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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研究(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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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研究(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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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研究》對于鬯《春秋》四傳《校書》的訓詁進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從解釋字詞、分析句讀、探討語法、說明修辭、發凡起例、考訂典制、補明史實、校勘文本共八個方面考察了于氏的訓詁內容;分析了于氏“利用對文,推求詞義”、“根據異文,比照詁義”、“聯系字音,因聲求義”、“扣緊原文,語境求義”、“遍檢典籍,集例見義”等訓詁方法。《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研究》還通過實例分析,展現了于氏訓詁成果對古籍整理及辭書編纂工作的重要作用以及后世對于氏成果的利用情況。余論則對中華書局本《香草校書》相關內容之句讀問題進行了探討,可作將來于鬯著作進一步整理之參考。

作者簡介

熊焰,女,湖南益陽人,暨南大學中文系教授,文學博士,碩士生導師。在高校從事古漢語教學和研究二十余年。先后在《中國語文》、《古漢語研究》、《學術研究》、《辭書研究》等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四十余篇,出版學術專著兩部,參編教材及學術著作多部。主持省級以上項目多項。

名人/編輯推薦

《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研究》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

目次

緒論
一、于鬯與《香草校書》介紹
二、《春秋》四傳與于氏校
二、研究現狀及選題意義
第一章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內容考察
第一節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之主要內容
一、解釋字詞
二、分析句讀
三、探討語法
四、說明修辭
五、發凡起例
六、考訂典制
七、補明史實
八、校勘文本
第二節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所用之術語
一、揭示虛詞的術語
二、校勘文本的術語
三、標明句讀的術語
四、說明字音的術語
五、標識聲訓的術語
六、表明意向的術語
第二章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方法分析
第一節利用對文,推求詞義
第二節根據異文,比照詁義
第三節聯系字音,因聲求義
第四節扣緊原文,語境求義
第五節遍檢典籍,集例見義
第六節多種方法綜合運用
第三章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特色概述
第一節讀書精審,察幽入微,常能發人之所未發
第二節重視前賢時說,是是非非,當仁不讓于師
第三節較多關注考明史實與解釋詞的所指義
一、訓詁關注點重在考明史實
一、釋詞重視解釋詞的所指義
第四節熟悉名物典章制度,重視其于訓詁中之作用
第五節同條之中,往往正誤同存,瑕瑜并見
第六節好立新說,往往求之過深,反為穿鑿
第四章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成果利用淺說
第一節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成果在辭書編纂中的利用
一、已為辭書采用之成果
二、可補辭書不足之成果
第二節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成果在古籍整理中的利用
一、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成果對舊注之補正
一、于鬯《春秋》四傳《校書》訓詁成果在后世之利用
余論中華書局本《香草校書》中《春秋》四傳《校書》句讀及字詞指誤
一、中華書局本《香草校書》中《春秋》四傳《校書》句讀指誤
一、中華書局本《香草校書》中《春秋》四傳《校書》字詞指誤
結語
主要參考文獻
附錄于鬯著述一覽表

書摘/試閱



今按:上述6則,于氏探討了《春秋》四傳中所涉及的各種文例情況:(38)揭示《公羊傳》有插入“自發傳”之文例;(39)說明《轂梁傳》解釋詞語時,有既解釋所謂的“本義”,又解釋在句中具體的使用義之體例;(40)指出《左傳》記事有先總敘后補敘之體例;(41)闡明《左傳》記事時有“文蒙而事不蒙”之文例;(42)說明《左傳》在記某事時,有將與某事相關聯的不同說法全部采錄的文例;(43)聯系《左傳》、《孟子》、《戰國策》等文獻中其他相同句式,指出《左傳》中存在所謂“義屬下而著在上”的特殊文例。
于鬯在四傳的訓詁中,探討各種文例之條目最少,僅10條,所占比例2%。
六、考訂典制
隨著時代的變遷,閱讀古籍除了語言上的字詞句形成障礙外,名物典章制度及風俗習慣的古今不同都可能造成閱讀的“攔路虎”。于氏熟悉古代典章制度,又十分關注名物典章制度于訓詁的作用,故能利用其對名物典章的知識來訓詁。對典籍中的天文歷法、名號稱謂、婚俗禮儀、田獵制度、器具物品、詩文篇目等進行具體考訂,也構成了于氏訓詁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歷法制度
(44)《左傳·隱公六年》:“秋,宋人取長葛。”
卷三十七《春秋左傳一》日:秋,此商正建丑也。宋為商后,宜行商正。商正之秋九月,周正之冬十月也。宋取長葛,必是商之九月,周之十月。故經書“冬”而傳言“秋”。杜解以“秋取,冬來告”解之,實未確。劉敞《七經小傳》已辨之矣。劉謂《左傳》日月與經不同者多,丘明作書,雜取當時諸侯史策,有用夏正者,有用周正者,故《經》所云冬,《傳》謂之秋也,其說善矣。顧言夏正、周正而獨遺商正,何與?豈忘其為宋事與?(744—745頁)
(45)《左傳·定公四年》:“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于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
卷四十三《春秋左傳七》日:商政者,即商正也。下文云“啟以夏政”,夏政者,即夏正也。正、政二字,古書通用,不勝枚舉。即傳中如《文六年》“棄時政也”,《昭十五年》“以為大政”,《漢書·律歷志》引“政”,并當作“正”。商正、夏正者,即商正建丑、夏正建寅也,故日啟。啟者,如《僖五年傳》“分至啟閉”之啟。彼杜解云:“啟,立春、立夏。”《昭十七年傳》云:“青鳥氏,同啟者也。”孔義亦云:“立春、立夏謂之啟。”《大戴,夏小正記》首言“正月啟蟄”,亦同斯義。“皆啟以商正”,承魯衛而言,則魯衛正建丑也。……鬯竊謂《春秋》書王正月、王二月、王三月,所以必冠王字者,正魯用殷正,而《春秋》則用周正也。故如《隱十年經》“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而《傳》則在正月。《文三年經》“夏五月,王子虎卒”,而《傳》則在四月。《襄六年經》“十有二月,齊侯滅萊”,而《傳》則在十一月。又《九年經》“十有二月,同盟于戲”,而《傳》亦在十一月。又《二十五年經》“秋八月,諸侯同盟于重丘”,而《傳》則在七月。又《二十七年經》“冬十有二月,日有食之”,而《傳》則在十一月。此類悉數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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