數位時代的人與(虛擬)動物關係
回應篇:虛擬/擬人化的生命與哀悼的倫理

【第五題】可愛動物
「可愛動物保護主義」的迷思
回應篇:(不)愛的距離:被淨化的「可愛」

【第六題】同伴動物
放手的艱難:同伴動物的安樂死課題
回應篇:相信牠們會懂

第二部/生命教育

【第七題】動物園
在(後?)疫情時代思考動物園
回應篇:(水族)動物不是奇觀:從「花園鰻視訊會」談起

【第八題】動物標本
標本藝術的動物倫理意義/爭議
回應篇:標本裡,生命記憶纏繞

【第九題】微侵犯:動物玩笑
沒有「人」因此受到傷害的動物玩笑
回應篇:找出謔而不虐的那條線

【第十題】外來種
是最後一根稻草,還是整綑稻草?談外來入侵種
回應篇:回歸「人的問題」思考外來種爭議

【第十一題】飲食文化
不是人的睿智,而是人的歷史
回應篇:人類的文化 動物的惡夢

【第十二題】動物影像
不能承受之重?談殘酷動物影像
回應篇:我們永遠到得太晚
 
END
為動物尋找寫作蜜源的人──宗慧與宗潔的對談側記 陳文琳

書摘/試閱

【第一題】動物的臉


不吃有臉的動物

在南韓和台灣同樣掀起熱議的韓劇《愛的迫降》,敘述了南韓財團千金因為滑翔傘事故誤入北韓,邂逅北韓軍官進而相識相戀的故事,揪心的愛情橋段與南北韓文化差異的呈現,成為吸引觀眾目光的焦點。

然而「職業病」相當嚴重的我,觀劇時發現的「彩蛋」,卻是女主角拒吃曾和她對視、「打過照面」的小豬那段情節。 因為在短短幾分鐘的劇情內,竟然出現了許多可以延伸探討動物倫理爭議的對話。如果說男主角到了南韓之後,教女主角冬天發車之前要先敲敲引擎蓋,以免有躲在裡面取暖的小動物來不及逃出去,是直接了當地「置入性行銷」愛護街貓守則, 那麼原本無肉不歡的女主角在準備離開北韓前,因為沒辦法吃打過照面的動物,而毅然拒絕大啖烤乳豬,兩造情境對比下,後者可說更為曲折、有更多可以思辨的空間。


不吃豬,改吃魚?

劇情呈現女主角隨著眾士兵們到達野餐地點時,意外地發現「主菜」是一路上同行的小豬。北韓士兵解釋,因為冷藏食物不便,所以才在郊遊時牽著豬出門,以便整隻烤來吃。這解釋顯然無法說服女主角:「我已經和牠對視好幾次了,怎麼吃得下去?」她的大驚失色引來的反應則是,「之前不是一日三餐都說要吃肉,為什麼突然裝善良?那要吃什麼?」儘管如此,眾人還是尊重了女主角的選擇:鏡頭一轉,女主角含笑看著士兵們歡樂地在河裡捕魚。不吃豬,改吃魚。

這段情節之所以讓我印象深刻,是因為同時涉及了好幾個複雜的動物倫理議題。首先,女主角「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卻被質疑是裝善良,正反映了長期以來這種「君子遠庖廚」的態度確實很常被譏諷為偽善;而她強調和小豬「對視了好幾次」,所以吃不下去,不但凸顯「動物的眼神」在喚起人類共感上的重要性,也印證了我們特別容易偏心「有臉的動物」,因為選擇不吃小豬的下一刻,我們不就看到成為替代方案的,正是不會和人對視、「沒有臉」的魚?

女主角的不忍,終究只是偽善嗎?這雖然不是劇情的重點,但如果我們硬是「戴上動保的眼鏡」如此提問,得到的答案,大概也會是言人人殊。畢竟「獨獨不忍心吃小豬,卻不覺得活生生的魚是生命」這樣的印象,很容易讓人覺得,女主角確實有著「雙重標準」。

但在我看來,雙重標準並不盡然等於偽善。至少,隨著女主角誠實無比地披露自己的心情,我們的思考將能觸及更多關於倫理決定的艱難與複雜。

先談她不忍忽視的,待宰動物的眼神。德國思想家阿多諾(Theodor Adorno)便曾指出,如果受傷動物的眼神望向了人,人卻以「畢竟牠只是隻動物」來抵抗這種眼光對自己造成的衝擊,殺戮,就有可能發生。因為動物受苦或求助的眼光其實是相當具有「穿透力」、會打動人的。如果拒絕「對看」,不想被這樣的眼神困擾,就有可能進一步讓更多殘酷的行為被合理化,例如認為「非我族類」,都可以毫不留情地殺害。 從這個角度來看,女主角不忍見與她對視過的小豬被宰殺,就顯得分外有意義了。當然從動物權的角度,或是從素食者的立場來看,我們大可以說她「為德不卒」。但至少她不曾否定動物的眼神,而且被這樣的「對看」喚起了溫柔的慈悲心。


不吃打過照面的動物?

而不吃「打過照面」的動物,又是另一個值得從動物倫理的角度來探討的問題。能夠與女主角對看的小豬,顯然是有「臉」的,但在人類的眼中,卻並非所有的動物都有臉。那麼,難道被當成沒有臉的動物,就無所謂「打過照面」的問題,也就理當被人吃嗎?

必須釐清的是,這裡說的臉,並不是外表、生理上的結構,而是哲學家列維納斯(Emmanuel Levinas)所定義的臉。列維納斯認為,人與人的倫理關係往往建立在臉,透過臉,他者以他的脆弱,向我們發出了某個要求,召喚著我們做出倫理的回應。以生活化的例子來說,不妨試想,如果在路邊遇到兜售玉蘭花的小販但卻決定不買時,是不是往往就會迴避看著對方的臉?顯然,他者的臉,是會發出召喚的。列維納斯的臉,指的就是希望我們能給予回應、要求我們建立倫理責任的,一種面貌。

但是當列維納斯被問到「動物有沒有臉?」時,他的回答卻是,我們不能完全否定動物有臉,譬如狗就有臉,可是談論臉與倫理的問題時,重點還是應該放在人身上。要界定動物的話,應該是依照其他的特色,譬如生命力、求生本能之類,因為動物的臉不像人那麼「純粹」。甚至,他在訪談中還說,「我不知道蛇有沒有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這需要更明確的分析。」 顯然,對哲學家而言,狗和蛇這兩個物種是有差別的:狗有臉、蛇未必有臉。倘若如此,那麼對女主角來說,豬有臉,魚卻似乎沒有,是否也就不足為怪,反而可說是反映了多數人的看法與態度?

其實,美國影集《六人行》(Friends)也曾有類似的橋段:六位主角之一的菲比是素食者(但並非純素者),某一集裡她拒絕服務於餐廳的雙胞胎姊姊遞到面前的食物時說:「妳忘了嗎,我不吃有臉的。」不吃有臉的動物,乍聽之下很奇怪,但卻呈現了一個事實—我們一旦覺得動物有臉,就比較容易和牠們產生共感,也就比較不忍傷害。至於那些我們覺得有臉部表情的動物,例如貓狗,也就更容易讓我們產生「差別心」、特別去憐憫與愛護。

這對魚,當然不公平。明明也是生命,但英文甚至有魚素(pescetarian)這個詞,中文也有海鮮素的說法。吃魚竟然可以當成是吃素?難怪我們在動畫《馬達加斯加》(Madagascar)裡會看到,一度獸性大發、想吃斑馬等其他朋友的愛力獅,「戒肉」的方式就是學吃魚,彷彿魚不是動物,而是食物(在這部動畫中,要被吃的魚不但沒有表情,還很快就在砧板上變化為生魚片)。就眾生平等的概念而言,這的確說不過去,但務實地看待現況的話,我們會發現,許多人確實被根深柢固的觀念所影響,認為動物的智力,是如線性排列般,從魚類、到兩生類、爬蟲類,再到鳥類、哺乳類、靈長類、人類,由低到高漸次發展。 而動物的智力又影響了和人類的親疏遠近關係,於是愈高智力的動物,人類也才愈傾向於回應。換句話說,這種「哺乳動物中心主義」(mammalism)下的「差別心」,恐怕長期以來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先覺察,才有在乎、回應的可能

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把差別心無限上綱。相反的,覺察到差別心的存在,才有可能去面對自己在倫理實踐上的矛盾與不一致,從而去思考:如果現階段還沒辦法超越自己的差別心,那麼,就沒有我們能夠為這些「(目前)沒有臉」的動物做的事了嗎?

一旦開始這樣的自我質疑,就會發現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以魚來說,不管是拒絕如「陰陽活魚」之類的殘酷料理,或是支持動保團體所倡議的拒買「活體弓魚」,都是身為消費者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此外,還可以主動關心如何選擇「永續海鮮」、避免食用會枯竭海洋資源的海產。諸如購買食物鏈底層的海鮮、認識漁撈方式並且不買使用非永續漁法的漁獲,都是透過累積相關知識就可以落實的原則。

更積極的做法,則是擴大我們願意回應的動物的範圍,不再局限於哺乳類或脊椎動物。即使無法一步到位成為純素主義者, 在動物倫理的路途上,依然不會沒有任何可做的事,至少,覺察自己「為什麼看不到某些動物的臉?」,就有可能是未來願意對更多生命做出倫理回應的起點。

以和魚同樣被歸為沒有臉的蝦子為例,大概只有在諸如《鯊魚黑幫》(Shark Tale)這樣的動畫裡,我們才會看見蝦子的「臉」—為了博取鯊魚的同情,蝦子瞪大了眼睛、揮動著手一般的螯足,甚至連觸鬚也可憐兮兮地下垂,果真乞得鯊魚開恩,逃過一劫—但那畢竟只是動畫。

一般來說,做為節肢動物,蝦子甚至比魚更難讓人產生共感。但當我在課堂上提及「海鮮素」一詞的矛盾之後,曾經有學生在課後的心得報告中,反思了喜歡釣蝦的自己為何對於蝦的死亡無感:「如果要在現場吃蝦,洗完蝦,就要拿竹籤貫穿蝦子,在一大片鹽盤上滾動,再直接拿去烤。第一次弄的時候,覺得怕怕的,因為蝦子的腳會一直動,穿竹籤的時候會動,身上抹了一堆鹽之後還在動,甚至在烤的時候繼續動。而且把蝦子在鹽盤上滾動時,看著牠們的腳在那邊亂動亂折,會有一種自己骨折的錯覺。一開始對於殺生,多少會有罪惡感,但也許因為蝦看不到血,而且是節肢動物,那種罪惡感比較容易淡化,不易持續。」

曾經有機會出現的共感(骨折的錯覺)與罪惡感,因蝦子失去生命的過程不見血,慢慢消失了。學生顯然發現了自己的「無感」之所以產生的關鍵,而這樣的知覺,已經和單純的無感不再相同,距離未來更友善地對待動物牠者,也又前進了一小步。覺察,是在乎的開始,也是個人倫理行動的起點。我如此樂觀地相信著。(Iris)

本文初稿原刊於《鳴人堂》,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就算牠沒有臉

【篇前回應】
上篇提到《愛的迫降》女主角無法吃「打過照面」的豬,讓我想起《愛麗絲幻遊奇境與鏡中奇緣》裡不願意「認識」布丁,以免沒東西可以吃的愛麗絲。「吃認識的動物」對多數人來說,在飲食倫理上的心理負擔顯然是比較大的,不過當然也有例外,小川糸《蝸牛食堂》裡女主角的媽媽,就以「我走了之後我的豬會很悲痛」為理由,要求臨終前把自己的寵物豬吃掉。讀到這段的時候,我對這個安排感到難以接受,但動物能不能既是寵物,也是食物呢?或許對某些人來說,這條倫理界線並沒有那麼難以跨越。正因為倫理的選擇是如此複雜,我很同意妳說的,雙重標準不等於偽善,事實上,有時我們眼中的「雙重標準」,或許只是因為別人所畫下的倫理界線、甚至他們對某些概念的定義一開始就與我們不同。因此下篇想從這個角度切入,思考動物如何能被我們視為「有臉的動物」,以及,如果動物沒有臉,難道就真的無法被放入倫理的考量中?


不吃「打過照面」的動物,在我印象中最經典的,自然是《愛麗絲幻遊奇境與鏡中奇緣》裡那句:「拜託,不必介紹布丁和我認識,不然我們什麼都吃不到了。」愛麗絲之所以說出這句話,是因為紅棋皇后先介紹了羊腿讓她認識,接著又在愛麗絲想切羊腿的時候,指責她怎麼可以切剛認識的朋友,並派人把羊腿撤走。所以她連忙阻止皇后繼續介紹其他的食物,以免什麼都沒得吃。在此,紅棋皇后對「認識」的定義顯然是「打過招呼」就叫做「認識」,和所謂「打過照面」就不吃的邏輯是類似的。

但我覺得這個段落更有趣的地方在於,「打過照面」其實不妨礙愛麗絲本人吃的意願,她只是被皇后阻止了而已。也就是說,羊腿對她行屈膝禮,她覺得古怪,但反正已經遇到一堆稀奇古怪的事情了,所以在介紹完羊腿之後,她對切下這隻羊腿的肉並沒有表現出抗拒。如果用《愛的迫降》來類比,愛麗絲反而比較接近那些可以牽著小豬上路,再把牠殺來吃掉的士兵,紅棋皇后「另類」的飲食邏輯,則比較像讓大家無所適從的女主角。

不過,不吃認識的食物∕動物,真的有那麼另類嗎?儘管愛麗絲在打完招呼之後還是覺得可以切下羊腿,但與其說她認為吃掉朋友也沒關係,不如說她不認為這樣叫做「認識」。如果我們將共感的能力視為一個光譜,將「打過照面」就定義為認識,並因此認為不該吃掉小豬或羊腿的韓劇女主角和紅棋皇后,共感能力顯然比其他人更敏銳;但如果有選擇,大部分的人確實也會像愛麗絲一樣,覺得吃飯之前,「不必介紹布丁和我認識」吧?

這讓我想起松本大洋的漫畫《Sunny》,其中一回描述春男等「星之子學園」的院童,對著附近高木先生飼養的豬丟泥巴,導致牠們驚慌逃出,其中一隻跑得特別遠,主角之一的小靜在附近的水邊找到牠之後,自顧自地對小豬聊起心事,而他和小豬溝通的第一步,是為牠取了一個名字:噗太。當然,噗太很快就被發現並且被抓回去了,他們的「友誼」連一個下午的時間都不到。但是後來,靜和春男進行了這樣一段對話:

靜:「但是,我還是覺得那些豬很可憐」
春男:「你怎麼就是搞不懂—真是的。我們讓那些傢伙去瞧了一眼外面的世界耶。在牠們變成炸豬排之前,將牠們從那個糞坑解放出去耶。牠們現在一定在天堂感謝我們。那些豬真的很笨,才剛逃出去,一下子就被抓到了—如果是我的話,絕對會讓他們抓不到。」

靜有被春男說服嗎?松本大洋沒有交代,但這個段落結束在靜在心裡默默地想著炸豬排這個詞,和他取名為噗太的那隻小豬的樣子。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噗太」這隻和靜有著短短交集的豬,在他心中的意義,已然不同於春男口中的「那些傢伙」了。沒有任何線索可以讓我們過度推論到靜從此會不吃炸豬排,但可以合理想像的是,他不會想吃噗太做成的炸豬排。

在此,噗太對靜來說,確實成為了一隻「有臉的動物」,符合哲學家列維納斯對於「臉」的倫理討論,也就是擁有「要求我們建立倫理責任、希望我們能給予回應的,一種面貌」。而列維納斯所提出的,關於「動物是否也有臉?」這個問題,也讓許多哲學家、藝術家據此延伸出更多動物與人類關係的思辨。例如藝術家尼基.庫茲(Nicky Coutts)就曾經將一系列動物的照片,包括牛、羊、狐狸、鷹、蛇等等,配上人類的眼睛。有趣的是,當牛羊原本的眼睛被置換為人類的眼睛時,觀者未必會立刻發現,但當人眼被拼貼在猛禽或是蛇的「臉」上時,幾乎所有人都會意識到這突兀的錯置。這些照片某程度上,將列維納斯的提問具象化了—蛇有沒有臉?如果蛇擁有一雙人類的眼睛,我們會比較願意承認蛇也有蛇的臉嗎?答案恐怕呼應了列維納斯本人對此問題的「不確定」。

其實說到底,列維納斯連對於與人最親近的狗是否「有臉」,態度也不是那麼篤定。儘管他曾經寫了一篇非常動人的,關於他的狗巴比的文章,但對「狗有沒有臉」這個問題,他最後等於還是將其排除在「face to face」的道德範疇之外,有些哲學家與動物倫理倡議者遂對此提出批判。黛博拉.羅斯(Deborah Bird Rose)在《野犬傳命》這本書中,引用彼得.史蒂夫斯(Peter Steeves)的文章,質疑為什麼巴比的臉不是臉:「巴比到底缺少了什麼?難道吻部太長就不能稱為臉嗎?是因為鼻子太濕?或是耳朵太垂?抑或是因為耳朵來回晃動的關係?為什麼這不能算是一張臉呢?」羅斯和史蒂夫斯對於「為什麼巴比的臉不算是臉」的耿耿於懷,凸顯的或許是,儘管列維納斯最後仍然認定「人的臉才是純粹的」 ,但對一般人來說,如果有辦法對這隻動物產生某種(情感上的)連結,臉就可能浮現。

而若要進一步討論噗太為何會「有臉」,我認為更重要的關鍵在於,牠變成了靜「認識的一隻動物」。換句話說,要產生情感的連結,讓動物的臉浮現,前提在於我們必須先「認識」這隻∕這種動物。至於「認識」的起點,很多時候可能僅僅需要一個「個別化」的名字,就能讓一隻豬從炸豬排的食材,變成「噗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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