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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是如何摧毀美國的(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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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是如何摧毀美國的(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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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一位土生土長、愛國忠憲的美國律師告訴你:現實的美國最高法院和你想象中的美國最高法院到底有多遠!一群渴望權力、恣意妄為的大法官,如何打著“違憲審查”的幌子,肆意篡奪立法分支和行政分支的權力,任意踐踏美國人民的自由和權利!
通過細數最高法院歷史上的典型人物和案例,作者將美國政治體系運作的潛規則,向讀者一一分析,娓娓道來。

作者簡介

馬克·R·李文(Mark R. Levin),1957年生,美國保守派律師、作家和電臺主持人,畢業于美國天普大學法學院,曾任職于里根政府,擔任總檢察長的行政主管,現任里程碑法律基金會(Landmark Legal Foundation)主席,著有多部暢銷書。

名人/編輯推薦

國內首本顛覆美國最高法院形象的經典之作,恐怖的大法官,危險的司法能動主義 ,岌岌可危的美國夢。《自由與暴政:一個保守主義者的宣言》作者又一力作。

目次

引言 人非聖賢 001
關于法官最大的神話是:在某種程度上,他們比其他人更具有深刻的洞察力、智慧以及遠見卓識;而且全能的上帝因為某種原因賦予了他們更優越的對公正和公平的判斷力。但真相是,法官只是有著人類的瑕疵和弱點的男人和女人。其中的確不乏才華橫溢、秉持操守并且品行端正者,但也有智力遲鈍、貪贓枉法、甚至種族主義者。

第一章 穿著法袍的激進分子 015
最高法院最近更是開始對基本上所有的政策性問題進行終局裁判,而無視其在憲法上的權力界限、國會和總統的立法職能以及憲法賦予各州及其人民寬泛的權力。最高法院已經突破了制憲者們為了限制聯邦,特別是聯邦的司法權力而設置的防火墻。

第二章 司法審查:1803年的反革命 031
馬歇爾代表的聯邦黨已經輸在了總統和國會選舉上,但馬歇爾決定反擊。司法審查原則便應運而生。是的,憲法是至上的。但如今最高法院可以單獨決定何者為合憲、何者為違憲。憲法本身的結構,包括原本均衡的三權就這樣被打破了。

第三章 我們信仰法院? 045
在公共場所集中地排斥宗教或上帝的行為是對我們立國之本的侵襲。這種行為試圖增加我們對政府,尤其是對司法機構的依賴,并試圖將它們變成我們權利的來源。但是,如果我們的權利是不可剝奪的,如果我們權利的來源并非高于我們本身,那么我們的權利就可以隨意被國家操控。這將成為暴政的開端。

第四章 致命的隱私權 069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中墮胎已經被合法化,因為1973年聯邦最高法院作出決定,憲法上的個人隱私權中包含了墮胎權。但翻看憲法,你并不會發現廣義的隱私權,就像你不會找到墮胎權一樣,原因在于:它并沒有被規定在那里。

第五章 挑戰傳統婚姻觀 089
主張政府應當遠離臥室,或者說我們在自家屋子里有絕對的隱私權,意味著要求對同性性行為或同性婚姻更多的憲法保護。事實是,當政府將某些權利規定為犯罪時,它的確介入到了我們的臥室。爭論在于應由政府的哪一個分支來決定如何、何時以及為何能夠介入。

第六章 贊同種族主義 110
在我們歷史的不同時期,最高法院曾經推行過奴隸制、隔離主義以及基于種族和民族的拘禁。而現在它推動著反向歧視,這標示著司法能動主義的又一個勝利,以及法治和個人自由的一個倒退。

第七章 待價而沽的公民權 123
最近幾十年,聯邦最高法院卓有成效地踐踏了憲法授權給國會的單獨的、排他的權力,并自己接過了重寫美國移民法的重任。最高法院濫用自己有限的權威,不僅成功地成為移民入境和在美居留規則的締造者,而且可以決定這些移民是否可以享有州、甚至國會專門賦予美國公民的社會福利。

第八章 基地組織在法院的戰斗 140
要贏得一場戰爭并不容易,尤其是敵人用的武器不僅是步槍、火箭筒,而且還有傳票、宣誓書和一幫律師。要穩定這個國家也不容易,尤其是當司法挑戰憲法的權威時。或許這些案例更能說明,一個不受限制的司法系統不僅對我們的憲法而且對國家安全會造成多么嚴重的危險和後果。

第九章 法院內部的社會主義 158
最高法院積極地幫助國會利用商業條款集中權力,這種以損害州及地方權力為代價的做法,直接違反了憲法。立憲者們希望增加各州及公民間的貿易往來,但是聯邦最高法院徹底改變了商業條款的初衷,更糟糕的是,商業條款變成了擴大聯邦權力,否定州權以及美國公民自由的工具。

第十章 無聲的政治辯論 170
曾經難以置信的事情,現在變成了法律。言論自由——尤其是政治言論自由——正在法院的積極支持下被壓制。聯邦最高法院有關言論自由的意見是如此荒謬和危險:它以違反聯邦憲法第一修正案為由推翻了一項反虛擬兒童色情制品的立法,卻支持禁止在聯邦普選前的數月內運作政治廣告并將其作為犯罪處理的立法。

第十一章 法院決定選票 188
聯邦最高法院并沒有選擇布什當選總統。它只是阻止了佛羅里達州法院對法律赤裸裸地違背。但是,它本不該選用平等保護的原則去阻止人工的票數重計。正如倫奎斯特大法官、斯卡利亞大法官和托馬斯大法官堅持的一致意見:州選舉人的選派本來就是州議會獨有的特權。

第十二章 充斥著自由派的法院 210
左派試圖通過司法裁決來改變我們的國家,他們現在開始著手實施一項厚顏無恥的違憲策略,讓聯邦司法系統中充斥著主張司法能動主義的法官。左派非常成功地通過我們最不民主的政府分支——法院——推動了他們的“大政府”計劃及其社會目標,因為他們無法通過投票達成這一目標。

第十三章 對憲法的修復 231
彈劾、其他較輕的懲戒方式以及立法上對司法管轄權的限制都不是限制司法權的系統性方式。如果對憲法進行修正以限制法官的任期,那么司法機構合法履行其憲法職責的獨立性不僅能得以保留,同時聯邦法院違憲的影響也會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結語 反對專制 244
如果我們想維持這個偉大的共和政體——在此人民“被造物者賦予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我們就不能平靜的接受由法院來決定我們的命運。我們必須反對專制,無論它以什么面目出現。
致謝 248

書摘/試閱

序言一
本書的寫作目的是為了提醒各位讀者,我的同胞們,法官恣意篡改憲法的行為正威脅著我們的自由。我試圖推動一場全國性的討論——正如我在我的廣播節目中所做的那樣——關于聯邦最高法院的角色,關于正逐漸統治著我們的司法寡頭政治,關于什么樣的法官應當被任命為最高法院的法官。
自本書的精裝本問世以來,喬治· W·布什(George W·Bush)總統已經成功任命了兩位杰出的法官——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以及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我相信公眾已經日益認識到了激進的司法能動主義的危險,以及他們為此所干的那些勾當。
但是問題仍然存在:法院還在習以為常地侵奪著政府其他分支的權力,而且仿佛自己不受憲法約束一般的為所欲為。最近的一個案件則鮮明的展現了聯邦最高法院那驚人的傲慢和無法無天。
圈占土地的司法
威廉米娜·德瑞(Wilhelmina Dery)一生都住在康涅狄格州新倫敦市的家里,一百多年來她的家族一直擁有這座房子。1918年她出生在這棟房子里。1946她結婚之後,她的丈夫,查爾斯·德瑞(Charles Dery)也搬了進來。他們的兒子以及他的家人住在隔壁(那房子是德瑞的結婚禮物)。若干年之後德瑞一家接到通知,新倫敦市將征收他們的房子而他們必須離開。所謂征收就是政府決定將個人財產收歸公共使用。
德瑞的一個鄰居,蘇賽特·凱洛(Susette Kelo),一位注冊護士,于2000年感恩節之前看到了要求她搬離的通知。為什么新倫敦市政府要趕走他們呢?好吧,該市政府想要把他們從自家地盤上趕走(宣稱這個社區已經破敗不堪),然後將其轉手給私人開發商,據說是為了促進這個區域的發展且能增加稅收收入。德瑞、凱洛一家以及這片區域的其他房屋所有者起訴了這項城市規劃,寄希望于最高法院——他們常常被認為是公民自由的偉大保護者。
本案之所以著名是因為聯邦最高法院并沒有這么做。在Kelo v·City of New London案中,最高法院適用了《權利法案》的一部分——第五修正案的“褫奪條款。”《權利法案》中確認了我們身為人類所擁有的某些重要的自然權利并為其提供保護。其中一項權利即為擁有財產的權利。而“褫奪條款”則規定私人財產不能“在沒有合理補償的情況下而被充為公共使用。”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因此,如果政府要拿走你的土地并在上面修路或者建造軍事基地,他必須給你合理的補償。
凱洛案的核心問題是“公共使用”的含義。正如在其他諸多領域中那樣,最高法院對這個詞清晰明確的含義作出了微妙的調整。久而久之,就導致了對憲法原意的極大偏離。根據司法能動主義者的說法,“公共使用”意味著“公共目的”。而“公共目的”這個詞則可以具有所有政府希望它所具有的含義。9位大法官中有5位贊成削弱個人財產權以及突破憲法界限擴張政府權力。
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法官在反對意見中寫道:當問題在于……政府是否有權對房屋進行搜查,最高法院曾經確認了“自我們建立共和國以來就深植在我們的傳統中的、對住宅神聖的至高無上的尊重”。但如今法院卻告訴我們,我們不要對“該城市深思熟慮的判斷妄加猜測”。……問題在于,“政府是否采取了不受限制的侵犯性手段拆除上訴人的房子。最高法院對憲法的解釋已經出了嚴重的差錯。盡管公民在自己的屋子中免受政府的侵擾,但房屋本身卻不能免于這種侵犯。”Ibid·, 2685.任命那些忠于憲法的法官——律師稱他們為“原旨主義者”(originalist)——在最高法院任職的需要是迫切的,因為現在的問題是,司法系統正在肆無忌憚地擴張他們的權力以壟斷國家政策,尤其是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之後。司法攫取權力已經成為慣例。而這種機制正應當被揭露。
禁止批評?
行使龐大權力的司法能動主義者反對任何限制他們權力的企圖。他們認為這是對“司法獨立”甚至是對他們人身安全的侵犯。去年給上訴律師(appellate lawyer)的演講中,桑德拉·戴·奧康納(Sandra Day O Connor)大法官抱怨了前任眾議院多數派領袖湯姆·迪萊(Tom DeLay)(盡管沒有指名道姓),因為他敢于指出“司法獨立不等于司法至上”。她說對法官的生命威脅變得日益常見。她指出“發展中國家、曾經的共產主義國家的經驗,以及我們自己的政治文化告訴我們必須對那些試圖迫使司法接受他們的政治偏見的人保持警惕。”
關于最高法院違憲越權的少數言論引起了奧康納大法官的恐慌。她將司法獨立等同于司法至上,并試圖解釋她多年來奉行的能動主義以及她對民選機構的詆毀。奧康納混淆了司法獨立和司法至上之間的界限。
我希望澄清的是,威脅法官與威脅任何政府官員一樣是可悲的。進行威脅的人應當盡可能受到指控。但我反對奧康納利用這些威脅來禁止有關司法角色的爭論,并以此來恐嚇那些認為法官的角色和其他事物一樣值得討論的人。毋庸置疑總統也經常受到威脅。但是對總統的批評,對他的政策、他的權力乃至與他有關的所有事項的批評都十分活躍。沒有任何人認為這些論爭和批判會威脅他的人身安全。
奧康納把對法院的批評與前共產主義政權的暴政聯系在一起,這是荒謬和令人困惑的。如果說有什么將會產生一個共產主義政治局模式,那一定不是對法院的批評,而是這9名穿著法袍、可以對任何他們想要干涉的事項做出無法挑戰的裁決的法官。但是奧康納并不是唯一一個為不受約束的最高法院辯護的人。
2006年2月7日,大法官露絲·貝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前首席律師,發表演講積極支持法院在訴訟程序中適用外國法。她指責那些想要通過國會議案來禁止聯邦法院從事違憲行為而做出的努力(適用外國法之所以違憲是因為對于送呈法院的絕大多數案件和爭議,現行法規定法官們僅能適用美國的法律)。她說,“這些(議會的)措施只是在重復2004年總統大選之前提出的方案和議案,但從來沒有進行投票。盡管我懷疑當前的方案能否得到充分的投票而通過,但這已經吸引了相當數量的支持,這是令人憂慮的。值得擔心的是——他們促使了非理性的蔓延。”
我與其他原旨主義者一樣,主張聯邦政府的權力應當受到限制,就像憲法硬性要求的那樣——其中就包括了對司法的角色加以限制和界定。大多數讀過憲法的美國人都同意這一主張。公眾對于法官們利用自己的地位來行使他們原本不具有的權力,超越憲法向外國法律和法院尋求指引的做法早已厭煩透了。在我國的共和體制下,人民通過他們的代表,決定自己的法律,而非法官。但是金斯伯格和奧康納都被自己的傲慢和自以為是蒙蔽了雙眼,無視這個簡單的事實。她更喜歡抨擊她的批評者,同時毫無根據的指責國會的批評和建議將導致對她和其他大法官的威脅。
制憲者們假定,政府的三個分支將會警惕地保護自己的權力。盡管我們每天都能看到行政與立法分支之間的爭奪,但國會對于限制司法卻無所作為。大部分的自由主義政客們支持司法能動主義,因為法官不受任何憲法上的阻礙,這樣就能夠運用能動的司法將自由主義的計劃強加給社會,即使競選失利也能保護自由主義。大部分的自由主義學者支持能動司法,將其視為對多數主義的制衡,他們認為多數主義是對自由的威脅。而大多選舉產生的共和黨人更喜歡抱怨法院的決定,卻很少對司法濫權真正采取措施,唯恐受到媒體、學者以及最高法院的譴責。
前內華達州參議員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的知己保羅·拉克索爾特(Paul Laxalt)曾經告訴我,國會每次開一次會,我們就會失去一點自由。我要補充的是,只要最高法院還開庭,憲法就會受到威脅。當然,就像國會一樣,最高法院也并非總干錯事和壞事。但當最高法院走火時,其將造成的巨大損失是難以彌補的。過去最高法院支持過奴隸制、種族隔離和拘留。而現在他們則想要占領你家的房子。
當人們通過選舉來糾正行政和立法的錯誤行為時,司法卻超出了控制范圍而難以承擔責任。我在本書中指出,將如此大的權力集中在九名大法官身上,這已遠遠超出了制憲者們的設想并將暗中侵蝕我們的政府系統和人民對于司法的信心,因為司法權力已經明顯無法無天,不受控制。《黑衣人》這本書呼吁改革我們的司法,重新恢復一個制憲者所設想的、為人民所支持的遵循憲法的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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