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節】 單本79折,5本7折,優惠只到5/31,點擊此處看更多!
私人生活史(全5冊)(簡體書)
滿額折

私人生活史(全5冊)(簡體書)

商品資訊

人民幣定價:240 元
定價
:NT$ 1440 元
優惠價
871253
絕版無法訂購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以微觀歷史的角度,以歷史年代為時間縱軸,全面書寫個人的私密生活史——圍牆中男人的權力與女人的權力、老人的權力與青年的權力、主人的權力與僕從的權力,小到家庭爭吵,大到王室血案;涉及人類生活的各個基本方面,小到諸如住宅、臥室和床榻,大到諸如家庭生活、家居環境、交友空間、宗教信仰以及生育、教育、死亡等,是現今一部權威的人類私人生活史。

作者簡介

《私人生活史:星期天歷史學家說歷史——從私人帳簿、日記、回憶錄到個人肖像全記錄》由世界著名歷史學家菲利浦•阿利埃斯與喬治•杜比主編,是一個國際合作項目的最終成果,共有包括法國、美國、英國、德國等國的72位著名史學家參與,菲利浦•阿利埃斯與喬治•杜比是法國年鑒派領袖人物,世界著名歷史學家,被稱為“星期天歷史學家”,與馬克思並列為19位最著名的史學家。本書是一個國際合作項目的最終成果,被稱為二十世紀下葉史學界一項“革命性的成果”,革新了歷史的觀念,豐富了歷史研究的方法與內容。

目次

序/喬治•杜比
導言/保羅•維納
1.羅馬帝國
引言
從出生到最後的遺囑
婚姻
奴隸制度
家庭與自由奴
公眾的私人生活在哪裡
“工作”與閒適
遺產
公眾輿論與烏托邦
享樂與奢侈
寧靜
2.後期古典時代
引言
極少數的“貴族”
猶太教與早期基督教中的個人與團體
教會及其領袖
來自曠野的挑戰
東方與西方:新的婚姻倫理
3.羅馬帝國非洲行省的私人生活和家庭建築
羅馬人的家
幾點理論思考
統治階級的家庭建築
“個人”與“公眾”空間:住宅的構成
住宅內部如何運作
結語
4.中世紀早期的西方社會
引言
歷史回顧
私人生活征服國家和社會
肉體與靈魂
暴力與死亡
神聖與隱私
結語
5.10-11世紀的拜占庭帝國
拜占庭帝國
私人空間
自我與他人
內部生活
個人信仰
結語
《私人生活史2:星期天歷史學家說歷史
——從私人帳簿、日記、回憶錄到個人肖像全記錄》
目錄
前言喬治•杜比
1.引言
私人權力與公眾權力
2.肖像
封建時代法國的貴族家庭
公共生活
血親關係
文藝復興前夕托斯卡納的顯貴們
私人世界的內涵

共同生活
個人隱私
私人團結
團結受到考驗
私人單元
與外部世界的關係
當局與私人生活
3.想像自我
對文學的探索
空間和想像
社交
身體
個人
4.私人空間的使用
城堡的文明化進程:11~13世紀
農民壁爐到教皇宮殿:14~16世紀
5.個人的出現
孤獨:11~13世紀
走向親密:14和15世紀
主體性的出現
單數第一人稱
個人影像
穿著衣服的身體
裸體
知覺與情感
孤獨
《私人生活史3:星期天歷史學家說歷史
——從私人帳簿、日記、回憶錄到個人肖像全記錄》
目錄
導言菲利浦•阿利埃斯
1、現代模式
序言
政治和個人生活
私人關係和公共當局
家庭和社區生活
兩次改革:社區奉獻和個人虔誠
天主教觀點
讀寫的實際影響
估算識字率
各種閱讀實踐
2、個人化的形式
導言
禮儀的作用
隱私的庇護所
私密場所
內心世界
品位體現的身份差別
飯桌上舉止的講究
吃喝的變化
吃喝的精緻化
兒童:從湮沒無聞到個性關懷
個人私生活文學
類型界定
私人空間
身體
文學實踐:公開個人生活
文藝復興時代的衝突
個人生活:隱秘的和外露的
寫作的新的合法性
3、社區、國家和家庭:發展軌跡和緊張關係
導言
公眾和個人
家庭觀念淡化
角色的重新界定
革命性的變化
朋友和鄰居
家庭:住房及群居生活
代表作品:從房子轉移到了室內
生活方式
居民群和家庭結構
家族:個人隱私與社會風俗
公開儀式
公共秩序和私人領域
家族的榮譽和隱私
榮譽
保住了的秘密
緊張和辯論
4、尾聲
《私人生活史4:星期天歷史學家說歷史
——從私人帳簿、日記、回憶錄到個人肖像全記錄》
目錄
前言米歇爾•佩羅
1.幕起
前言
法國大革命及國外的影響
法國大革命不穩定的邊界
公共機構與私人信仰
薩德侯爵的革命
家的樂趣
卡德伯裡家族
中產階級價值觀的崇高地位
2.演員
前言
成功的家庭
家庭和財產
工作與家庭經濟
家庭:性與血緣
家庭類型和私生活
家庭生活
問題與衝突
衝突方式
角色與人物
父親的形象
婚姻與家庭
家庭生活:女人的復仇•
父母與孩子
兄弟姐妹
大家庭
中產階級的禮儀
對於回憶的渴望
早、中、晚
夏季:從鄉村住宅到夏日度假
生命中的大事
結論
3.舞臺
在家中
私人空間
莊園日曆
從空想的共產村莊到企業的生活區
人人有家
新的公共住宅
4.幕後
前言
個人的秘密
人身威脅
瞭解和自我控制
精神錯亂
獨白的催化劑
獨處的悠閒和秘密的財富
親密關係
感性的教育
浪漫時代的性愛
危險的時代錯誤
性愛的來臨
呐喊和低語
個體苦難的表徵
醫療改革
5.結語
《私人生活史5:星期天歷史學家說歷史
——從私人帳簿、日記、回憶錄到個人肖像全記錄》
目錄
1.法國社會中的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
導言
變化中的工作者和工作場所
空間的專門化
付酬勞動的社會化
家庭與個人
私人生活的空間
私人生活與家庭制度
婚姻的變化
個人即國王
增強體質
受到威脅的身體
從社區到都市的過渡
破壞與重建
公共生活中的私人規範
走向一個更寬鬆的社會
公共生活對私人生活的影響
自由遵從
2.秘密的歷史•
歷史之密與身份之謎
源泉
金錢在哪裡
國家和法律
無法探取的秘密
記憶的作品
秘密之處:屈辱、羞恥、恐懼
身份之謎
家庭秘密
避孕的合法化
墮胎的合法化
與不育症的鬥爭
法律中的不明確之處
成長:親子關係
離經叛道
同居
挑戰婚姻
伴侶選擇
婚姻中的愛情
離婚無愧•
男性的沒落
身體與性之謎
土地的果實
受到威脅的身體:從病人到顧客
心理疾病
衰老
誰死了——為了什麼•什麼時候•怎麼死的•
死後
尋求性和諧
同性戀
性與社會節制
中性
3.法國的文化多樣性
天主教徒:想像與罪惡
基督教徒的假想
懺悔,悔罪,轉化
新的罪惡感
共產主義:一種生活方式
好戰
離開共產黨
辭職•
法國的猶太文化
兩次大戰之間的猶太人
1940年以後的法國猶太人
移民的地位
二戰前的意大利移民和波蘭移民
二戰以後的北非移民
4.各國家庭
瑞典模式的興衰
反私密模式
隱私的各個方面
神話的興盛與衰落
意大利家庭:隱私的矛盾統一體
20世紀20~80年代的家庭人口統計狀況
家庭空間
夫婦與孩子,關係與關愛
私人家庭到底有多私人
德國家庭:介於私人生活與政治之間
美國家庭:神話與現實

書摘/試閱

澡堂
除開宗教活動日程錶帶來的熱情和快樂,這也有其他一些與神無關的快樂,但這些只存在於城市裡。這些是城市生活的好處。公眾捐贈的財物包括公眾澡堂,競技場的戰車比賽,角鬥士比賽或在半圓形大運動場(或在希臘地區的劇場)裡的獵人狩獵活動。澡堂和公眾景觀需耗費大量的錢,至少在羅馬如此(我對此問題知之甚少,似乎贊助人的慷慨對門票價格有影響)。不管怎麼說,價格還是便宜的。免費座位在每一次表演時可以預訂,到了晚間就不行了。自由人、奴隸、婦女、兒童——人人可以進入澡堂,甚至外國人。當角鬥士比賽上演時,人們從遙遠的地方湧入城市。私人的很多時間是在公眾場所和其它機構裡度過的。
澡堂不僅僅用於清洗的地方。它們提供了一系列的快樂,同我們的海灘非常相似。基督徒和哲學家否認自己享受過這些快樂。他們對洗澡並無多大熱情,一個月他們才洗一兩次澡。哲學家們髒乎乎的鬍鬚證明了他們的苦行生活,也是他們引以為豪的東西。沒有一個富人的房子不帶澡堂的,澡堂占好幾個特製的房間,供熱裝置安裝在地板上。在每一個城市裡至少有一個澡堂,如果必要,可能由導水管提供水,它也向(設於公共場所的)噴嘴式飲水器供水。挨家挨戶供水這種腐敗的事情都由那些犯罪者包辦。西塞羅說,每天宣佈公眾澡堂開放的鑼響聲比哲學家在課堂的聲音聽起來更為甜美。 窮人花幾個硬幣,一天便可在由權威人士、國王或城市顯貴提供的豪華澡堂裡度上數小時。在熱水和冷水澡堂裡有一些複雜的設備,那裡提供散步場所、運動和遊戲的地方(希臘和羅馬風格的澡堂也是一個體操館,在希臘地區仍然被稱之那個名字)。通常男女洗澡分開。奧林匹亞的出土發現,允許我們去追尋長達7個多世紀澡堂的演變。不太大的有多種用途的建築,帶有冷水池和熱水池,以及一間蒸汽室,這種“公共浴池”最終發展成為快樂的殿堂。有一個很出名的挖苦話,稱澡堂和半圓形大劇場一道為“無宗教信仰者的大教堂”。澡堂源於希臘時期,它們的地位從一開始時的方便清洗之地上升到讓生活盡可能愉快的地方之一。另一個新事物(起源於大約公元前100年,仍然在阿卡狄亞地區戈爾蒂斯的奧林匹亞)是地下室供熱設施和建築牆壁的供熱設備。一個總是暖和封閉的地方向眾多的人們開放。在一段時間,不管天氣多冷,當人們在家裡沒有火盆和其他辦法取暖,在房子裡和街道上穿著厚厚的外套,澡堂就成為唯一可以取暖之地。最終在羅馬的卡拉卡拉的澡堂通過氣流對流的方式在整個建築裡實行“氣候控制”。另外,澡堂裡也有技術革新:從實用的建築到夢想的天堂,帶有雕塑,鑲嵌畫,油漆裝潢和豪華的房間能夠讓皇室人家也能進入。生活在澡堂如同生活在夏日的沙灘一樣美妙;最大的快樂是人群聚一處,一起吼叫,會見人們,聽別人閒談,去發現和講述一些稀奇古怪的逸聞趣事,去展示自己。

奧林匹亞
冒險家式的念頭似乎對他們而言是不正常的。我們現代人熱衷“有一次經歷”,為了品嘗其中的味道和判斷其效果。如此思想顯然不會發生在羅馬人身上。正如海德格爾所講的那樣,希臘人去奧林匹亞的運動會,是因為感興趣和習俗使然。他們中沒有人說“這是一次經歷,我一定要經歷”。實際上,欲圖探索未知物被視做一種不良習性,被稱做“好奇心”,令人擔憂,那些癡迷於魔幻事物的人,結局往往不大好。

賄賂風行的王國
行政官員們能自付其酬。軍隊在鄉下巡邏,承擔鄉村的管理責任,利用他們在轄區內擁有的權力,迫使城鎮和鄉村向他們進獻禮金。哪怕是採取最細小的行動,每一個官員在活動之前都已經在他的轄區內打通了關係。而且,不能向被勒索者漫天要價,這一點非常重要。官員們按時受賄這一制度最終也被確立下來,並且每一個官員也均按此法。有事相求者每次在拜訪一個部門或高官時,都是帶好禮品,並小心翼翼。禮品這一實物,象徵著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優越性。 除了受賄,高官們還進行勒索。羅馬征服大不列顛後,軍隊強迫被征服的部落帶上各種糧食作為稅款送到邊遠的公用倉庫,以便得到這些離家很遠的倉庫的使用權。省級要員間進行非法稅務交易的數額非常大,他們利用這些錢財來賄賂那些王室派來的巡視員,並同一些部門主管進行分贓,只要收到他應得到的那一部分,當局便對此聽之任之。西塞羅說,地方長官對其所屬省的掠奪,形同“元老式的致富”。有一個很好的例子是維勒斯,他管理的是西西里省,採用鐵腕手段,實行暴力統治。
省政府像一個私人企業一樣同王國共存,即使在規模上小於王國,這一切並非什麼秘密。色情詩人焦急地等待著他們情人的丈夫為期一年的離家,到省裡去添置家產,他們則可與情婦單獨幽會尋歡。官員們不必擔心自己的職務和財富(其實這兩者是互換的)。官員部分是因公款而富的,公務之便得到巨額錢財。他們從不向上呈報帳目情況,可在共和國裡,這些費用承擔著相當大的財務預算。除了敲詐,長官們還從事經商活動。公元1世紀,意大利商人在那些派去的官員的保護下,壟斷了希臘東部的經濟事務,這些官員從中獲取暴利,羅馬官員支持羅馬商人是因為腐敗,而非“經濟帝國主義”。
即使在剛剛過去的世紀裡,通過官職謀取私利也被視為一件常事。在斯湯達的《巴馬修道院》裡,莫斯卡伯爵在辭去他的部長一職時,能給他的君王提供他不容置疑、忠誠廉潔的證物:上任僅有13萬法郎,離任時也只有50萬法郎。西塞羅做了一年的行省長官後,一年的收入就接近100萬,而他還自封為廉潔奉公之人:他賺的僅是一筆小錢。古代的官僚與我們現代的官僚完全不同,數千年以來,統治者均是依靠其下屬去勒索和控制他的臣民。
官員最重要的優點是圓滑,而非正直——這一點非常像商人,商人必須讓他的顧客認識到他的生意是為他們而做的,而非為了自己賺錢。甚至行省的長官也採取如此手段來效忠他們的君王。他們壓榨民眾,讓他們相信,他們家長式的統治是為了民眾的利益著想,“服從,長官將會愛護你們。”聖?保羅這樣寫道。一個好的行省長官知道如何塞滿自己的小金庫,而又不削弱民眾對此信念的信奉。正如政府官員依賴權力聚斂財富,而又能證明政府能廉潔秉公辦事一樣。一些行省官員不時地為此提供好的例證,並接受民眾的評判。他們中的黴運者最多丟職走人。一個特別倒黴的官員在給他的情婦的信中,對他自己不幸落入民眾的手中充滿牢騷之詞,“喬伊,喬伊,出售完我手中將近一半人應該償還的債款後,我來見你。”(這封信是現存三四封古代情書中的一封)。皇帝和他的高級官員們否認與那些東窗事發的下屬的關係,以此證明他們的公正無私。皇帝公開批評那些徵稅人員,雖然他們僅是帝國財產的管理人而已。偶爾皇帝也滿足百姓的要求,讓他們來當面申訴他的官員對他們的敲詐罪行,間或起草法案懲治腐敗:“所有官員必須停止這種掠奪,我重申,立刻停止。”高級官員們形成了一種有規律的定時收取賄賂的作風,這一行動實際上是讓賄賂合法化了。

婚姻
古羅馬時期的意大利在基督誕生前後的各一個世紀裡,曾居住著五六百萬男女自由市民。他們居住在遼闊的土地上,其中心坐落著成群的紀念建築和私人寓所,就是所謂的城市。另外,生活在這裡的還有一二百萬家奴和農奴。對他們當時的生活,現在知之甚少。只知道婚姻當時是一件私人事務,但對奴隸們卻是禁止的。這一現象一直持續到3世紀。可以確定的是大多數奴隸處於亂婚狀態中,只有少數受到信任成為管家的僕人或是皇帝的奴隸例外,這些有特權的男奴過著一夫一妻的生活,他們的妻子有時是主人恩賜的。
讓我們把注意力轉向自由民。他們中的一些人是生而自由的,是男女市民合法婚姻的產物,另一些是私生子,由身為市民的女性所生。還有一些天生是奴隸,最後獲得自由。這些人都屬�市民,有資格享受風習和婚姻。對我們來說,這種風習似乎自相矛盾。羅馬人的婚姻是私人行為,它不需要任何公共機構的認可。新郎、新娘不必在牧師面前宣誓,也不需要書面的證明;沒有結婚協議,只有一個新娘嫁妝的證明證實她擁有嫁妝。全部的手續正規,雖然被稱為結婚,卻沒有任何象徵性的行為。簡而言之,像今天的訂婚一樣,婚姻是件私事。那麼,在遺產訴訟時法官如何判斷男女雙方是不是合法夫妻呢?在沒有正式儀式或公文的情況下,法官根據一些跡象來做決定,像今天所建立的婚事法庭。都有哪些跡象呢?例如,像嫁妝這種不太明確的東西,或是男人打算要做丈夫的一些行動,像指出妻子的一些習慣行為,或是有人能證明他們參加了這對夫婦的婚禮,並作為見證人。但最終只有夫妻雙方才知道他們究竟是否結了婚。
然而,決定男女雙方是不是合法夫妻是很重要的。雖然婚姻是件私事,沒有書面證明或正式儀式來證實它的存在,但它卻具有法律結果。合法婚姻下的孩子得到父親的名字以傳承香火,在父親死後,如果沒有被剝奪繼承權,他還可以繼承財產。從法律上看,妻子或丈夫都能要求離婚,並且它和婚姻一樣不正式。任何一方都可以離開家表示離婚。一些情況讓法學家們疑惑:他們究竟是真要分開,還是只是吵架、鬧彆扭?嚴格說來,沒有必要證實他們是否離了婚。有資料記載妻子在丈夫不知道的情況下離開了他。不管是不是女方主動要求離婚,她都會帶著嫁妝(如果有的話)離開。另一方面,孩子總是留給父親。離婚和再婚十分普遍,幾乎每家都有異母的孩子。
婚禮的見證人在婚姻有爭議時很有用處。當時普遍存在結婚送禮的現象。洞房之夜是夫妻交歡的時刻(丈夫習慣了與女奴做愛,很難分清姦污和自願性關係的區別),出於對妻子害羞心理的考慮,新郎在洞房之夜一般不會碰新娘,但為了彌補他的忍耐,他會在以後像野獸般地對待她。馬歇爾和內加認為這是大家公認的,卡斯那也承認這一點。這一習慣在中國也存在。婦女在懷孕期禁止性行為。伊利安和老昆提利安發現這是天生的,因為他們相信動物也一樣。既然夫妻雙方的性行為是合法的,參加婚禮的客人們有權利甚至有責任用猥褻的言詞稱讚他們。在一首祝婚詩歌裡,詩人承諾新郎會在下午做愛。在婚後,這種大膽的行為可以原諒,但是在其他情況下,白天做愛被認為是極其放蕩的行為。
人們為什麼要結婚?為了錢(得到一份嫁妝是一種很體面的致富方法),為了後代能繼承遺產。有婚姻保障的孩子可以傳承家族榮譽。政客們拜訪各個家庭,希望他們盡市民義務,保護城市。年輕自負的元老普林尼適當地補充道:解放有功的奴隸是增加市民人口的另一個辦法。
無論是合法婚姻還是姘居,一夫一妻制是約定俗成的。但是一夫一妻制和成雙成對的夫妻並不等同。這裡我要說的並不是日常婚姻生活的狀況,而是當時的道德準則使得丈夫在不同時期怎樣看待他們的妻子。妻子是丈夫的專屬品、享有平等權利、是他的女皇?還是如同“忠誠的畫像”一樣伴隨著他?儘管她是在一個更加體面的名聲下做他的女僕,或者她永遠都是一個孩子,她只是作為婚姻的一個象徵物?答案再簡單不過。公元前1世紀時,男人認為自己是履行全部公民義務的市民。一個世紀後他們認為自己是好丈夫,因此他們必須尊重妻子。逐漸地人們把這一觀念當做公民的道德規範,於是形成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為什麼會發生這種變化?米歇爾?富克特認為,當帝國取代理想國,當希臘城市獨立時,男人、男性的角色就改變了。統治階層的成員和先前的城市士兵成為本地顯貴和皇帝忠實的擁護者。希臘羅馬式的自律和自主權是和人們在公眾生活中實施權力的欲望聯繫在一起的(管理不了自己的人沒有資格去統治別人)。在帝國裡,主權高於個人已不再是公民的美德,同時也導致了羅馬帝國的滅亡。自治使人民內部安定,使個人獨立於國家的權力和財富之外。這是典型的斯多葛派學說的主張。斯多葛主義這一智慧或哲學是流傳最廣的學派,就像宗教或意識形態對我們產生的影響一樣,它對當時的羅馬人有著巨大的影響力。很多斯多葛派的教義涉及了新的婚姻道德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我所要說的只是針對十分之一或二十分之一的自由市民,他們來自被視為有教養的富人階層。我們最好能拿出真實的史料。在意大利鄉村,靠土地為生的小莊園主或雇農都結婚。這就是我們所知道的全部情況。他們不必在自治理念和斯多葛主義之間做出選擇。
在一兩個世紀的進程中,從市民道德轉換到夫妻道德,改變的不是人們的行為(我們不要過分樂觀)或是他們所遵循的規則,而是其他更抽象、更重要的東西:這是根本的道德基礎,也是倫理被理解的方式——就像士兵履行公民義務或個人有責任遵守道德規範一樣。就已知的內容來看,舊道德法典規定:“一個好男人,只有為了要孩子時才會做愛。婚姻不是性愛的手段。”舊法典沒有對規定的理由提出質疑:規定讓市民有權娶妻,於是人們遵守它並結了婚。新法典與軍事無關,並試圖揭露社會機構的基礎。在生育孩子的問題上,人們對婚姻比責任更長久還持有爭論,那麼肯定還有婚姻存在的其他理由。夫妻倆理所當然地一輩子生活在一起。斯多葛派分析這種婚姻只是一種朋友關係,一種持久的熱情。對雙方來說他們做愛的唯一目的就是繁衍後代。簡單地說,新的道德規範以自己的規定去評判人們行為的合理性,但是它不能夠評判已經存在的制度。婚姻的合理原因已經找到。這包括美好的願望和虛構的夫妻之間的一致性。在舊法典裡,妻子只是市民和一家之主的附屬品。而在新法典中,妻子是朋友,是一生的伴侶。作為一個有理智的人,她應該認識到自己天性的低劣,並且服從自己的丈夫。作為丈夫,也要尊重妻子,就像領袖尊重他的隨從一樣。簡而言之,當倫理學家們開始疑惑為什麼男人和女人要共度一生,當他們不再認為婚姻只是一種自然現象時,婚姻制度就已經傳入西方世界了。
新法典規定:已婚的人們負有責任。相對應地,舊法典中說道:婚姻是公民的一項義務。倫理學老師同樣也提醒他們的學生這一責任的存在。公元前100年,學監可能會對聚集的市民說:“我們都知道,婚姻是煩惱的來源。但是無一例外,人必須結婚,這是市民的責任。”每個市民都被問到他們是否履行了義務。人們雖不認為婚姻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卻公開地討論它。這造成了獨身主義的蔓延,形成了“婚姻危機”(我們清楚這種集體的困擾不能僅以人口統計為證據)。在歷史學家從事這一研究前,羅馬人受到了這一錯誤思想的困擾。皇帝奧古斯都頒佈了特別法律來鼓勵市民結婚。
然而婚姻被認為是一種責任,一種選擇。它不是為“建立家庭”或是設置生活中的一道程序,而是羅馬貴族必須遵循的皇室決定中的一個。他應該進入大眾生活還是選擇在私人領域增加財富?他應該成為一名戰士還是演說家?妻子與其說是他的生活伴侶,還不如說是一次重大決定的對象。她只是一件物品。實際上,兩個貴族還能友善地把她推來讓去。尤蒂卡的加圖就是那種類型的人。他把妻子借給了朋友,然後又再娶了她,從中撈取了一大筆遺產。一個叫尼羅的人把他的妻子莉維亞“許給”了未來皇帝奧古斯都。
婚姻只不過是生活中的一個決議,妻子只不過是家庭的一個元素。除此之外,家庭元素還包括孩子、自由人、隨從和奴隸。塞內卡寫道:“如果你的奴隸、自由人、你的女人或你的隨從敢頂撞你,你會生氣。”丈夫是一家之主,決定所有的事,統治所有的人。如果他們必須做出重大決定,他會召集朋友來商討而不是與妻子商量。
丈夫和妻子是一對嗎?男人會像今天的西方人那樣允許妻子會見客人,還是像在伊斯蘭教國家那樣讓妻子馬上回避?邀請男人吃飯時也會同樣邀請他的妻子嗎?從現有資料來看我還不能準確地回答這些問題,但可以肯定的是妻子被允許拜訪她的女性朋友,但要有女伴的陪同。
婦女就像成熟的孩子,丈夫取悅她,為的是她的嫁妝和高貴的父親。西塞羅和他的通信者曾議論過這些青春常在的反復無常的女人。例如,她會趁丈夫管理邊遠地區的時候離開,改嫁他人。這些女人古怪的舉動無疑會導致貴族中政治關係的變動。不用說,女人不可能愚弄或欺騙君主和主人。私通(從莫裡哀的著作中知道)不是羅馬人觀念的一部分。如果是的話,加圖、愷撒和龐培都是有名的姦婦之夫。男人是妻子的主人,如同他是女兒和僕人的主人一樣。如果妻子不忠,丈夫不會因此成為他人的笑料。不忠是不幸的,但它與女兒懷孕或奴隸失職一樣無關緊要。如果妻子背叛丈夫,人們會認為是丈夫的疏忽,是他無能而讓姦夫有機可乘——就像我們批評家長過分放縱或溺愛孩子。他們迷失自己因而給城市帶來不安全因素。讓丈夫或父親免受責難的唯一方法就是首先公開揭發自己家裡的不正當行為。皇帝奧古斯都在一份詔書中講述了他女兒朱麗葉的過失。尼祿也同樣揭發了妻子奧泰薇雅的通姦。這證明了男人沒有耐心。人們不知道對於丈夫們的沉默是該稱讚還是指責。
受騙的丈夫感到憤憤不平,而離了婚的妻子又帶走了她們的嫁妝,因此離婚在上層社會很普遍(愷撒、西塞羅、奧維德和克勞狄都結了三次婚),可能在平民中也一樣。朱維諾講到一個女人向一個遊歷的算命者諮詢,她是否應該離開她那開客棧的丈夫而嫁給一個二手服裝商人(當時一種興旺的生意,低層人都買舊衣服穿)。羅馬人對《聖經》中佔有肉體的觀念十分陌生,他們會毫不猶豫地與一個離了婚的女人結婚。多米提安皇帝與一個曾經離開她的女人結了婚,後來那個女人又嫁給了別人。一個一生中只有一個男人的女人是值得稱讚的,但只有基督徒才會認為忠貞是責任,並試圖禁止寡婦再婚。
既然婚姻是一項市民的責任和私人利益,舊道德要求夫妻的就是生孩子,維持家庭興旺。道德上則分兩個層次,一是嚴格盡婚姻的義務,另一個是更高層次的:有一個和諧的婚姻。這一點首先在西方出現,卻是假像。家庭是家庭,丈夫和妻子都有各自的責任。如果他們恰好相處得很好,這是最好不過的,但互相理解並不重要。人們很高興聽到夫妻和睦,像古代的尤利西斯和佩內洛普;或是相互敬重,如傳說中的非利門和波西斯。但不是每對夫婦都這麼幸運。婚姻是婚姻,和諧的生活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有愛情的婚姻是極其幸運的。慣例中並沒提到這一點。婚姻的問題是平凡的,人們也已經習慣了。倫理學家說為了學會適應妻子的脾氣和性格上的缺陷,丈夫已做好了面對磨難的準備。在許多封信中丈夫會稱“最親愛的妻子”,其他少數情況下他會說“我完美的妻子”。歷史學家為那些至死也不分離的夫妻列出了一個名單。然而,當人們要向新郎祝福時,會學奧維德所說:“希望你的妻子的善良與你相配!希望你們之間沒有爭吵!”奧維德是一個十分聰明且善於奉承的詩人,不會失言而使聽眾尷尬。
在並不強制要求善待妻子的情形下,善待妻子更值得稱讚。做一個“好鄰居、和善的主人、善待妻子、寬容奴隸”的人就更可敬。用賀拉斯的話來說,荷馬時期以後,人們開始溫柔地對待妻子而不是嚴守婚姻的責任。有一幅浮雕刻畫了丈夫與妻子握手的情景,無論它的主題是什麼,它至少不是婚姻的象徵,而是一種稱心和諧的婚姻的象徵。被放逐的奧維德把妻子留在羅馬,負責管理他的財產,希望得到他的原諒。奧維德說兩個東西把他們聯結了起來:“婚約”和“讓我們成為伴侶的愛情”。在責任和這些不重要的柔情之間產生衝突是可能的,例如,妻子不能生育怎麼辦?“第一個因為妻子不育而拋棄她的人還可以為他人所接受,但也難逃責難。因為要孩子的欲望不能超越對妻子永恆的愛。”倫理學家維勒斯?馬克思姆斯如此認為。
這種夫妻關係傳到西方了嗎?沒有。美德與責任是不同的。不同之處在於:和睦的婚姻固然可敬,但在婚姻制度裡並沒正式提出。在這種情況下,夫妻不和是令人震驚的。這在新的道德規範中也是存在的,與斯多葛派哲學相關,它以和諧的夫妻關係為典範,要求在家庭中效仿,結果卻成了矯揉造作。不和諧的婚姻已成了他人談笑的話柄或失敗的事實。有教化作用的婚姻是新道德中成功婚姻的標誌。當塞內卡和普林尼談到他們的婚姻生活時,用了傷感的語調,流露出以之為榜樣的高尚而又謹慎的目的,由此產生的結果是妻子的地位與以往不同了。在舊道德法規下,妻子和僕人地位相同,都受到丈夫的管制。而在新道德法規下,她們和丈夫的朋友地位等同。在希臘和羅馬人的社會生活中,朋友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對塞內卡來說,婚姻的條約在各個方面都與友誼協定相當。那麼這樣的實際結果是什麼呢?我覺得有很多。首先丈夫與妻子談話的口氣或在公共場合對她們的稱呼就發生了很大變化。
可以說,是人們觀念上的變化導致了這種道德倫理的變革。經過一個世紀的文化和社會學研究,許多歷史學家坦白地承認他們無力解釋文化的變化。他們甚至對是什麼原因促使這種變化產生的毫不知情。顯然,斯多葛派的思想並不是這種變化的原因。新的道德思想在與斯多葛派相對立的主張中,或者在斯多葛派的思想和中立的思想中都佔有優勢。
一位新柏拉圖主義的哲學家普魯塔克對這種變化的努力與斯多葛主義拉開距離。後者是新柏拉圖哲學的強勁敵手。普魯塔克也推崇夫妻恩愛理論。他認為這是一種更高形式的友誼。元老普林尼沒有學派,他選擇了辯術而非智慧。在信中他自稱是個好男人,而且聲稱他關於任何事的觀點都是典型的羅馬元老的教義的正確觀點。例如,他認為再婚是值得讚賞的,就算雙方是出於生育的目的。因為婚姻只是手段,是愛讓夫妻走到一起的。他聲稱自己與妻子的關係是高尚的,有感情的。他十分尊敬妻子,給她以最深的情感。現代讀者一定會努力回憶起我們所說的這個女人是一個童養媳,為了錢和地位,她草草地嫁給了普林尼。另外一個態度中立的元老泰西塔斯承認與傳統相反,他認為一個女人可以陪著丈夫隨軍去統治一個地方,雖然這實際上是軍事任務,而軍隊裡是不允許有女性的。他覺得妻子的陪伴會為丈夫增加士氣,給他力量而不會減弱他的鬥志。
在此狀況下,斯多葛派學者也同樣接納了新的道德思想,因為它已經成功推廣,並且今後也會為人們所認同。但是斯多葛派的擁護者眾多,他們的呼聲極高。他們讓人誤以為自己是新道德思想的傳播者而非受騙者。我故意用“受騙者”這個詞,是因為斯多葛教義沒有強迫他們傳播盛行的道德思想。實際上正好相反。斯多葛主義最初的文本中說,道德應追求上帝的公平、自我滿足和對財富處之泰然。他們可以給出關鍵的理由來揭示自我滿足的自然規律,然後鼓勵人們恪守這一規律,以達到最終目的。個人被強迫接受他們的社會角色,因為這與自我滿足、人類的憐憫天性和需要達到的目的是一致的。這種哲學觀很容易招來政治和家庭制度的批判。最初斯多葛派主義也是如此,由於受到部分富人和文人的追捧,斯多葛主義實際上成了流行道德的複雜版本:一個人依照制度對自己和別人盡責。這種類似的教義內化成了道德教訓。例如,婚姻被認為是男女之間的一種友誼——一種不平等的友誼,我們已遠離了斯多葛派渴求美的欲望和對男孩的愛的時代(這被他們認為是典型的博愛)。
除了謹慎地遵從後來斯多葛派的哲學觀之外,斯多葛主義和新的婚姻道德觀之間還有更加緊密的聯繫。新的道德觀不僅列出了一些婚姻的責任,它還鼓勵丈夫和妻子效仿一種理想化的夫妻關係:它建立在友誼的基礎上,需要經常的檢驗來指導他們應盡的責任。斯多葛主義是一種自治的道德教義,它主張有理性的個人應該在一定範圍內自律,但關鍵是在生活中他們常常會為一些小事而傷神。這便造成了兩個後果:首先,婚姻制度中所有的嚴格規定都融入了斯多葛主義的順從者中;其次,制度比以前更嚴厲,它要求丈夫和妻子控制他們的每句話、每個動作,在向欲望讓步之前要看是否與理智符合。
制度是永存的。塔瑟斯的安提巴特說人們必須結婚,為了給國家增加人口,還因為宇宙生命的生生不息。據莫桑尼斯說,婚姻的功能是生兒育女和相互支持。通姦是偷竊行為,艾彼科蒂塔斯認為:與鄰居的妻子偷情就和從鄰居的盤子裡搶肉一樣不理性。“同樣,對於女人來說,命運已經交給了男人”。塞內卡認為,婚姻是一種義務的交換,可能不公平或是有相當大的差別,這當然是對於女人要遵守的規矩而言的。馬可?奧裡略——羅馬皇帝兼斯多葛派哲學家——慶倖自己有一個“順從的妻子”,既然丈夫和妻子都是道德責任的雙方,婚約也是相互的,那麼丈夫一方的私通就和妻子的私通一樣,被認為是嚴重違反道德的行為(與舊道德相反,舊道德不是根據道德標準而是根據市民的現實來判罪,它認為男性有特權)。
很明顯,對婚姻的要求比以前嚴格多了。因為婚姻是一種友誼關係,所以夫妻做愛只是為了要孩子。就算如此,也不能沉溺於過分的愛撫。一個男人不能像對待情人一樣對待妻子。塞內卡這樣提醒人們,聖傑羅姆也贊同他的話,他的侄子魯肯也持同樣的觀點。他寫了一篇敘事詩,類似現實主義的歷史小說。在書中他用自己的方式講述了愷撒和龐培之間的內戰故事。他寫了加圖——斯多葛派的代表人物——離開妻子(他曾經把她借給了一個朋友),因為要準備去戰鬥,甚至在分離的前夜,他們也沒有做愛。正如魯肯力圖說明的那樣,他受到了教義的影響。就算是那位偉大的龐培,雖不是斯多葛派的一員,也不在分離前夜與妻子同睡。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禁忌?因為一個好男人不會為了一點小小的歡娛而活,他們行事十分小心。向欲望屈服是不道德的。夫妻睡在一起唯一合理的原因就是:生兒育女。這不是禁欲主義而是理性主義。我們的理智問:為什麼要這樣做?出自本性,理智發現很難接受“為什麼不”這樣的答案。斯多葛派的計劃主義讓人誤解為基督徒的禁欲主義。無論如何,基督教不是一個單一的宗教。在前幾個世紀中,它的發展遠遠超過了斯多葛主義,而且它開始就是一個多樣化的宗教。來自亞歷山大裡亞的基督徒克雷孟特受到斯多葛主義的影響,抄寫了斯多葛派的莫桑尼斯關於婚姻的訓誡而沒有提及其真正的作者。聖傑羅姆發覺這教義過於色情。至於聖奧古斯丁,這位舉世聞名的偉大的觀念創造者,他自己創造的婚姻理論比抄襲他人的還要簡單些。

公眾的私人生活在哪裡
一個羅馬人擁有什麼?當他被流放時他會失去什麼?他祖傳的財產、他的妻子和兒女、他的佃戶和他的“名譽”,西塞羅告訴了我們這些。名譽可能是那些身為政府人員所享有的,通常他的任期為一年,在此之後,他可能以此官銜作為其貴族身份的標記。羅馬貴族對權力和王朝的尊嚴有著濃厚的感情,但並非我們概念上的公眾服務,他們沒有嚴格區分公眾職能和私人地位,或公眾財產和私人財產。羅馬帝國豪華的排場是統治階層和掌權的元老集團的公共財產,同樣,羅馬帝國有上千個自治城市,這些城市均由當地的貴族們把持著。
這些城市和羅馬的情況一樣,司法決定權掌握在那些特別富有的人士手中,這些掌權的人士享有特權,可以裁決一個家族是否享有本階級成員的資格。選舉、財產的具體數目及相關的法律均屬人為操縱。在一些必要的情況下,可能屬實,但大部分情況均屬烏有。如果財富是真正的標準的話,上千個地主將會對元老院的每個席位展開角逐。選舉的真正方式是收買,元老院是一個俱樂部,俱樂部成員決定一個人是否具備社會形象,有沒有必要讓他成為會員。不管他能否增加這個團體的聲望,元老不會親自去選擇新的成員,而是把這些瑣事留給眾多的領主們,徵求他們的意見。通常認為,要坐上政府公職的座位,就要通過私人關係網聯絡,儘管這些職位帶有很大的個人榮譽性。
許多歷史學家忘記了羅馬並非一個現代國家,錯誤地對這些古代原則進行了曲解,指斥羅馬帝國裡充斥著腐敗、賄賂和裙帶關係。一些人對這些問題漠然置之,對這些“濫用”僅作為一些逸聞趣事來處置。以我們現代人的思考方式來看待這些問題,如果一個官員利用職務之便大撈好處,或者說把私人利益看得高於一切的話,那麼他也就不能成為一名公僕。而且現代國家也並非是唯一有效的統治形式,比如在不同的統治形式下有組織的犯罪活動猖獗,黑手黨“保護”和勒索一些美國城市裡的意大利和法國的移民工人,擔當著“公眾”機構職能。他們在移民人口群居之地行使司法權力,依靠種族紐帶關係,保護這些群居人口免遭敵方群體的攻擊。他們必須為這個群體提供良好的服務,否則便會失去眾人的信賴;他們採用家長式的統治方式,為他們的客戶們提供服務,而且表現出兢兢業業、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如不這樣,他們將不會從這些受到保護的移民身上勒索到一文錢。無論誰保護這些尋求保護的人們,誰來控制這些掠奪品,像一個古羅馬人那樣,即使最無足輕重的黑手黨小頭目,也會發表一些演說,來表明他們獻身於這一公益事業,並同每一個被保護者建立個人或隱秘的關係。一名羅馬貴族(或僅僅是貴族身份)與一位現代的官僚相比,他與“教父”有更多的共同之處,通過公眾職務之便變為富有者,但這些不會成為阻擋他把為公眾服務作為理想目標的絆腳石。如果真是這樣,這一切將會令人驚愕不已。
誠實的官員在西方國家是一個特例。在羅馬,每個長官都從他的下屬人員身上撈取好處,在土耳其帝國和古老的中國皇帝那裡也是如此,那裡賄賂成風。可即便如此,這些帝國也能保持它們有效的統治達好幾個世紀。同樣,羅馬軍隊戰鬥力非常強,儘管軍隊裡有一些奇特的習慣:士兵常常向他們的長官行賄,以免除他們執行的任務。幾乎每個團都有近四分之一的人員在鄉下無所事事或在營房周圍閒逛。只要他們的長官接受他們的賄賂款,他們便可安然無恙。這些錢財是士兵從盜賊或匪徒手裡得來的或從奴隸們那裡勒索來的。如果一個士兵比其他士兵富裕很多,他的長官會打他或分派他許多任務,直至他吐出一部分好處給他的長官。真難以想像這些話出自塔西佗之口。每一個公眾機構都在進行敲詐勒索的行當,那些人負責對他們的下屬進行敲詐,然後一起敲詐民眾,這些情況在羅馬鼎盛時期和衰落時期確實屬實。
即使最不為人看好的公職,如法院的命令執行官和書記員等,都被在任者賣給那些對此職位感興趣的候選者們。由於一個職位以受賄的形式保證了其穩定的收入來源,新上任者可能送給他的上司巨額酬金。在王朝的末期,甚至由皇帝任命的最高級別的官職,也採取這一向國庫進獻禮金的形式。從王朝的初始起,皇帝任命的每一個官員,從領事到尉官,都被賦予了一種道德上的責任,向他們的恩人——皇帝進貢。如果不這樣做,則有可能被認為棄某人的恩德於不顧,乃是一個忘恩負義之徒,或其財產有可能被充公。而且,因為每一次提名都是由同王室有關係的“主人”推薦,這些舉薦將會作為商品出售交換,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會得到償付。如果主人不信守他的諾言,受害人將會立即向當局申訴。朝臣們精通於這些買賣,熟悉這些舉薦者及其主顧之間的業務往來,儘管他們被人斥責從事這種買賣,在外的名聲也極為不好。
行政官員們能自付其酬。軍隊在鄉下巡邏,承擔鄉村的管理責任,利用他們在轄區內擁有的權力,迫使城鎮和鄉村向他們進獻禮金。哪怕是採取最細小的行動,每一個官員在活動之前都已經在他的轄區內打通了關係。而且,不能向被勒索者漫天要價,這一點非常重要。官員們按時收賄這一制度最終也被確立下來,並且每一個官員也均按此法。有事相求者每次在拜訪一個部門或高官時,都是帶好禮品,並小心翼翼。禮品這一實物,象徵著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優越性。
除了受賄,高官們還進行勒索。羅馬征服大不列顛後,軍隊強迫被征服的部落帶上各種糧食作為稅款送到邊遠的公用倉庫,以便得到這些離家很遠的倉庫的使用權。省級要員間進行非法稅務交易的數額非常大,他們利用這些錢財來賄賂那些王室派來的巡視員,並同一些部門主管進行分贓,只要收到他應得到的那一部分,當局便對此聽之任之。西塞羅說,地方長官對其所屬省的掠奪,形同“元老式的致富”。有一個很好的例子是維勒斯,他管理的是西西里省,採用鐵腕手段,實行暴力統治。
省政府像一個私人企業一樣同王國共存,即使在規模上小於王國,這一切並非什麼秘密。色情詩人焦急地等待著他們情人的丈夫為期一年的離家,到省裡去添置家產,他們則可與情婦單獨幽會尋歡。官員們不必擔心自己的職務和財富(其實這兩者是互換的)。官員部分是因公款而富的,公務之便得到巨額錢財。他們從不向上呈報帳目情況,可在共和國裡,這些費用承擔著相當大的財務預算。除了敲詐,長官們還從事經商活動。公元1世紀,意大利商人在那些派去的官員的保護下,壟斷了希臘東部的經濟事務,這些官員從中獲取暴利,羅馬官員支持羅馬商人是因為腐敗,而非“經濟帝國主義”。
即使在剛剛過去的世紀裡,通過官職謀取私利也被視為一件常事。在司湯達的《巴馬修道院》裡,莫斯卡伯爵在辭去他的部長一職時,能給他的君王提供他不容置疑、忠誠廉潔的證物:上任僅有13萬法郎,離任時也只有50萬法郎。西塞羅做了一年的行省長官後,一年的收入就接近一百萬,而他還自封為廉潔奉公之人:他賺的僅是一筆小錢。古代的官僚與我們現代的官僚完全不同,數千年以來,統治者均是依靠其下屬去勒索和控制他的臣民。
官員最重要的優點是圓滑,而非正直——這一點非常像商人,商人必須讓他的顧客認識到他的生意是為他們而做的,而非為了自己賺錢。甚至行省的長官也採取如此手段來效忠他們的君王。他們壓榨民眾,讓他們相信,他們家長式的統治是為了民眾的利益著想,“服從,長官將會愛護你們,”聖?保羅這樣寫道。一個好的行省長官知道如何塞滿自己的小金庫,而又不削弱民眾對此信念的信奉。正如政府官員依賴權力聚斂財富,而又能證明政府能廉潔秉公辦事一樣。一些行省官員不時地為此提供好的例證,並接受民眾的評判。他們中的黴運者最多丟職走人。一個特別倒黴的官員在給他的情婦的信中,對他自己不幸落入民眾的手中充滿牢騷之詞,“喬伊,喬伊,出售完我手中將近一半人應該償還的債款後,我來見你”(這封信是現存三四封古代情書中的一封)。皇帝和他的高級官員們否認與那些東窗事發的下屬的關係,以此證明他們的公正無私。皇帝公開批評那些徵稅人員,雖然他們僅是帝國財產的管理人而已。偶爾皇帝也滿足百姓的要求,讓他們來當面申訴他的官員對他們的敲詐罪行,間或起草法案懲治腐敗:“所有官員必須停止這種掠奪,我重申,立刻停止。”高級官員們形成了一種有規律的定時收取賄賂的作風,這一行動實際上是讓賄賂合法化了。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1253
絕版無法訂購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