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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魏法律與社會:以簡牘、文書為中心的考察(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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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魏法律與社會:以簡牘、文書為中心的考察(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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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漢魏法律與社會:以簡牘、文書為中心的考察》以政府、民間互動為視角,對漢魏時期法律、社會領域發生的重大變化進行了深入的探討。通過《漢魏法律與社會》細致的考證,有關秦漢刑名、刑罰級別構成等舊問題得到新的解釋,魏晉法律體例的玄學化,漢唐戶主稱謂、身份以及戶籍分合、同居概念的變遷等學界未曾措意的新問題得到揭示。在此基礎上,《漢魏法律與社會》進而分析了法律、社會領域發展變化的原因,指出法律自身發展規律的要求,經濟制度如土地、賦稅制度的演變以及政府與民眾的博弈才是造成這些變化的主要動力,從而對學界視為定讞的“法律儒家化”學說提出了質疑,為進一步認識中國古代法律和社會的變遷提供了新的視角。

作者簡介

韓樹峰,1966年生于山東省慶云縣。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副教授。1996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博士學位。主要從事秦漢魏晉南北朝史的教學與研究。著作有《南北朝時期淮漢迤北的邊境豪族》、《秦漢法律文化研究》(合著)。在《歷史研究》、《中國史研究》、《文史》等刊物發表論文20余篇。現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課題“簡牘、文書中的概念、稱謂與漢唐社會變化研究”。目前主要以漢唐簡牘、文書為中心,從事法制史、社會經濟史的研究。

目次

前言
上篇 法律篇
第一章 完刑、耐刑與徒刑
一 完刑考
二 完刑、耐刑與徒刑的關系
三 和完刑結合的徒刑
四 結論

第二章 西漢前期贖刑的發展
一 《二年律令》中的獨立贖刑和附屬贖刑
二 惠、文、景三朝附屬贖刑考
三 武帝時期附屬贖刑的變易
四 結論和余論

第三章 秦漢徒刑結構
一 徒刑的兩個等級
二 加刑與附加刑
三 徒刑與肉刑
四 結論和余論

第四章 魏晉法律體例的名理學化與玄學化
一 魏晉法律體例變化諸方面
二 《新律》的名理學特征
三 《泰始律》、《注律表》的玄學化
四 結論

下篇 社會篇
第一章 從“戶人”到“戶主”
一 “戶主”與“戶人”
二 漢、晉戶主的經濟義務與法律責任
三 漢、晉家長的公權與私權
四 唐代的“戶主”
五 結論和余論

第二章 漢唐承戶制度的變遷
一 “諸戶主皆以家長為之”是新制還是舊規
二 秦漢代戶法與民間自行選擇戶主的關系
三 魏晉之際戶主身份的限定
四 結論

第三章 從“分異令”到“異子科”
一 異子科:漢法、魏法之間
二 “分異”、“異子”解
三 漢、吳時期的析戶與共籍
四 結論
……

第四章 漢魏時期的同居
第五章 走馬樓吳簡中的大、小、老
后論 從法律、社會的變遷審視法律“儒家化”學說
附錄一 魏晉南北朝法制史研究走向芻議
附錄二 評《秦律新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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