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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向左.新月向右(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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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向左.新月向右(簡體書)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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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通過魯迅與徐志摩、陳西瀅、梁實秋、胡適、邵洵美、潘光旦、沈從文、聞一多、羅隆基等人的文化論爭,反應了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文化環境,以及在當時的現實環境下,不同學識背景的文化人所抱負的不同救國理想。由公理之辯演化成義氣之爭,作者通過表像,剖析了大師們的性格特徵,讓讀者仰視的大師有血有肉,生動鮮活。

作者簡介

李伶伶,教師職業,律師資格,南京市文聯簽約作家,中國戲曲學院客座教授。曾獲南京市委宣傳部、團市委頒發首屆“南京十大青年文化新星”稱號。著有《中國京劇四大名旦全傳叢書》、《日記的胡適》、《徐志摩.新月社》、《法界巨擘倪徵噢傳》、《尚長榮傳》、《周家後院:魯迅三兄弟家事》等,先後獲第十三屆中國圖書獎、第三屆中國傳記文學優秀作品(長篇)獎、江蘇省第二屆“紫金山文學獎”、19932003年江蘇報告文學獎一等獎、第四屆金陵文學獎一等獎等。

魯迅一生,與無數的人發生過無數次的爭論,其中與“新月”人的爭論最有代表性,也最廣為人知,以至成為經典案例。他那冷嘲熱諷刻薄人的本事,給人印象至深,相信他若與古雅典的雄辯家、著名律師德摩斯梯尼相遇,後者再如何口含石子鍛煉發音吐字,也必然羞慚萬端,甚而被石子噎死,不會等到六十二歲再自殺;至於九品芝麻官的周星馳,一定還未來得及嘴裡冒出小魚蝦米亂碼怪字符,也就先自翻白眼了。
中國自古就將筆與刀連在一起,不過是因為那時字刻在竹簡上,遇到錯訛,便以刀來削改。可是能在竹簡上隨便動刀的,多半不是普通百姓,因為消費不起,所以只能是公職行為的文職官員,稱作“刀筆吏”。刀筆吏後來又指善於翻雲覆雨、不惜傷人害理的訟師。刀與筆的實際作用分離,只用其功能之一的“鋒利”來形容筆法的犀利大概也自此時起。
有天,筆對刀說,你的時代到來了。那是一個誇張鬥爭的時代,臆想中的鬥爭尖銳性,使文弱的筆須得像刀一樣成為武器,於是“拿起筆作刀槍”成為社會的一個高頻語句。
這句話出現時,魯迅早已死了二三十年了,可是這句話用在魯迅身上,用來形容他與人爭論的經歷,不能說不十二分的貼切。而因那時代對魯迅的極度推崇,這句話雖來自對魯迅昔日的總結,而更為今日之我所用,卻也是自然的了。
在現代中國,“拿起筆作刀槍”的始作俑者不知能不能說是魯迅;即便不是,那麼他也應該是集大成者;若再不是,那麼他總應該是登上“之巔”的人吧。
“文革”前夕大家長給妻子寫信說:“我與魯迅的心是相通的。”信哉!時代的神經過敏於是有了答案。那時的人們都以為魯迅一直是一個夜行者,始終被黑暗包圍著,四周都是敵人。可能魯迅自己也是這麼覺著的,所以才動輒豎起渾身的利刺,刷刷作響,隨時準備戰鬥。事實上,他給人們的感覺是永遠在戰鬥,整天東打西打,打不完地打。對於層出不窮的論敵,他左右開弓,不是疲于應付,而是越戰越勇。戰爭是戰士的雞血針。
現在我們來看魯迅與新月才子們的許多爭論,已經無關原則,無涉大是大非,甚而學術問題也很快就“吵”離了主題。當然,有閒工夫,有過剩的精力,有別樣的興趣,磨磨嘴皮、玩玩文字遊戲也無不可——文章的奧妙本在於尋找或製造話題。如同說粗話令人痛快,與人爭論也有一種痛快。於是,世上本沒有話,想要罵人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話——何況還有收益,於是話不僅自無話處出來,並且越說越多;是文章當然有稿費,於是舊妻新妾、嫡子庶女得以養活,人家工作辛苦一個月,他兩篇文章就換來了,何樂而不為?至於架吵得有沒有意義,吵得是否無聊,那還在其次。或者說那要看吵架的人有沒有名氣,如果是名人,那就無小事,一切都有了意義。
只是,須知任何人與人吵架,都要冒格調的風險、人品的風險。都是凡人,一吵起來,吵激烈了,血往上湧,脖子粗了,流氓捋袖子,文人脫斯文,不但話難聽,人也難看了,修煉經年的道骨一朝只剩作了道貌。
魯迅與新月才子間的許多筆戰,有許多是出於意氣的,或後來變成意氣的,甚至只剩下意氣了。
魯迅從來不就事論事,梁實秋就發現了這個問題,對於兩人爭論翻譯問題,梁實秋就說,你魯迅說硬譯好,那你說出理由。魯迅居然不理。
魯迅與邵洵美也是這樣。邵洵美哪裡不對你就批評他哪裡就是了,與他是誰的女婿何干?魯迅卻執拗地扯住“女婿”不放。按梁實秋所說魯迅是說俏皮話,這說法對魯迅已經很客氣了。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不曾與魯迅發生過激烈爭執的徐志摩,因他處於不遠不近的位置——太遠當然不關心,太近則易有利益相關而失公正——所以是一位合適的發言者。在陳西瀅與魯迅論戰時,他曾想做和事佬,希望雙方“別再死捧著顯微鏡,無限地放大你私人的意氣。”“意氣”是徐志摩在試圖勸架中嘴裡反復出現的一個詞。但他也知道,要用理性來消除意氣並非易事,所以自稱此舉為“妄想”。
魯迅的對手們,比如梁實秋,比如陳西瀅,也會有被魯迅罵得急眼的時候,那時候,便也不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譏諷、任性、意氣一個都不少,只不過在程度上遠遜於魯迅,畢竟他們是曾經西方紳士帝國文明之風吹拂的一群,崇尚理性、寬容、公正的一群。
公理之辯一旦變作意氣之爭,爭辯對於爭辯的主題也就失去了意義,但是對於爭辯主題外的東西,諸如附著物、衍生物等等卻留有意味,而且深長。本書的作者正是覷破了這一點,所以她根本不花力氣去做一個判官,小到看誰哪句話說得妥與不妥,大到看真理在誰一邊。
前者恰似電影《列寧在十月》裡列寧反詰高爾基的:“兩個人在打架,你怎麼能辨明哪一拳必要哪一拳不必要?”至於後者,有些本來就是學術問題,各人觀點不同,無所謂是非,比如硬譯。
作者不糾纏于這些問題,她的注意力至少在兩個方面,一是尋找吵架背後的原因。她認為單純寫表面的吵架沒有意思,吵架一定有背後的原因,而這原因常常是被遮蔽著的。比如有的吵架與社會經歷有關,如沈從文與魯迅,沈從文是從底層掙扎上來的,魯迅是留洋的;沈從文是小學文化,自卑。有的與留學經歷有關,留學歐美的看輕留學日本的,反之也不服氣。
二是觀察那兩個吵架中的人的表現:是否擺事實講道理,是否有話不好好說;是否只是對事而不對人,是否就想置人於死地;是否單為討論問題而來,是否只是想借此出口氣;是否氣定神閑,是否額上跳青筋,是否惱羞成怒,是否破口罵髒話,等等。
總而言之,作者的目的不是展示魯迅與新月才子們的爭論,而是透過爭論,看他們對人包括當作朋友與視為敵人的人,以及對來自這些人的批評乃至謾駡的態度。
這就與別人所寫魯迅的論戰區別開來,形成本書的特點,更重要的是對於所寫的人,性格、心理、人品等等有了新的發現。

目次


徐志摩說,魯迅的脾氣不易捉摸
公仇、私怨:魯迅與陳源
“不生氣”的梁實秋,“不寬恕”的魯迅
魯迅的譏嘲,胡適沉默以對
魯迅說,羅隆基是“奴才”
邵洵美的富,魯迅的怒
魯迅稱潘光旦,“一個拿拄杖的學者”
草根的沈從文,精英的魯迅
葉公超評魯迅,“人歸人,文歸文”
聞一多:“昆明的魯迅”
後記

書摘/試閱

徐志摩說,魯迅的脾氣不易捉摸
依一般人的理解,徐志摩是無法和魯迅並為一談的。“並為一談”是魯迅的語言。他曾因為他人將他和梅蘭芳“並為一談”感到異常忿懣。可以想像,他一定也很討厭他人將他和徐志摩“並為一談”。在他的眼裡,梅蘭芳、徐志摩都和他不是一個道上的人。
魯迅忿懣於與梅蘭芳並為一談,是因為他不喜歡梅蘭芳這個人;他討厭與徐志摩並為一談,也是因為他不喜歡徐志摩這個人。他不喜歡梅蘭芳這個人,是因為他不喜歡京劇,不喜歡梅蘭芳唱的戲;他不喜歡徐志摩這個人,倒也不是因為他不喜歡詩,而是他不喜歡徐志摩寫的詩。
然而無論魯迅如何不願意,外人總還是要將他和徐志摩放在一起比較比較的。表面上看,他倆似乎並不具有可比性:一個現實,一個理想;一個冷峻,一個浪漫;一個悲觀,一個樂觀;一個不依不饒,一個溫和大度;一個隨時隨地豎立起利刺,準備戰鬥;一個朝夕晨昏沉浸在詩的靈園,不倦歌唱;一個是閃著寒光的“匕首”,一個是新月下的“夜鶯”。
儘管如此,他倆並非不能並為一談。相反,在20世紀初的啟蒙思潮中,在中國現代文學發展史上,他倆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都擔當了啟蒙的重責大任。只不過,魯迅是思想啟蒙,而徐志摩則是美和浪漫的啟蒙。
然而,徐志摩的美和浪漫太超然的華美太不食人間煙火的絢爛,俗是脫了,但不接地氣。這讓執著于現實批判而眼裡揉不得沙子的魯迅看不順眼,並且厭煩。加上魯迅一向不以為然“新月”的“正人君子”音容,而徐志摩卻恰恰是新月的靈魂,也就難怪他二人難以相容了。
泰戈爾訪華的“捧”與“殺”
一度,徐志摩視魯迅為同道,魯迅對徐志摩也還算客氣。兩人雖然不至於親密無間,但好歹相安無事。
1923年底,在北大兼任講師的魯迅將他撰寫的《中國小說史略》上冊送了一本給在北大任教授的徐志摩。徐志摩很珍視,他在扉頁上鄭重其事地記了一筆:“著者送我的,十三、一、一、”。一個月以後,徐志摩在給英國友人、漢學家魏雷寫的一封信中,極力推薦《中國小說史略》,說:“我們一個朋友新出了一本《小說史略》(魯迅著)頗好,我也買一本寄給你。”
從“我們一個朋友”可以看出來,此時,徐志摩是把魯迅當作朋友的。至於魯迅有沒有也把徐志摩當朋友,那就不得而知了——從短短幾個月之後由魯迅先挑釁繼而兩人“反目”看,似乎沒有。
兩人鬧翻積仇最早可追溯到印度詩人泰戈爾訪華。
可以說,提及新月社,就不能不說到泰戈爾。換句話說,新月社的成立,和“詩翁”泰戈爾大有關係。
關於新月社成立的時間:“新月”成員之一的陳西瀅曾經回憶說:“泰戈爾來華之前,志摩便有成立‘新月社’的提議。”泰戈爾正式踏上中國的土地,是在1924年4月。實際上,他早在1923年10月就準備登程了,後因身體抱恙而推遲到次年2月,又因故延後了兩個月。
泰戈爾訪華是徐志摩請求講學社出面邀請的(講學社名義上是蔡元培、汪大燮、林長民等發起,梁啟超是實際上的主持人,蔣方震任總幹事)。徐志摩為迎接泰戈爾做了充分準備,其中包括在聚餐會的基礎上成立新月社。在泰戈爾抵華後,陪同接待的便是以徐志摩、胡適為首的先聚餐會後新月社的同人。
關於新月社之名的來歷:既然新月社的成立和泰戈爾有關,那麼,人們很自然地將“新月社”和泰戈爾的《新月集》聯繫在了一起。
新月社成立後的第一個重大活動,也是早期新月社5年存續期間最重要的一次活動,就是為招待泰戈爾而排演了泰戈爾名劇《齊德拉》。
徐志摩曾直言,他崇拜偉人。他說:山,我們喜歡高山;人,為什麼我們不願接近偉大的人呢?泰戈爾便是他崇拜的偉人之一。他不吝讚美之辭地稱泰戈爾是“世界上一位無比的人物”,並自認認識他是“一生最大的幸福”。
當泰戈爾欣然接受了邀請之後,徐志摩一口氣寫了三篇有關泰戈爾的文章,《泰山日出》、《泰戈爾來華》、《泰戈爾來華的確期》。他以他一貫的略有些浮誇和矯飾的文風,以詩人特有的奇語妙言,極盡讚美。他也不怕他那些過熱過火過燙的詞句會沾上“吹捧”、“討好”的嫌疑。
對泰戈爾,有以徐志摩、胡適等為首的“保泰派”,也有以左翼作家陳獨秀、瞿秋白、茅盾、郭沫若和魯迅等為首的“倒泰派”。陳獨秀等人言辭激烈地直接表示要“送他走”。
擁護的之所以擁護,無非因為雙方存有文化認同感、思想契合感。反之,便是反對的之所以反對的原因。那麼,這裡的“文化”和“思想”是什麼呢?郭沫若認為是:“‘梵’的現實,‘我’的尊嚴,‘愛’的福音。”
茅盾也如徐志摩一樣很欣賞泰戈爾的人格,但他對泰戈爾“高唱東方文化”、“創造詩的靈的樂園”、“非暴力思想”大力反對、大加指責。理解當時中國的社會背景和中國人的生存狀況,就不難理解茅盾的“反對”。在內憂外患和重重壓迫之下,中國青年怎麼能夠崇尚“非暴力思想”而“潛”入詩的靈的樂園,去陶醉去冥想去自尋安慰?簡單地說,就是怎麼能夠逃避?
和茅盾思想來源相接近,郭沫若也有類似的說法。
也許可以這樣理解,茅盾、郭沫若他們是站在現實的角度反對“梵”“尊嚴”和“愛”的;而徐志摩他們是站在人類的高度讚頌“梵”“尊嚴”和“愛”的。人類的終極目標應該是“梵”“尊嚴”和“愛”,但在郭沫若他們看來,在殘酷血腥的現實面前,談“梵”“尊嚴”和“愛”,是奢侈的。
對此,魯迅一言以蔽之:“神仙和凡人”。也就是說,只有神仙才有資格談“梵”“尊嚴”和“愛”,而凡人,哪來的這個權利?
如果說茅盾的批評、郭沫若的指責尚有現實意義的話,魯迅的發難則不免有人身攻擊的味道了。
1924年11月11日,也就是泰戈爾離開中國之後,魯迅在《墳?論照相之類》一文中,回顧數月前泰戈爾訪華時的熱鬧,極盡諷刺:
印度的詩聖泰戈爾先生光臨中國之際,像一大瓶好香水似地很熏上了幾位先生們以文氣和玄氣。待到這位老詩人改姓換名,化為“竺震旦”,離開了近於他的理想境的這震旦之後,震旦詩賢頭上的印度帽也不大看見了。……
“幾位先生們”是誰?當然是徐志摩他們。
看得出來,在這裡,魯迅把泰戈爾和“幾位先生們”一起諷刺了個痛快。也看得出來,他的“擅長”,似乎不在於像茅盾那樣就事論事、就事論理,而只熱衷於譏嘲、諷刺。
有意思的是,魯迅早期的“任個人而排眾數,重靈明而非物質”的觀點與泰戈爾思想中的“打破物質主義”是不謀而合的。
泰戈爾初抵上海時,曾在一次演講中,這樣闡明他訪華的目的:“此番來中國,並非是旅行家的態度,為瞻仰風景而來,也並非是一個傳道者,帶著什麼福音,只不過是為求道而來。好像是一位進香人,來對中國古文化行敬禮。”因為中國的古文化當時正遭受西方物質主義、工業主義的殘害。所以他呼籲:“你們應當竭力為人道說話,與慘厲的物質的魔鬼相抗。不要為他的勢力所降服,要使世界入於理想主義,人道主義,而打破物質主義!”
然而,在泰戈爾訪華時,魯迅“非物質”的思想似乎已經有了改變,而趨向認同當時大多數知識分子所崇尚的“反傳統,重物質”觀念。於是,他就對泰戈爾不客氣起來了。
因為思想、趣味等方面的原因,在“泰戈爾事件”中,魯迅特別憎惡徐志摩對泰戈爾“巴結”、“諂媚”的肉麻態度。可以這麼說,與其說魯迅反對泰戈爾,不如說他厭惡徐志摩對泰戈爾的“吹捧”。換句話說,相比對泰戈爾思想的不認同,魯迅更痛恨徐志摩對泰戈爾的“捧殺”。
因此,他以其特有的諷刺、挖苦的筆調,對徐志摩進行了淋漓盡致地譏嘲。比如,在《華蓋集續編?馬上日記之二》中,他這樣寫道:
這兩年中,就我所聽到的而言,有名的文學家來到中國的有四個。第一個自然是那最有名的泰戈爾即“竺震旦”,可惜被戴印度帽子的震旦人弄得一塌糊塗,終於莫名其妙而去。後來病倒在意大利,還電召震旦“詩哲”前往,然而也不知道“後事如何”。
“被戴印度帽子的震旦人弄得一塌糊塗”,意思就是泰戈爾在中國的失敗(一塌糊塗),就是被徐志摩他們(戴印度帽子的震旦人)“捧”(弄)的。
魯迅始終堅持這種觀念,甚至10年以後,他還在《罵殺和捧殺》一文中,繼續這麼認為,而且將“捧殺”解釋得更清楚更明瞭:
他到中國來了,開壇講演,人給他擺出一張琴,燒上一爐香,左有林長民,右有徐志摩,各各頭戴印度帽帽。徐詩人開始介紹了:“唵!嘰哩咕嚕,白雲清風,銀磬……當!”說得他好像活神仙一樣,於是我們的地上的青年們失望,離開了。神仙和凡人,怎能不離開呢?但我今年看見他論蘇聯的文章,自己聲明道:“我是一個英國治下的印度人。”他自己知道得明明白白。大約他到中國來的時候,決不至於還糊塗,如果我們的詩人諸公不將他製成一個活神仙,青年們對於他是不至於如此隔膜的。現在可是老大的晦氣。
儘管可以說魯迅說話不免刻薄,但不能不說他用詞精准。這裡所用的“唵”這個字,是有所指的。它是梵語Om的音譯,是佛教咒語的發聲詞。這裡所說的“各各頭戴印度帽帽”也是有所指的。泰戈爾來時,身穿白色長衣,頭戴印度黑絨帽。陪伴在泰戈爾身邊的徐志摩居然也身著長衫,頭戴印度黑絨帽。不僅如此,徐志摩還訂做了好幾頂同樣款式的印度黑絨帽,分送給朋友們,千叮嚀萬囑咐地讓他們都戴著。
徐志摩對泰戈爾的崇拜幾近狂熱。僅就這一點,魯迅就十分看不慣。因此,他認為,是徐志摩們將泰戈爾“塑造”成了天上的神仙,所以地上的凡人們都離開了。由此一來,人們便將矛頭對準了徐志摩們。於是,徐志摩們成了使泰戈爾訪華失敗的“罪魁”。
也許正是有“思想旗手”的魯迅的先入之見,後人便也都“循聲望去”。他們有的說是徐志摩用華麗的包裹罩住了泰戈爾,使外人不能明辨泰氏真實面目;有的說是徐志摩用絢爛詞藻極盡渲染,誤導了外人對泰氏訪華真實目的的理解;還有人說,徐志摩為了博得泰戈爾的好感,不惜謊言連篇,等等。
客觀上,徐志摩對泰戈爾的確竭力“吹捧”——如果把真誠讚美也視為吹捧的話。他不僅用足了華麗的、絢爛的詞藻歌頌泰戈爾的人格,又不僅視泰戈爾為“偉大的人物”,還奉他為“聖人”,甚至拜他為“乾爹”,當然更讓許多人憎惡。但不管怎麼說,徐志摩對泰戈爾的讚美系出於真心。
作為一個浪漫詩人,徐志摩為人、為文都不免言過其實、誇大矯飾,但不能就此認為他的頌揚遮蔽了世人、特別是青年人的耳目,甚而將泰戈爾訪華遭到攻擊的緣故歸結於他的口舌,更不能作為被魯迅肆意譏諷和挖苦的理由。
面對被魯迅小醜化,徐志摩很紳士的沒有反擊,甚至沒有為自己辯解幾句,大有“讓他罵去吧”的意味。如果說徐志摩撰寫的《泰戈爾》是“為辯解”的話,那也是為泰戈爾這個人做的辯解,而不是為他自己,更不是針對魯迅的。《泰戈爾》作於1924年的5月,而魯迅最早的一篇諷刺文章《墳?論照相之類》作于《泰戈爾》發表半年之後的11月。
這次事件,使徐志摩第一次以新月社成員的身份亮相,也使新月社暴露了它與其他文學社團,特別是與左翼之間在思想觀念上的差異。這種“差異”必然造成之後他與魯迅的積仇。

“音樂”事件:積仇的第一步
按照魯迅自己所說,“音樂”事件才是他和徐志摩“積仇的第一步”。這麼說來,之前“泰戈爾事件”只能算作是兩人積仇的序曲。
儘管因為泰戈爾而被魯迅無情的譏嘲,但天性陽光的徐志摩並沒有因此記恨魯迅,甚至仍然以他慣有的天真和熱情積極地往魯迅身邊“靠”。
就在《墳?論照相之類》一文發表的當月,也就是1924年冬,又一個文藝社團成立,它就是“語絲社”。該社的文學傾向和文學研究會相接近,主力成員是魯迅、周作人、劉半農、林語堂、章川島、孫伏園等。魯迅更被視為語絲社的主將。
和文學研究會有自己的刊物《小說月報》、創造社有自己的刊物《創造季刊》一樣,語絲社在成立的同時,也辦了一份自己的刊物《語絲》週刊。該刊多發錶針砭時弊的雜感小品,以倡導幽默潑辣的“語絲文體”而獲“語絲派”稱號。
此時,新月社已經掛牌,它的主旨與文學研究會、創造社、語絲社都有所不同。徐志摩是“想做戲”,即更傾向於戲劇方面有所作為。因此,新月社成立後,並沒有仿造其他社團也創辦自己的刊物。
在文學上,徐志摩一向沒有派別之分、門戶之見。就像他身為新月社的人,卻還是經常給《小說月報》、《創造季刊》投稿一樣,在《語絲》創刊後,他也積極給它投稿。
殊不知,此時的魯迅,對他正懷有一肚子不滿,又有視《語絲》是“自己的”的意思,因此不能容忍討厭的徐志摩觸碰,何況徐志摩投到《語絲》的文章,既不幽默,也不潑辣,更不針砭時弊——儘管《語絲》編輯方針是兼容並包,不局限於題裁。
徐志摩投給《語絲》的是一首譯詩,刊登在《語絲》第三期上。這首譯詩,題目是《死屍》,作者是法國詩人波特萊爾。《死屍》選自波特萊爾風靡全球的詩集《惡之花》。
當然,引起魯迅和徐志摩“積仇第一步”的不是《死屍》本身,而是徐志摩在譯詩之前撰寫的“題記”
首先,他又以其慣有的誇張矯飾的文風,對波特萊爾及其詩作極盡頌揚——像頌揚泰戈爾和他的人格一樣。然後,他對詩的音樂美進行了闡釋。他說:
“真音樂原只要你聽……你真能聽時,這‘聽’便是‘懂’,那蟲叫,那燕語,那水響,那濤聲,都是有意義的,但他們各個的意義卻只與你‘愛人’嘴唇上的香味一樣——都在你自己的想像裡。所以,詩的真妙處不在他的字義裡,卻在他的不可捉摸的音節裡。他刺激著也許不是你的皮膚(那本來就太粗太厚),卻是你自己一樣不可捉摸的魂靈——像戀愛似的,兩對唇皮的接觸只是一個象徵,真相接觸的,真相結合的,是你們的魂靈。”
他還說,他雖是鄉下人,可是愛真正的音樂,有音的與無音的音樂。然後,他這樣寫道:
我深信宇宙的底質,人生的底質,一切有形的事物與無形的思想的底質——只是音樂,絕妙的音樂。天上的星,水裡泅的乳白鴨,樹林裡冒的煙,朋友的信,戰場上的炮,墳堆裡的鬼磷,巷口那只石獅子,我昨夜的夢……無一不是音樂。你就把我送進瘋人院去,我還是咬定牙齦認帳的。是的,都是音樂——莊周說的天籟地籟人籟,全是的。你聽不著就該怨你自己的耳輪太笨,或是皮粗,別怨我。你能數一二三四能雇洋車能做白話新詩或是能整理國故的那一點子機靈兒真是細小有限的可憐哪——生命大著,天地大著,你的靈性大著。
幾乎所有人都說徐志摩的這篇文字充滿自然主義的神秘感,換句話說,他寫得神乎其神又玄乎其玄。其實,這不過是他對音樂的真實感悟而已,只是極富想像力罷了。什麼“自然主義”,什麼“神秘”等等,都是旁人強加的。
在一個悲觀的人眼裡,太陽也是在獰笑著的,陽光中隱含著毒劍;在一個樂觀的人眼裡,雷電是歡笑的聲音,陰霾中也潛藏著光亮。徐志摩雖然也時有悲觀的情緒,但總的來說,他是一個對未來始終充滿希望的樂觀的人。因此,世間萬物在他的耳朵裡,什麼都能成為美妙的音樂,哪怕是“戰場上的炮”、“墳堆裡的鬼磷”。如果單從文字上來看,他也不過是運用了誇張的手法罷了。
由他平時的為人,平時的為文,寫出這樣的文章,也不奇怪。
是什麼引起了魯迅的反感?是自然主義的神秘感?是盲目地樂觀?是對殘酷現實視而不見的冷漠?是矯飾誇張的文風?是自戀、自負又含有俯視眾生的傲然態度?也許這一切的一切,都是讓魯迅奮而討伐的原因。
在《語絲》第五期上,魯迅發表了一篇專門針對徐志摩的文章,題為《“音樂”?》,把徐志摩大大諷刺和挖苦了一番:
咦,玲瓏零星邦滂砰瑉的小雀兒呵,你總依然是不管甚麼地方都飛到,而且照例來唧唧啾啾地叫,輕飄飄地跳麼?
顯然,在這裡,魯迅將徐志摩看作是“小雀兒”。所謂“不管甚麼地方都飛到”,應該是指徐志摩“不知趣”地“飛”到《小說月報》,“飛”到《創造季刊》,如今又“飛”到了《語絲》,並且嘲弄他“唧唧啾啾地叫,輕飄飄地跳”地到處作文到處投稿也是罪過嗎?
這樣的揶揄,完全不是以理服人的,而且極其傷人,甚至有侮辱人之嫌。這樣的為文,也不能視同于幽默,只能視為刻薄。這樣的筆調,用在敵對勢力身上,也許可以大快人心,但用在還算是朋友的徐志摩身上,則不免失之和善。
魯迅還就徐志摩文中“耳輪太笨”和“皮粗”的說法,這樣調侃道:
我這時立即疑心自己皮粗,用左手一摸右胳膊,的確並不滑,再一摸耳輪子,卻摸不出笨也與否。然而皮是粗定了,不幸而‘拊不留手’的竟不是我的皮,還能聽到什麼莊周先生所指教的天籟地籟和人籟……
但倘有不知道自怨自艾的人,想將這位先生送進瘋人院去,自己可要拼命反對,盡力呼冤的,——雖然將音樂送進音樂裡去,從甘脆的Mystic看來,並不算什麼一回事。
魯迅不愧為譏諷高手,他還模仿徐志摩的筆調,寫了一段充滿自然主義神秘感的文字:

……慈悲而殘忍的金蒼蠅,展開馥鬱的安琪兒的黃翅,唵,頡利,彌縛諦彌諦,從荊芥蘿蔔玎洋的彤海裡起來。Brrrrtatatatanital無終始的金剛石天堂的嬌嫋茱萸,蘸著半分之一的北斗的藍血,將翠綠的懺悔寫在腐爛的鸚哥伯伯的狗肺上!你不懂麼?咄!籲,我將死矣!婀娜漣漪的天狼的香而穢惡的光明的利鏃,射中了塌鼻阿牛的妖豔光滑蓬鬆的冰冷的禿頭,一匹黯黯歡愉的瘦螳螂飛去了。哈!我不死矣!無終……

如果拋開背景和寓意,單看此文,它的確可以稱得上是奇文,語言漪麗,生動妙趣,想像豐富。可惜的是,它是魯迅用來戲謔徐志摩的,因此透露出陰冷的黝光,讓人很不舒服,也顯得作者不夠與人為善。本來,徐志摩的那篇序文,不過有感而發而已,是自己內心真實思想和情感的反應。無論認同還是反對他的思想,共鳴還是反胃於他的情感,盡可用說理的文字、善意的調侃加以批評,而不應如此陰陽怪氣,逞一時體快,把人鞭笞得體無完膚。這樣,反而顯出自己有失風度,不夠君子,同時也是對自己的精力、心思和才華的浪費。
當然,徐志摩時時處處流露出來的不識人間煙火般的超越感,也的確令很多人不滿。他在將“戰場上的炮”、“墳堆裡的鬼磷”也視作音樂的時候,他難道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炮火下喪生?不知道有多少鬼磷中幽幽地透著冤屈?不論他是一個多麼樂觀的人,他超越現實漫無邊際的所謂“想像”,終究難以被大多數現實中的凡人所認同。
“語絲社”的劉半農也著文《徐志摩先生的耳朵》,配合魯迅對徐志摩進行了批判。相比魯迅的嘲諷、戲謔,他行文更直接,更尖刻:

到徐先生同泰戈爾一樣高名高夀之後,萬萬一旦不諱,而彼時我劉複幸而尚在,我要請他預先在遺囑上附添一筆,將兩耳送給我解剖研究,至少也須是兩個耳輪,能連同他的細皮,自然更好。
我研究完了,決不會將他丟到荒野中去喂鳥(因為這不是一件鳥事),一定像德國人處置康德的頭顱一樣,將他金鑲銀嵌起來,供在博物館裡。

批評就好好批評唄,連粗話都出來了,還都是有知識的文化人哩!在這方面,他們也就是李逵的水準。“語絲派”本就以幽默潑辣文體著稱。他們寫起尖酸的小品文來,誰敢跟他們叫板?任誰也不是他們的對手,徐志摩就更不在話下了。徐志摩也知趣,對魯迅的諷刺、劉半農的刻薄,未回一嘴。當初,他跟創造社結怨,還能心平氣和地寫一封“致成仿吾的公開信”加以解釋;如今,面對魯迅、劉半農的譏嘲挖苦,他自知,那不是“公開信”所能解釋得了的。何況,他又能解釋什麼?你不認為“無一不是音樂”,而我就是認為“無一不是音樂”,那能怎麼辦?
徐志摩能做的,就是再也不往《語絲》“飛”了。之後,他只在《語絲》上發表了一首小詩,卻不敢亂髮議論了。
一年以後,周作人約他為《語絲》寫稿,他戰戰兢兢地表示“我不敢自信,我如其投稿不致再遭《語絲》同人的嫌(上回的耳朵)”而婉轉地拒絕了周作人的請求。在給周作人的信中,他頗有些委屈的抱怨道:
“令兄魯迅先生的脾氣不易捉摸,怕不易調和,我們又不易與他接近,聽說我與他雖則素昧平生,並且他似乎嘲弄我幾回我並不曾還口,但他對我還像是有什麼過不去似的,我真不懂,惶惑極了。我極願意知道開罪所在,要我怎樣改過我都可以。”
原來,徐志摩連“開罪所在”都不知道,就被魯迅罵了個狗血淋頭,心中自然委屈。不過,委屈歸委屈,他倒沒有你給我一拳,我還你一腳,顯得大度而寬容。
那麼,魯迅究竟因何如此討厭徐志摩呢?“音樂事件”十年後,他在《集外集?序言》中舊事重提,挑明瞭他當時的心理:

我其實是不喜歡新詩的——但也不喜歡做古詩——只因為那時詩壇寂寞,所以打打邊鼓,湊些熱鬧,待到稱為詩人的一出現,就洗手不幹了。我更不喜歡徐志摩那樣的詩,而他偏愛各處投稿,《語絲》一出版,他也就來了,有人贊成他,登了出來,我就做了一篇雜感,和他開一通玩笑,使他不能來,他也果然不來了。

徐志摩早在3年前就不在人世了,此時只怕是墓木已拱了,魯迅卻在這個時候說他當時對徐志摩的譏諷,不過是“開一通玩笑”而已!如果算是玩笑,那麼對於徐志摩來說,這個玩笑開得也太大了。徐志摩至死可能都不知道,魯迅對他的不喜歡,是因為他寫的詩,並且拿著這些詩“各處投稿”。魯迅的目的就是阻止他再在《語絲》上發文。
這樣的“不喜歡”未免太主觀;這樣的“阻止”未免太不厚道。
同為“語絲派”,既有魯迅、劉半農這樣不喜歡徐志摩的人,也有對魯劉不喜歡徐志摩不以為然的人。就“音樂事件”引起的紛爭,魯迅自己就說:“語絲社同人中有幾位也因此很不高興我。”《語絲》所追求的風格,是“要催促新的產生,對於有害於新的舊物則竭力加以排擠”。徐志摩的那篇“序文”,顯然不屬�“有害於新的舊物”,不應當被排擠,卻也被魯迅排擠,語絲社其他同人“很不高興”是自然的。何況,《語絲》的宗旨是“任意而談,無所顧忌”,徐志摩無所顧忌的任意而談,卻被排擠,顯然有違宗旨。
其實,魯迅不喜歡,甚至討厭徐志摩,不僅僅是因為徐志摩的詩,也不完全是徐志摩這個人。周作人說:“我相信這所以招致如此怨恨者也只是志摩的階級之故。”知兄莫若弟,“階級”二字,可謂一語中的。
也許正因為如此,之後,魯迅和新月社之間,才又爆發過多次針鋒相對的論戰。雙方數番“廝殺”,各自氣喘吁吁、精疲力盡,實則也分不出高下對錯。
這次的“音樂事件”,魯迅稱之為他和徐志摩,其實是他和新月社“積仇的第一步”。

由《我的失戀》引發的爭鬥
《我的失戀》是魯迅寫的一首打油詩。說由這首詩而引發的爭鬥,必須先說《晨報副刊》以及徐志摩、魯迅和它的關係。
新月社的陳西瀅與魯迅之間的“閒話之爭”,表面上看,那是他們個人之間因價值觀不同而造成的分歧,實際上,可以說是新月社、現代評論社和語絲社團體之間社會主張相異而造成的隔閡。於是,整個論戰客觀上形成了兩大陣營:新月社和現代評論社——語絲社。
現代評論社有自己獨立的刊物《現代評論》;語絲社也有自己獨立的刊物《語絲》。自然地,《現代評論》上有陳西瀅的“閒話”,《語絲》則成為周氏兄弟的反擊園地。此時,新月社沒有自己獨立的刊物。但是,徐志摩是《晨報副刊》的主編,他便利用此便利將其作為論戰的一個載體。
徐志摩主編《晨報副刊》,涉及到兩個問題,一是他何以能擔當此任,或者說,他擔當此任的背景如何;二是《晨報副刊》和新月社究竟有何關係,它們是彼此獨立的,還是彼此相聯繫的。換句話說,主編《晨報副刊》,是徐志摩個人行為,還是應該看作是新月社的一個重要活動。
一直以來,《晨報副刊》被認為是“五?四”時期中國的四大報紙副刊之一(另三個分別是《京報?副刊》、《民國日報?覺悟》、《時事新報?學燈》)。就《晨報》而言,它是中國現代史上著名的大報之一。在1924年泰戈爾訪華時,該報擔任了主要宣傳工作,原因是它是“研究系”的機關報,而邀請泰氏訪華的就是以梁啟超為首的研究系。《晨報》的創始人是研究系的梁啟超、湯化龍、蒲殿俊等。
原先並沒有“副刊”這個名稱,而只是一個文藝版面。它正式從《晨報》中分離出來而獨立是在1921年10月,魯迅為它取名《晨報副刊》。當時許多新文學作家都曾在上面發表過作品和文章,其中有魯迅的《阿Q正傳》。因此,該報頗具影響力。
看得出來,魯迅既給《晨報副刊》定名,又將自己的作品登載其上,顯然對該報很看重。其中原因,恐怕跟該報編輯孫伏園是他的學生,又是浙江紹興同鄉有一定關係。孫伏園對魯迅,也尊重有加,特別給予優厚待遇。曾經有人傳說,魯迅是“特約撰述,無論投稿多少,每月總有酬金三四十元”。對此,魯迅是否認的,不過他承認他是副刊“頗受優待”的作家之一。他曾經回憶說,那時“一是稿子一去,刊登得快;二是每千字二元至三元的稿費,每月底大抵可以取到;三是短短的雜評,有時也送些稿費來。”
在和陳西瀅的論戰中,魯迅曾表現出對研究系的非常不屑和厭惡。雖然《晨報副刊》後來是獨立的一份報紙,但它早先畢竟是《晨報》的重要欄目,是在《晨報》上立下根基的,是從《晨報》中分離出去的,因此,與《晨報》不可避免地沾親帶故。況且,《晨報副報》雖然是獨立的一份日報,但它的後臺老闆仍然是《晨報》。《晨報》還是“研究系”的機關報。如果細究起來,魯迅豈不也和《晨報》有瓜葛,和研究系有牽連?
魯迅和《晨報副刊》的關聯,使得《晨報副刊》的辦刊方針、主張和內容等都不會符合研究系,以及胡適、徐志摩、陳西瀅等人的口味。不過,它沒有妨礙到他們,他們也就不好說什麼。而一旦與他們有所牽涉,他們也就不客氣了。說“他們”,範圍大了一些,準確地說,是徐志摩。
自英返國後不久,徐志摩路過上海時,《時事新報?學燈》的柯一岑向他約稿,他說沒有新作品,只有在國外時寫的一些“爛筆頭”。應柯的要求,他取出一包稿子,請他自選。柯看中了《康橋西野暮色》。徐志摩自認“這詩很糟,只是隨口曲,前面一段序,也是無所謂的。”不過,柯一岑還是拿走了,並陸續刊登在《學燈》上。徐志摩所說的“無所謂的一段序”裡,開頭是這樣一句話:“我常以為文字無論韻散的圈點並非絕對的必要。”有人對這句話斷章取義地下了這樣的結論:“徐志摩主張廢棄新圈點。”
這樣的結論被公開在《晨報副刊》上,引起徐志摩的強烈不滿,他當即給孫伏園寫了一封信,解釋說他從來不曾主張無條件地廢棄圈點,甚至自己還是實行圈點的一個人。他還誇張地聲明:“我來反對幹什麼,我連女子參政,自由戀愛,社會主義……都不反對哪!”他認為說他主張廢棄新圈點的文章,純屬胡言亂語。他對孫伏園刊登這樣不負責任的文章頗為不滿:“選稿時應得有一個標準:揣詳附會乃至憑空造謊不礙事,只要有趣味——只要是‘美的’——這是編輯先生,我想,對於讀者應負的責任。”
對於徐志摩的指責,孫伏園也大不滿,他在將徐志摩的這封信以《一封公開信》之名全文刊登在《晨報副刊》上的同時,自己還寫了一篇“附記”,開頭寫道:“辯論而至於教訓記者,這是下下策。說到底,所教訓的也無非是‘標準’不標準的問題。”他認為,每個人對於自己的文章,總是放低標準,而對於別人的,總是認為標準已經太低了。最後,他寫道:“徐志摩先生如果能平心一想,不必我勸慰,盛氣自然會平和下去,知道勸記者定選稿的標準一句話,已落了平常作者被人駁倒無可聲訴卻遷怒于編輯人的窠臼,大文學家是不屑為的。”
這一來一去的口角,表面上看是只針對徐志摩是否主張廢棄新圈點這個具體的問題,實際上可以將之歸於對編輯方法認同的差異。這樣的差異,也許是日後導致孫伏園被新月社的劉勉己取代,後又被徐志摩取代的主要原因。
在徐志摩之前,《晨報副刊》的主編是劉勉己,不過,他的頭銜只是“代理主編”。讓劉勉己代理“副刊”的主編,實際上是研究系用以削弱孫伏園勢力的手段,表明他們已經無法容忍“副刊”在孫伏園的主編下,逐漸傾向魯迅一方。此時,劉勉己剛從歐洲留學回來。
魯迅這樣分析劉勉己“上臺”原因:“……伏園的椅子頗有不穩之勢,因為有一位留學生(不幸我忘掉了他的名姓)新從歐洲回來,和晨報館有深關係,甚不滿意於副刊,決計加以改革,並且為戰鬥計,已經得了‘學者’的指示,在開手看AnatoleFrance(即法國作家法郎士)的小說了。”看得出來,雙方已經潛伏了矛盾。

“學者”,暗指陳西瀅。
矛盾終於激化的原因與魯迅有關。當時,魯迅寫了一首打油詩《我的失戀》交由《晨報副刊》發表。像以往一樣,孫伏園看過稿子後,幾乎沒有猶豫就簽字發排了。隨後,他外出了。接下來發生的事,孫伏園有過很詳細地回憶:

在見報的頭天晚上,我到報館看大樣時,魯迅先生的詩被代理總編輯劉勉己抽掉了,抽去這篇,我已經按捺不住火氣,再加上劉勉己又跑來說那首詩實在要不得,但吞吞吐吐又說不出何以‘要不得’的理由來,於是我氣極了,就順手打了他一個嘴巴,還追著他大罵一頓。

對於這首詩的創作動機,魯迅在《〈野草〉英文譯本序》中說:“因為諷刺當時盛行的失戀詩,作《我的失戀》。”在《我和〈語絲〉的始終》中,他說得更具體:“不過是三段打油詩,題作《我的失戀》,是看見當時‘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盛行,故意做一首用‘由她去罷’收場的東西,開開玩笑的。”儘管這是首打油詩,但也總是出於靈感。他的靈感來自哪裡?詩是這樣寫的: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找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麼: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

我的所愛在鬧市;
想去尋找她人擁擠,
仰頭無法淚沾耳。
愛人贈我雙燕圖;
回她什麼:冰糖壺盧。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塗。

我的所愛在河濱;
想去尋她河水深,
歪頭無法淚沾襟。
愛人贈我金表索;
回她什麼:發汗藥。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經衰弱。

這首詩卻沒能刊登在《晨報副刊》上,後來,《語絲》創刊,它便發表在《語絲》第四期(1924年12月8日)上。不過,與原詩不同,魯迅又加了一小節:

我的所愛在豪家;
想去尋她兮沒有汽車,
搖頭無法淚如麻。
愛人贈我玫瑰花;
回她什麼:赤練蛇。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罷。

從詩的形式上看,正如魯迅自己說,它是“擬古的新打油詩”。這裡的“擬古”,擬的是東漢文學家、天文學家張衡的《四愁詩》。該詩共四首,每首都以“我所思兮在XX”開始,以“何為懷憂心XX”結束,也有“美人贈我XX”的句子。以第一首為例:“我所思兮在太山,/欲往從之梁父艱。/側身東望涕沾翰。/美人贈我金錯刀,/何以報之英瓊瑤。/路遠莫致倚逍遙,/何為懷憂心煩勞。”
從詩的內容上看,魯迅自己說是在“開玩笑”。那麼,他開的是誰的玩笑?一句“贈我百蝶巾”,一句“贈我雙燕圖”透露了“玄機”:他開的是徐志摩的玩笑。詩裡的“我”,即徐志摩;“她”,即林徽因。林徽因曾經贈過百蝶巾、雙燕圖給徐志摩。就徐志摩和林徽因的關係來說,的確是徐志摩苦追林徽因,所以詩中才有不斷地“想去尋找”。最後一節“我的所愛在豪家”,當然是指林徽因已嫁作梁家婦了。
也許是詩中的諷刺意味,劉勉己顧不得和孫伏園商量一下就擅自撤了稿。
為了一首詩是否發排,就“氣極”,就“打嘴巴”,就“追著罵”,顯然,發不發排這首詩只是表像。孫伏園的心裡,其實早已有“按捺不住”的怒氣。劉勉己的行為,只是一個導火索,點燃了他壓抑許久的怒火。或許,安排劉勉己代理主編時,孫伏園就已經氣極而想打人嘴巴了。眼下,他也知道,這個嘴巴和這頓罵,將使他無法再在《晨報副刊》待下去了。很快,他提出辭職。自然地,他的辭職很快被接受。
也就是繼孫伏園、劉勉己之後,徐志摩接任《晨報副刊》的主編。從後來他寫的《我為什麼來辦我想怎麼辦》一文中,可以分析推測,當初之所以安排劉勉己代理主編,而不是正式主編,是因為《晨報》的負責人陳博生和黃子美本來屬意徐志摩,只是徐志摩堅拒不幹,又為了在《晨報副刊》中安排“自己人”,以鉗制孫伏園,這才暫讓劉勉己代理。
曾經有這樣的說法:這邊,徐志摩剛剛答應了要當《晨報副刊》的主編;那邊,《晨報副刊》的孫伏園和劉勉己就“打”起來了。好像專為徐志摩讓道似的,孫伏園提出了辭職。於是,有人懷疑“《我的失戀》事件”是刻意安排好的,目的就是逼孫伏園辭職,好讓徐志摩名正言順地接任,否則,哪有那麼巧。
事實並非如此。魯迅的《我的失戀》創作於1924年10月3日。11月17日,《語絲》週刊創刊。這份刊物正是由孫伏園提議創辦的,他是主要編輯之一。這個時候,他剛剛從《晨報副刊》辭職。對此,魯迅回憶道:

我很抱歉伏園為了我的稿子而辭職,心上似乎壓了一塊沉重的石頭。幾天之後,他提議要自辦刊物了,我自然答應願意竭力“呐喊”。至於投稿者,倒全是他獨力邀來的,記得是十六人,不過後來也並非都有投稿。於是印了廣告,到各處張貼,分散,大約又一星期,一張小小的週刊便在北京——尤其是大學附近——出現了。這便是《語絲》。

這樣說來,“魯迅和孫伏園在北京因被晨報館所壓迫而創辦《語絲》”的說法,並非空穴來風。因此,“《我的失戀》事件”看似平常,背後卻是波濤洶湧,充滿了派系之間的算計和暗戰。既然如此,孫伏園的辭職正合陳博生和黃子美(《晨報》負責人)他們的心意,他們也就順水推舟地接受了。
也就是說,孫伏園應該是在1924年10月底,或者11月初辭職的,而徐志摩直到1925年10月才上任,其間有將近一年的時間。所以,“《我的失戀》事件”、孫伏園辭職和徐志摩繼任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繫。只可以說,在孫伏園辭職後,陳博生、黃子美他們更加下定了讓徐志摩擔任主編的決心。換句話說,極有可能是在孫伏園辭職後,他們才開始力勸徐志摩的。
但是,客觀上,因《我的失戀》造成了孫伏園下、徐志摩上的局面。孫伏園是魯迅的人,徐志摩是魯迅討厭的人。這樣的情形不能不更加影響到魯、徐的關係。他倆背道而馳,越走離得越遠了。

“閒話之爭”中的“有根”
“有根”,是徐志摩讚美新月戰友陳西瀅時的用詞,而且是在陳西瀅與魯迅閒話之爭時的讚美,當然要被魯迅嘲笑和諷刺了。
魯、陳論戰一開始只發生在他們(外加一個周作人)之間,可論著論著,戰著戰著,更多的人被卷了進來,其中之一就是徐志摩。徐志摩的那篇讚美陳西瀅的《“閒話”引出來的閒話》,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我很少誇獎人的,但西瀅就他學法郎士的文章說,我敢說,已經當得起一句天津話:‘有根’了。……像西瀅這樣,在我看來,才當得起‘學者’的名詞。”——這自然是徐志摩對陳西瀅的吹捧。
反過來,陳西瀅也吹捧徐志摩,說:“中國的新文學運動,方在萌芽,可是稍有貢獻的人,如胡適之、徐志摩、郭沫若、郁達夫、丁西林、周氏兄弟等等都是曾經研究過他國文學的人。尤其是志摩他非但在思想方面,就是在體制方面,他的詩及散文,都已經有一種中國文學裡從來不曾有過的風格。”
儘管在這裡陳西瀅也客觀地肯定了“周氏兄弟”的文學功績,但並不能就此讓魯迅放過對他和徐志摩的譏嘲。在《無花的薔薇》中,他不無諷刺地說:
“中國現今‘有根’的‘學者’和‘尤其’的思想家及文人,總算已經互相選出了。”
不用說,在魯、陳論戰時,那樣地吹捧陳西瀅,又曾經被魯迅反復譏諷過的徐志摩不可能保持絕對的中立——一個人,除了毫無傾向,否則無論如何也難以保持絕對的中立——或許他試圖客觀,但僅從情感上說,他都不會見陳西瀅“死”而不“救”。
於是,自覺不自覺地,徐志摩一方面宣稱,“我來做一個最沒出息最討人厭的和事佬”,一方面卻又將關於女師大事件的陳西瀅、周作人、張鳳舉、徐志摩等人之間的通信一共12封集中發表在《晨報副刊》上,客觀上形成了對周作人(稍帶魯迅)的“圍攻”而被稱為“攻周專號”。
說是“攻周”,既有周作人也有周樹人(魯迅),其實徐志摩他們真正要攻的只有魯迅。對周作人,他們只把他當作意見出現了分歧的朋友——還是“朋友”;對魯迅,他們是把他當作不同陣營的論敵來看待的——是“敵”。這麼一來,對他倆的為人為品,徐志摩自然是褒貶不一的。他說:

魯迅先生我是壓根兒沒有瞻仰過顏色的;作人先生是相識的,但見面的機會不多。魯迅先生的作品,說來大不敬得很,我拜讀過很少……他平常零星的東西,我即使看也等於白看,沒有看進去或者沒有看懂。作人先生的作品我也不曾全看,但比魯迅先生的看得多。他,我也是佩服的,尤其是他的博學。

當然,儘管徐志摩有傾向性,但他還是反復多次地試圖“解圍”,想做“和事佬”,規勸論戰雙方出於為國家、為人道、為真正的友誼著想,“別再死捧著顯微鏡,無限的放大你私人的意氣”。
“意氣”這個詞很抓住了要害。他在刊出所謂的“攻周專號”時,附記了一篇《告讀者們》,說他為登不登這些“罵信”而“躊躇了一晌”,他自認“生性所近,每每妄想拿理性與幽默來消除意氣”。
實際上他的意思是魯、陳論戰,到了後期,基本上已經失了理性而多了意氣。所以,他才會沖著雙方大喝一聲:“帶住!”
因為這個“帶住”是徐志摩喊出來的,魯迅自然不聽,也就不“帶住”,繼續譏諷,繼續嘲弄,繼續罵。
對於魯迅的尖牙利齒,以及由此表現出來的不饒恕、不容忍,徐志摩(當然還有新月其他人)是非常看不慣的;反過來,在魯迅看來,這幫“歐美派”有意無意流露出來高高在上的優越感和背離國情的紳士風情,也非常令人不順眼,他更討厭他們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正人君子”這個詞,從魯迅的嘴裡說出來不含絲毫褒義,而極具諷刺意味。他常常不無嘲諷地稱他們為“東吉祥的正人君子們”,或是“中國的文士們”。
問題是,他們常常表現出優越感嗎?用胡適喜歡說的一句話,那就是:“拿證據來。”證據,有人拿來了。
一個是徐志摩在《漢姆雷德與留學生》中的一段話:

我們是去過大英國,莎士比亞是英國人,他寫英文的,我們懂英文的,在學堂裡研究過他的戲,……英國留學生難得高興時講他的莎士比亞,多體面多夠根兒的事情,你們沒到過外國看不完全原文的當然不配插嘴,你們就配扁著耳朵悉心的聽。

另一個是陳西瀅在《聽琴》中的一句話:

不愛莎士比亞,你就是傻子。

於是便有人不屑地斥責:你看他們多傲慢,以為去過英國讀過原版的莎士比亞就很了不起就高人一等似的。假如這的確算是自我炫耀的話,一般人的反應往往是,你們喜歡英國也好,喜歡莎士比亞也好,且由你去,與我無關,你們儘管吃你們的牛奶和麵包,我只吃我的大餅和油條。
魯迅卻不同,他對他反感的絕不肯停留於不屑、不理,他要手執矛槍,毫不留情地戳穿畫皮。既然談到莎士比亞,他在《<華蓋集>題記》中說:

我以為如果藝術之宮裡有這麼麻煩的禁令,倒不如不進去;還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飛沙走石,樂則大笑,悲則大叫,憤則大罵,即使被沙礫打得遍身粗糙,頭破血流,而時時撫摩自己的凝血,覺得若有花紋,也未必不及跟著中國的文士們去陪莎士比亞吃黃油麵包之有趣。

為魯迅的嘲罵拍手稱快的人自然是把徐志摩和陳西瀅的那些話當作傲慢輕狂來看待的,或者說,他們只是透過魯眼看人,是通過魯迅的嘲罵而認定徐、陳他們所說是傲慢輕狂的表現。可是,魯迅從中讀出了傲慢輕狂,其他人未必。因為“其他人”中立客觀而不含偏見,而且不斷章取義。
徐志摩在文章的開頭就做了交代,他說他跟陳西瀅和丁西林到新明劇場看中國人演出的莎士比亞劇,在看的過程中,“人家愁時我們樂,人家哭時我們笑”。為什麼呢?於是,他就說到了他們到過英國,讀過原版的等等。其間,他還以英國留學生的口吻就崇洋媚外現象做了一番議論。如何“崇洋媚外”呢?從戲劇角度,那就是,凡是莎士比亞的都是“純粹的最高的藝術”,凡是楊小樓、余叔岩的中國戲都是“娛樂”。
那麼,他寫此文的目的究竟是什麼。炫耀嗎?自得嗎?傲慢嗎?輕狂嗎?都不是,恰恰是自省、反思。如果要“拿證據來”,那麼,證據便是他開篇所說的那句話:“一個自命時新甚至激進的人多的是發見他自己骨子裡其實守舊甚至頑固的時候。”
最後的結論,他並不是說他們樂他們笑是因為劇作家們再創作的莎劇與他們早就熟知的相距甚遠,反而是說創作者們“比在我們大英國留學生的想像中的莎翁傑作距離要貼近得多”。於是,他總結:“我們裡面很少人反省到單這會一點洋文的小事,暗裡全把我們變成了不自覺的‘夜郎’,這是危險的。”
這樣深刻的自省和反思著實讓很多還在自命不凡的人汗顏,卻被包括魯迅在內的一些人當作“傲慢輕狂”而加以批判,著實冤枉。
陳西瀅所說呢?如果撇開前言後文而只看那一句話,的確會有人誤以為那是一種炫耀。實際上,他在這篇文章中想要表達的意思是人云亦云是可笑的。比如,有人並不真懂莎士比亞,可當別人問起來時卻一本正經地“搖頭拊掌地說好”,“要不是這樣,不愛莎士比亞你就是傻子,不愛古琴你逃不了做牛”。
“不愛莎士比亞你就是傻子”這句話就是這樣在特定的情境之下誕生的。
斷章取義有故意和無意之分,無意的斷章取義不必說,故意的斷章取義必有一定的私人用心,或為了用來證明什麼,或為了用來反駁什麼,或用來印證自己的觀點。魯迅那麼說,是誤讀了徐志摩和陳西瀅的話,還是斷章取義呢?如果是斷章取義,是無意還是故意呢?

公仇、私怨:魯迅與陳源
陳源,筆名西瀅。
撇開在教育和外交上的才華與功績,陳西瀅至今仍被人津津樂道的還是他的《西瀅閒話》和因“閒話”而起的與魯迅的那場論戰。
著名的《西瀅閒話》一共收入了陳西瀅刊登在《現代評論》上的“閒話”78篇。粗略算來,大約分為三大類:文化批評、時事評論、外國文化推介。相對而言,時事評論所占比例最小,卻最具影響力。因為它,引發了轟動一時、時至今日仍被學界反復評說、爭論的“閒話之爭”。一方,自然以陳西瀅為首;論爭另一方的首席代表,是魯迅。著名的《華蓋集》裡有將近一半的篇幅、著名的《華蓋集續編》裡有將近三分之一的篇幅,都“獻”給了論戰。
魯迅這一生,樹敵很多,介入的論戰也不計其數。有人在對他的論敵、對他參與的論戰進行梳理後,得出這樣的結論:“閒話之爭”是他所有論戰中的第一次,也是全方位、大規模論戰的第一次;陳西瀅是他的第一個論敵,也是第一個能夠稱得上強力對手的論敵,更是他堅奉“一個也不寬恕”中的絕不寬恕的其中的一個。這次論戰,牽涉範圍廣,參與人數多,激烈程度堪比一場戰爭。
有意思的是,在他們刀光劍影、鏗鏘對決中,有兩個女人不容忽視。也許不能說,是她們直接引發了論戰,但可以說,她們加劇了論戰的激烈程度。這兩個女人,一個是陳西瀅的女人,淩叔華;一個是魯迅的女人,許廣平。
儘管魯迅說“《華蓋集》及續編中文,雖大抵和個人鬥爭,但實為公仇,決非私怨”(《致楊霽雲》),但因為論戰中時隱時陷的兩個女人,註定這場論戰有公仇,也有私怨。

兩個“社”:新月和現代評論
《現代評論》是《西瀅閒話》的載體,在魯、陳對決時,可以說,它又是陳西瀅的陣地。那麼,陳西瀅是“現代評論”的人嗎?可是在早年,以他和“新月”靈魂徐志摩早在英國時結下的情誼,他自然而然地成為“新月”早期成員,是“新月”人。那麼,“新月”和“現代評論”是什麼關係?
新月社,以及由此產生的新月派,與現代評論社,以及由此產生的現代評論派之間,存在著錯綜但並不複雜的關係。
說錯綜,是因為長期以來,在為中國現代文學作史時,有人將它們混為一談。有的說,二者實為一體,“新月”在前,“現代評論”在後。有的說,“現代評論”在前,“新月”在後。
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在於兩“派”人員有交錯:新月社的徐志摩、胡適、陳西瀅等,也是現代評論社的成員。但這似乎並不能成為主要理由,因為新月社的梁實秋、葉公超、聞一多、潘公旦等,卻與現代評論社無關,而現代評論社的王世傑、周鯁生、皮皓白、高一涵、燕樹棠、彭浩徐、唐有壬、劉光一等又與新月社無關。
還有一個原因是有人認為,兩者同時在北京掛牌,即在泰戈爾訪華後的1924年6月。事實上,準確地說,泰戈爾是5月底離京的,隨後在徐志摩的陪同下,又去了日本,然後去了香港。徐志摩將泰氏送回國,自己回國時,已經是7月了。這樣說來,它們不可能同時掛牌。
如果從“聚餐會”算起的話,新月社起始於1923年底,正式成立是在泰戈爾訪華之前,在1924年7月後,即現代評論社掛牌一個月後掛牌。因此,論成立,“新月”早于“現代評論”;論掛牌,“現代評論”早于“新月”。新月社後來有《新月》月刊;現代評論社後來有《現代評論》週刊。如果論雜誌的創刊時間,《現代評論》創刊於1924年年底;《新月》創刊於1928年3月。顯然,《現代評論》早于《新月》。
說不複雜,是因為它倆各有自己的發展歷史,各有辦社宗旨,所辦刊物也各有文藝主張。現代評論社基本上以《現代評論》的活動為起始。該刊創刊4年後,於1928年12月出了最後一期。新月社曾於1927年結束,次年重新恢復,以《新月》月刊面目面世。同一年裡,一個結束,一個開始,難怪會有人將“新月”誤為“現代評論”轉世般的延續。當然實際上並非如此。陳西瀅說:兩社人員“都是自命的自由主義者,但門戶不同,不容易合起來。”
徐志摩、胡適、陳西瀅這三個新月社最主要的成員,在現代評論社又起著怎樣的作用呢?有人說,他們都是《現代評論》週刊的編輯,但這只是一種猜測,因為該週刊從未明確標注過“編者”。事實上,徐志摩、胡適從未擔任過《現代評論》的編輯工作。至於陳西瀅,他的確編發過該刊前兩卷的文藝稿件,但僅此而已。就此認定他是編者之一,也不確切。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徐、胡、陳參與了《現代評論》的創辦。
很明顯,新月社並不等同于新月派,現代評論派則由《現代評論》而得名。給《新月》撰稿的,並非全是新月社或新月派成員;給《現代評論》撰稿的,也並非全是現代評論社或現代評論派成員。比如,在《現代評論》上發表過著名的《七子之歌》,以及《洗衣曲》和《我是中國人》的聞一多,就不是“現代”的成員,而是“新月”人。
對於新月派和現代評論派的關係,似乎可以一言以蔽之,那就是:在政治上、文藝上,它們有相似的傾向和主張;在人員構成上,胡適既是“新月”也是“現代評論”的精神領袖,而徐志摩、陳西瀅則既是《新月》也是《現代評論》的主要撰稿人。
總之,兩派既有聯繫,也有區別。胡適是兩派的精神領袖,徐志摩、陳西瀅是兩派的“紐帶”。就徐志摩、陳西瀅而言,他們對“新月”和“現代評論”傾注的力量也不均衡:徐志摩和“新月”的聯繫更密切;陳西瀅和“現代評論”聯繫得更為緊密。因此又可以說,徐志摩是“新月”的代表人物,陳西瀅則是“現代評論”的代表人物。
正如徐志摩等新月社成員也是《現代評論》撰稿人一樣,女作家淩叔華作為新月社成員,也在《現代評論》上也發表過不少很有份量的小說。後來,陳西瀅和淩叔華結為夫妻。
這就是“新月”的陳西瀅之所以在《現代評論》上發表《西瀅閒話》的原因。

公仇一:“女師大風潮”中的“某籍某系”
眾所周知,引發“女師大風潮”的關鍵人物是北京女師大校長楊蔭榆。
楊蔭榆留日又留美的教育背景,使她在榮任校長後,被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是,她上臺後的一系列主張和措施,未能引起共鳴,反遭詬病。比如,她未經校評議會同意,將女師大恢復為女高師,被認為“背離了女師大的辦學方針”。又在如何支配俄庚款問題上,她與部分教員產生分歧,引致15名教員聯名辭職。當然,還有其他。這些或許可以看作是為“風潮”埋下了禍根。換句話說,“風潮”點燃了長期以來積聚的對楊蔭榆不滿的導火索。
“風潮”的起因很簡單。1924年11月,國文系預科二年級三名學生以“阻于東南戰事”為由未能按時返校,被楊校長勒令停學。同時,哲學系預科也有兩名學生同樣未能按時返校,卻並未受相同處分。為此,國文系預科其他學生心生不滿,提出抗議,強烈要求楊校長本著公正和公平的原則讓他們系的三名同學返校。楊蔭榆拒絕,而且態度強硬。雙方矛盾激化。
1925年1月18日,學生自治會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否認楊蔭榆的校長資格。對此,全校10個班級,有7個贊同,3個保持中立。這樣的“決定”,楊校長當然不予承認。5月“五七國恥日”當天,她仍欲以“校長”的身份主持紀念會並準備發表演講,遭到學生自治會成員的抵制。兩天后,她又以“校長”和校評議會的名義,宣佈開除六位自治會幹部。這樣一來,風潮升級。
如果不是太多“不相干”人的插嘴,如果這些“不相干”的人不是把控著話語權的學者、教授、名流,或許,這場學生和校長之間的爭端也許會不出校門地自行解決和消化。然而,事情正好相反。
最先介入“風潮”的是陳西瀅。
1925年2月7日,他在《現代評論》第9期上撰文《北京的學潮》,說:“不過我們覺得那宣言中所舉的校長的劣跡,大都不值一笑。至於用‘欲飽私囊’的字眼,加楊氏以‘莫須有’之罪,我們實在為‘全國女界的最高學府’的學生不取。”顯然一開始,他是為楊蔭榆打抱不平的,認為學生們所列舉的楊校長的“劣跡”是“莫須有”——他的傾向性很明顯。
其後介入的是周作人。當然,他不是不相干的“外人”。此時,他是女師大教授。2月28日,他的日記這樣記載:“女師舊生田、羅二女生來講,為女師大事也。”這兩個女生以中立者的名義,請求周作人出面斡旋,認為只要能做到更換校長,女師大風潮便可以平息。
當晚,周作人打電話給教育部次長馬敘倫,轉達了學生意見。馬敘倫表示校長可以更換,但由誰擔任新校長,不能由學生說了算。對此,周作人不置可否。從周作人甘願充當學生的說客可以發現,從一開始他就站在學生這一邊。這和陳西瀅正好相反。
一下子,兩個“陣營”便形成了。
3月,陳西瀅又說“閒話”。他在《現代評論》第15期上以“一個女讀者來信”的形式撰文,為楊蔭榆辯護:“女師大是中國唯一的女子大學,楊氏也是充任大學校長的唯一的中國女子……我們應否任她受教育當局或其他任何方面的排擠攻擊?我們女子應否自己還去幫著摧殘她?”
他還繼續強調“那些宣言中所列舉楊氏的罪名,大都不能成立。”如果說,他的這句話是因為“楊氏的罪名”沒有足夠充分的證據支持,而尚屬客觀的話,那麼,他接下來的一句話,主觀臆測的成份就大了許多,而且頗有指桑駡槐的意味。他說:“女師大中攻擊楊氏的學生,不過是極少數的學生,而這回風潮的產生和發展,校內外尚有人在那裡主使。”
關鍵詞:“主使”。
這樣的說法,其實是把矛盾複雜化也擴大化了。
當時的許多學生運動,發生的背景的確很複雜,甚至不排除隱藏在其後的政治勢力。陳西瀅“有人主使”之說,即有所指。但是,女師大風潮的發生,究竟是單純的學生抗議,還是隱含著政治因素的學生運動,陳西瀅並沒有握有“把柄”。因此,他這麼說,反倒授人以柄。
從風潮開始到逐步升級,從陳西瀅、周作人先後介入到分屬兩個陣營展開論戰,魯迅一直默不作聲。有人說,這符合魯迅一貫的處事作風,即凡事都慢半拍。其實,此時的他未動聲色,倒也不完全是因為“慢半拍”,而是他對學生運動的態度——他向來不主張學生動不動就遊行請願示威。另一方面,他教育部“僉事”的身份也使他行事不能毫無顧忌:支持學生,意味著“背叛”政府;支持楊蔭榆,又意味著“出賣”學生。兩邊不討好的事兒,他得掂量。
但是,他終於還是沒能把沉默進行到底。
5月,他突然開口,在《忽然想到》一文中,發表了關於“凶獸”和“羊”的高論。他直言不諱地把楊蔭榆以及在背後支持她的教育總長章士釗比作“凶獸樣的羊”和“羊樣的凶獸”。
與陳西瀅的“同情”相反,魯迅對楊蔭榆充滿冷漠:“我還記得中國的女人是怎樣被壓制,有時簡直並羊而不如。現在托了洋鬼子學說的福,似乎有些解放了。但她一得到可以逞威的地位如校長之類,不就雇用了‘掠袖擦掌’的打手似的男人,來威嚇毫無武力的同性的學生們麼?不是利用了外面正有別的學潮的時候,和一些狐群狗黨趁勢來開除她私意所不喜的學生們麼?”
然後,他給學生們“出謀劃策”:“對手如凶獸時就如凶獸,對手如羊時就如羊”。
這給了學生極大的鼓舞。5月11日,學生們集會,決議徹底驅逐楊蔭榆,將校長辦公室和秘書辦公室等都貼上了封條。同時,學生自治會大張旗鼓地公佈《懇請本校主持公道之諸先生出面維持校務書》。5月27日,由魯迅擬稿並簽名,周作人、錢玄同、馬裕藻、沈君默、李泰棻、沈兼士等其他六名女師大教員參與簽名的《對於北京女子師範大學風潮宣言》在《京報》發表。“宣言”公開支持女師大學生運動。
此時,魯迅已經毫無顧忌地站在了學生一邊。也就是說,他站在了陳西瀅的對立面。兩人的論戰,就此開始。
正如“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的說法一樣,魯迅為學生“出頭”,並且不惜與陳西瀅大打筆仗,應該也不是無緣無故。那“緣故”是什麼呢?
一、現代評論社的大部分成員居住在北京的東吉祥胡同,因此外界戲稱現代評論派為“東吉祥胡同派”。
胡適、徐志摩他們之所以能夠組織新月社,是因為他們雖然有差異,但更多的是有共同之處。現代評論社的成立,也是同樣道理。若論共同之處,最明顯的莫過於他們都有英美留學的經歷。因為有相同的文化教育背景,使得他們在許多方面有共同語言和相近的思想認識。
比如,他們倡揚科學、文明、公理、正義、自由、法治,為人主張平和、中正、豁達、穩重、容忍、寬容。
在二三十年代社會動盪、思想混亂、“革命”旗幟四處飄揚的時局下,他們的倡揚,他們的主張為很多人所不屑。郭沫若就斥為“太紳士氣了”。
相比郭沫若,魯迅對這幫“紳士”更加反感,而且程度相當強烈,大有“不共戴天”的味道。就他們倡揚“公理”和“正義”,他譏諷他們是“正人君子”。在《野草》裡的一些篇章中,這樣寫道:“他走進無物之陣……那些頭上有各種旗幟,繡出各樣好名稱:慈善家,學者,文士,長者,青年,雅人,君子……頭下有各種外套,繡出各式好花樣:學問,道德,國粹,民意,邏輯,公義,東方文明……但他舉起了投槍。”
為什麼如此?相對而言,那個時候的文化藝術界,就地位來說,留過洋的勝於未留過洋的。比如,留學之前的劉半農就常被人輕視,儘管他在新文化運動中表現突出,其作品卻還是被胡適譏為難登大雅之堂。而都留過洋的,歐美派又勝於留日派。像陳西瀅這樣既是歐美派,又有博士頭銜,勢力就更強大了,優越感甚強,自然不免高高在上。
魯迅(包括周作人)是留日的,又沒有戴過博士帽,雖然自己不肯承認,但客觀上似乎低“人”一等,心中也就不平,便以“正人君子”、“學者”、“教授”等等譏諷他們,而自認“學匪”。自謙嗎?實則以退為攻。
不論出身,僅僅所受教育不同,因而觀點主張不同,便在兩撥人馬之間自然形成了一道鴻溝,互相看不起,互相指責。加之文人相輕的環境,便形成你說甲,我偏說乙;你說是,我偏說非;你支持,我偏反對的非正常狀態。
於是,當“正人君子”陳西瀅跳出來“站”在楊蔭榆一邊時,“學匪'魯迅為學生“出頭”就不是一件稀奇的事兒了。
二、在楊蔭榆和學生之間,魯迅一直喜生厭楊。
魯迅向來有關愛青年的好名聲,對學生,尤其是女師大的女學生們當然也如此。這也意味著他從來不“得罪”學生。當時在女師大國文系,他深受學生愛戴。學生惡評這個,惡評那個,卻從來沒有惡評過他。如果非要找原因不可,恐怕與他從來都蔑視強貴而同情弱勢的個性有關。
相對弱勢的學生而言,作為校長的楊蔭榆便是強貴了。這是魯迅厭惡她的原因之一。另外一個很私人化的因素也不容忽視。這個“私人化的因素”涉及到魯迅的同鄉、同窗、同事,又有著兄弟般情誼的好友許壽裳。
說是同鄉,自然許壽裳也是浙江紹興人。說到同窗,兩人在日本東京弘文學院留學時相識相知,曾一起師從章太炎。說到同事,許壽裳比魯迅先期回國,幸運的是他還沒回國,工作就找好了,在位於杭州的浙江兩級師範學堂任教務長。有這樣一個帶“長”的朋友,因家累而不得不提前結束留學生涯而回國的魯迅的工作也順利解決了,在浙江兩級師範學堂任教員,主要負責生物學科方面的翻譯,兼教生理衛生課。
辛亥革命成功,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各部委相繼確立,各部委行政長官也相繼上任。教育總長是蔡元培。蔡總長勵精圖治準備組建一個新機構,廣納賢才。許壽裳被他邀去了南京。許壽裳向他推薦了魯迅。這樣,魯迅由家鄉北上北京,在教育部謀到了“僉事”的差事。
魯迅能在北女師大兼課,又托的是許壽裳的福。1922年,女師大組建成立,許壽裳是創辦人之一。女師大首任校長就是他。相比楊蔭榆校長的保守,許校長很開明,延聘了一批文化界名流到校兼課,除了魯迅,還有周作人、胡適、陳獨秀、錢玄同、沈君默、馬裕藻、李大釗等。一時間,女師大一派民主開放充滿生機。
好景不長,因為支持蔡元培,許壽裳得罪了復古派教育總長彭公彝而被舊勢力排擠,不得不辭職,回到教育部任編審。
繼許壽裳任女師大校長的就是楊蔭榆。
雖然不是楊蔭榆直接讓許壽裳下的“課”,但說就是她擠走了許壽裳並不為過,畢竟她是保守勢力的代言人。這樣的楊蔭榆,魯迅怎麼可能會支持她?偏激一點兒說,即便學生們“鬧事”有不對的地方,僅僅沖著學生們“鬧”的是楊蔭榆,魯迅也會為學生們“出頭”。
三、細究魯迅介入的原因,不能不提到許廣平。當時,許廣平正在女師大就讀,而且還是學生自治會的幹部。那時,魯迅正在女師大國文系兼職,每週講授一個小時的中國小說史。“風潮”初起時,也許是受到魯迅的影響,許廣平的態度也是十分謹慎的,而她對學校教育,對楊蔭榆的管理是有不同看法的,並且在給魯迅的信中坦陳過。為此,魯迅還曾開導她說:“教育界的稱為清高,本是粉飾之談,其實和別的什麼界都一樣。”
不久,楊蔭榆因為有新上任的教育總長章士釗的支持,突然又強硬起來。為配合章士釗“整頓學風”的決議,楊蔭榆在5月7日組織了一次演講,以鞏固她的校長地位,接著就宣佈開除六名學生自治會幹部。其中之一,便是許廣平(另外五人是蒲振聲、張平江、鄭德音、劉和珍、姜伯諦)。
這個時候,已經和許廣平由相識、相交到相戀的魯迅,按捺不住了。
在魯迅執筆的“宣言”中,特別對楊蔭榆開除六名學生表達了強烈不滿,並試圖在學業、品行等方面為她們辯護:“六人學業,俱非不良,至於品性一端,平素尤絕無懲戒記過之跡,以此與開除並論,而又若離若合,殊有混淆黑白之嫌。”很明顯,魯迅的參與,至少在表面上看,和許廣平被開除有關。說他為女友打抱不平,似也不為過。
針對這份“宣言”,5月30日,陳西瀅再說“閒話”,以《粉刷毛廁》為題表達了他的觀點,認為參與簽名的教授“未免偏袒一方”。他說:

以前學校鬧風潮,學生幾乎沒有對的,現在學校鬧風潮,學生幾乎沒有錯的。這可以說是今昔言論界的一種信條。在我這種喜歡懷疑的人看來,這兩種觀念都無非是迷信。女師大的風潮,究竟學生是對的還是錯的,反對校長的是少數還是多數,我們沒有調查詳細的事實,無從知道。我們只覺得這次鬧得太不像樣。
教育當局應當切實的調查這次風潮的內容,如果過在校長,自應立即更換,如果過在學生,也少不得加以相當的懲罰,萬不可再敷衍姑息下去,以至將來要整頓也沒有了辦法。

如果站在客觀的角度看待這段話,很難說它不客觀。以前,學生鬧風潮,都錯;現在,學生鬧風潮,都對。“都錯”和“都對”的極端認識和態度本身就有問題,不夠客觀,不夠公正,也不夠唯物主義。正因為反對這樣的觀點,具體到女師大風潮,陳西瀅也就認為應該“調查”,是誰的錯治誰的罪。也就是說,這時的他——至少表面上——站在中立一方,誰也不偏袒。
如果他的話到此為止,或許也就沒什麼把柄給人抓了。偏偏地,剛剛還很客觀地他一下子又變得主觀起來,且無端猜測起來:

閒話正要付印的時候,我們在報紙上看見女師大七教員的宣言。以前我們常常聽說女師大的風潮,有在北京教育界占最大勢力的某籍某系的人在暗中鼓勵,可是我們總不敢相信。這個宣言語氣措辭,我們看來,未免過於偏袒一方,不大平允……這是很可惜的。我們自然還是不信我們平素所很尊敬的人會暗中挑剔風潮,但是這篇宣言一出,免不了流言更加傳佈得厲害了。

說“宣言”偏袒一方,應該是事實,它本來就是應學生之請為被開除的六名學生幹部鳴不平的。但是,因此說風潮是“某籍某系的人在暗中鼓勵”,不免有挑釁的味道。而他的這句話顯然針對的就是周氏兩兄弟。因為發佈宣言的七名教員中,除了李泰棻,都是浙江人和北大國文系教授。其中,周作人最先插手風潮為學生說話,魯迅又是宣言的執筆人,因此在六個“同鄉”中,他倆算得上是“首席”。所謂槍打出頭鳥,陳西瀅的“某籍某系”指向性明確。
七人中有六人都是同鄉,也確實很難不讓人浮想聯翩。
既然已經開了口,魯迅立即顯現出其本來的“鬥士”形象。陳西瀅的“閒話”話音剛落,魯迅便以《並非閒話》和《我的“籍”和“系”》予以迎擊。
就“偏袒”而言,《並非閒話》這樣譏諷道:

清朝的縣官坐堂,往往兩邊各責小板五百完案,“偏袒”之嫌是沒有了,可是終於不免為糊塗蟲。假使一個人還有是非之心,倒不如直說的好;否則,雖然吞吞吐吐,明眼人也會看出他暗中“偏袒”那一方,所表白的不過是自己的陰險和卑劣。

他的意思很明顯:1,陳西瀅表面上不偏袒,實則暗中偏袒;2,不直說而暗中偏袒的,例如陳西瀅,都是沒有是非之心的。
這使人不免疑惑,有是非之心的人是否一定就是非此即彼?在“風潮”這件事上,站在學生一邊的就是有是非之心,反之就沒有是非之心?難道真的沒有客觀和公正嗎?“偏袒”,分明和暗嗎?暗中偏袒一定就是“陰險和卑劣”嗎?那麼,明的偏袒呢,就一定光明和正大嗎?如果說陳西瀅偏袒的話,那麼,魯迅不也偏袒嗎?都是偏袒,誰又能說對方的偏袒是錯呢?
就“某籍某系”,《並非閒話》這樣回應道:

想到近來有些人,凡是自己善於在暗中播弄鼓動的,一看見別人明白質直的言動,便往往反噬他是播弄和鼓動,是某黨,是某系;正如偷漢的女人的丈夫,總願意說世人都是忘八,和他相同,他心裡才覺舒暢。這種思想是卑劣的。

在《我的“籍”和“系”》中,他把“球”踢了回去:

又如一查籍貫,則即使裝作公平,也容易啟人疑竇,總不如“不敢相信”的好,否則同籍的人固然憚于在一張紙上宣言,而別一某籍的人也不便在暗中給同籍的人幫忙了。這些“流言”和“聽說”,當然都只配當作狗屁!

這裡,他說的“給同籍的人幫忙”,暗指陳西瀅給楊蔭榆幫忙,因為他倆同籍,都是江蘇人。也就是說,你送我一個“某籍某系”,我還你一個“暗中幫忙”,外加一個“王八”,一個“狗屁”。不能不說魯迅還擊得夠狠,可惜這“狠”中有意氣,有粗鄙。
陳說魯“某籍某系”,魯說陳“同籍”,又一句“狗屁”,一句“忘八”,都讓外人覺得,論戰不是論戰,而是對罵。或者說,論戰從對罵開始。
如此“籍”來“系”去地糾纏不清,雖然不能說無聊,但似乎也無多大意義。魯迅為此還洋洋灑灑著就一篇大文,無非說得盡興,罵得痛快。至於“系”,他用一個“既非研究系”,將他與梁啟超、胡適、徐志摩等人劃清了界限,表明他們不是一個道上的人。
如果說陳西瀅的“某籍某系”是不太負責地主觀臆測的話,那麼,魯迅的“暗中給同籍幫忙”就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顧事實地報復了。都任性!
魯迅將他和徐志摩的“音樂之爭”稱為“積仇第一步”。與其說這是他和徐志摩之間的“積仇”,不如說是他和“新月”的“積仇”。魯迅和陳西瀅的“閒話之爭”,便可以看作是他和“新月”的“積仇第二步”。
魯迅與陳西瀅之所以積仇,還是因為彼此在對待學校教育、老師和學生關係這些問題上認識大相徑庭。陳西瀅為什麼要求“粉刷毛廁”?是因為他覺得“教育界”這個“毛廁”已經被學生“鬧得太不像樣了”。他舉出三個在女師大風潮中發生的事實加以說明:
一,“同系學生同時登兩個相反的啟事已經發現了”;
二,“學生把守校門,誤認了一個緩緩駛行的汽車為校長回校而群起包圍它的笑話”;
三,“校長不能在校開會,不得不借鄰近飯店招集教員會議的奇聞”。
在他的筆下,人們看到了一群“造反”的學生,一個混亂的學校。於是有人斥責他的本意是想讓學生成為聽話的綿羊,是想讓學校成為死氣沉沉的修道院。這樣的“帽子”顯然扣得有些牽強。陳西瀅所要的,不過就是還學校一個正常的秩序罷了。
魯迅的認識正好相反,他非但不覺得學生“鬧”,反而說:“這家族人員——校長和學生——的關係是怎樣的,母女,還是婆媳呢?……幸而這位校長宣言多,竟在她《對於暴烈學生之感言》裡獲得正確的解答了,……則其為婆婆無疑也。其時看看學生們,就像一群童養媳……”顯然,在他的眼裡,校長和學生關係已經變成了婆婆和童養媳的關係而錯在婆婆。
陳西瀅認為,學生在鬧事,在搗亂,在造反,“驅楊”行動便是證明;魯迅則認為,校長及其背後的政府當局在迫害學生,“開除許廣平等人”行為,就是證明。這樣一來,論爭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在陳西瀅的觀點中,涉及到兩個關鍵詞,那就是,公正、秩序。這與他的教育背景有相當大的關係。
他生於1896年,幼時,先入上海文明書局附設小學就讀,後轉學入南洋公學(交通大學前身)附屬小學,1911年畢業。民國初年,他受表舅吳稚暉(敬恒)的鼓勵赴英國求學。在英國,他發憤苦讀,花了十來年的時間,修完中學課程後,先進愛丁堡大學,繼而轉入倫敦大學,研習政治經濟學,最後獲博士學位。
英國的留學經歷,加上他的研究方向是政治經濟學,都使他深受英美文化的影響,紳士氣十足而把法治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特別講究規則、秩序,認為社會的一切都應在法治的框架下用規則和秩序加以制約。具體到學校,應當遵循的是校長是校長的規則,學生是學生的規則,執行的是校長負責管理,學生負責學業的秩序。即便出現問題和矛盾,也應該按法的規則來處理。
但是,在很多反對派看來(包括魯迅),規則、秩序、公正、法治等等,理論上沒有問題,然而,在一個動盪的、需要用“革命”打破舊制度的社會中,談“秩序”不太有意義,它會被人視為固守傳統、維護封建專制統治。剛剛經歷了“五?四”洗禮的人,腦海裡充斥著的是“砸碎”。砸碎舊秩序,建立新秩序;砸碎舊觀念,建立新觀念。那麼,陳西瀅的“秩序”是舊是新?
儘管陳西瀅在《粉刷毛廁》中進言教育當局“調查”,這是他追求“公正”的表現。但是,在反對派(包括魯迅)的眼裡,他不過是貌似公正,實則還是偏袒。或者說,那時誰都不承認有“公正”一方。在“學生”一方看來,只要不旗幟鮮明地站在他們這一方,就是偏袒校長和當局的。甚至有人僅抓住“萬不可再敷衍姑息下去”這一句話,就武斷地認為陳西瀅支持當局鎮壓迫害學生,是站在反動當局一方的,而有意無意地忽略“如果過在校長……”這一句話。
也許陳西瀅主觀上的確偏向楊氏,這倒不是因為他們是“同籍”,而是他認為學校只應該是單純的教育園地,是單純的學習場所,而不能淪為不同政治勢力鬥爭的場所,學生更不能淪為鬥爭的工具和犧牲品。
對於論爭,陳西瀅同樣強調規則和公正,主張在學理和事實的基礎上進行思想和觀念的碰撞,而反對不著邊際地冷嘲熱諷和謾駡,也痛恨由派別論是非,比如,“凡是同黨,什麼都是好的,凡是異黨,什麼都是壞的,凡是朋友,什麼都是對的,凡是敵人,什麼都是錯的。”(刊于《現代評論》1925年12月12日的《閒話》)
顯然,他和魯迅,不是同黨,不是朋友,是敵人,所以在魯迅的眼裡,他什麼都是錯的,即便講公正,也不過是假惺惺的“貎似”而已。他的悲哀便在此了。

公仇二:“女師大風潮”中的“多數少數”

文人的文字之爭向來解決不了實際問題。魯迅和陳西瀅的“籍”來“系”去、“偏袒”或“公正”當然也無法平息日益複雜的女師大風潮,它也沒有因為新上任的教育總長章士釗強力支持楊蔭榆而消停。
為了一勞永逸地從根子上徹底解決問題,1925年8月,章士釗下令強行解散女師大,在原址上建立女子大學。在當時,不能不說這是個權宜之計,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但卻肯定不是最明智的上策。新的問題又來了:
反對派——由一部分學生和教師組成——組織了“女師大校務維持會”,抵抗解散女師大,誓死保衛女師大。贊成派——由另一部分學生和教師組成——組織了“教育界公理維持會”,聲援章士釗創辦的女大,反對女師大複校。
不用說,魯迅是反對派,陳西瀅是贊成派。
魯迅的旗幟鮮明給他帶來了麻煩。身為教育部的“僉事”,他參加校務維持會,反對的是他所服務的教育部以及他的頂頭上司,當然不會有好果子吃。8月12日,章士釗呈請段褀瑞罷免了他的“僉事”一職。為了此事,魯迅還打起了“民告官”的官司。
而陳西瀅卻偏偏在此時又“閒話”連篇。8月29日,他在《走馬燈》中針對學生把章士釗稱作“英日帝國主義走狗”,不無譏諷道:“英日帝國主義者也實在是瞎了眼,怎樣會選中了章士釗做他們的走狗?你看他有了英國日本兩大帝國做靠山,還險些弄不過二三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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