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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彎著返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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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彎著返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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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是多年來極具爭議性的議題。同志總被視作異類,使他們無地自容。在家要面對家人及親友的不解;走出社會要面對大眾的歧視;求救於上帝,傳統教會卻要他們接受拗直治療。

性向是他們無從選擇及控制的,刻意拗直只會換來更大的痛苦。本書集結多位同志的經歷及心路歷程,從他們的內心世界、艱難的信仰之路,感受愛的真諦,讓讀者更了解性傾向和性別認同議題,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我們彎著返教會》,是不同同志信徒的成長及生活見證。透過此書,你會看到他們對社會不公的控訴、因命運和身份帶來的痛苦、在感情路上的掙扎浮沉、如何面對誤解和誚弄。他們遇到上帝,曾以為會得到拯救,卻在教會面對著駭人的反對同志之聲,在若隱若現的信仰道路上,他們曾放棄、沮喪,最後亦靠著上帝的愛,得到真正的救贖。《聖經》沒有譴責過同志,無論「直」還是「彎」,都可以勇敢去愛。

本書特色
記錄多位同志在掙扎與矛盾中成長的故事。
以第一身角度出發,讓讀者進入他們的內心世界感受他們如何面對自己及大眾,走出困局。
文字充滿他們的血跡和汗滴,附以照片,赤裸地呈現他們的經歷及心路歷程,盡訴心中多年鬱結,表明他們是有血有肉的人。

作者簡介

基恩之家成立超過廿年,由香港早期同志組織十分一會的宗教小組發展而來。多年以來,同志信徒受到傳統教會的打壓,基恩之家成為同志信徒的避難所或藏身處。聚會內容和形式,與一般教會無異。

教會前十多年沒有牧者,且出櫃的同志亦寥寥無幾,外圍的氣候未成形,故此對外的社群發展及參與是有限。二OO五年左右,性傾向歧視立法的事件,引來保守教會陣營的反對而開啟了契機。基恩之家開始涉足爭取同志平權的事上,更有《家常便飯》的電影製作及書籍出版,開始參加國際不再恐同日及同志遊行的行列。

基恩之家是香港現存唯一名副其實的同志教會。同志的廣義涵蓋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Lesbian,Gay, Bisexual, Transgender,簡稱LGBT)。這間以服事同志信徒的教會衍生自傳統教會對他們的排斥,想來不無感慨。多少年來,同志在教會不能堂堂正正地生存,製造了不少「潛水」(即隱藏同性性傾向身份)的信徒。時至今日,仍遊走於傳統教會與基恩之家者大不乏人。較想得通的又或願意出櫃的,才能離開原有的教會而過檔到基恩之家。當然,不少信徒是自找上門來尋求信仰的幫助,並且毅然決定留下。

同志信徒面對的不單是傳統教會的打壓,更要面對家人的不解,還有社會的歧視。這些周圍存在的壓力令他們透不過氣來,在情緒及生活上往往失控,要千方百計麻醉自己的不快,要在有限的空間裏力求舒展胸懷。

我在基恩之家服事了將近四年,他們會在有意無意間,把「直人」(異性戀者)對他們的不公發洩在我身上(這是某部分人向我透露的心聲),我絕對可以理解,因深深知道這是他們的不能自控和無奈。同志信徒能在這種叫人窒息的空氣下生存,已經是不幸中之大幸,不少卻是在抑鬱、自責及自毀的邊緣中度過。當他們以我為他們的朋友兼且是敵人時,這種吊詭的心情我又何嘗不明白呢?

當各位讀者翻開本書,你們會看到不同的同志信徒的成長及生活見證,他們不單是在控訴社會的不公,更是向我們表明他們是有血有肉的人。他們度過了多少個無眠的夜晚,俯首沉思自己的命運和身份。經過了無數次的掙扎,最後如何爬上苦海的岸上?這些文字充滿了他們的血跡和汗滴,叫我們的心細味體會—原來同志是這樣成長過來的。

對於感情的掙扎浮沉,他們在少數的人群中力求找到真愛,換取到的卻可能是誤解和誚弄。為了避免於凡塵的莾撞,他們只有不敢隨便相信身旁的人;他們怕被人出賣,怕被人玩弄,怕不能自拔。直到一天,他們遇到上帝的拯救,就是那位在十架上被人羞辱而厭棄的主耶穌,因著苦難而成就了救贖,叫人類得蒙救恩,就是連同志也不例外。然而,在教會裏他們卻又要面對駭人的反對同志之聲,在若隱若現的信仰道路上,僥倖的便能夠繼續存在,否則已銷聲匿跡。

基恩之家要面對的是傳統教會的冷待,他們視我們為異端邪說,洪水猛獸,甚至是罪惡的溫床床,但這裏卻孕育了一班有心跟從主卻似是有家歸不得的上帝的兒女。他們有些仍希望傳統教會諒解,而看傳統教會近日釋出的善意,似乎只是安慰;另一方面,他們更祈望這些教會能放下界線,不要把同性性行為污名化,看作滔天大罪而不予饒恕。同志信徒要走的路是漫長的,但並不表示他們活在黑暗不見天日的時間裏,他們期待能夠在適當的時間出櫃,不怕見光死。《聖經》其實沒有譴責過同志,其中的字句只是針對淫亂邪惡的崇拜偶像風俗及廟妓,卻沒有觸及同性戀愛的層面。

同志信徒要走的路是艱辛的,但並不表示他們要常在櫃裏不見光明,他們也希望能在親友同事面前公開自己的性傾向或性別身份,令自己真真正正的做回自己。

各位親愛的讀者,就讓我們敞開心扉,放下歧見,去接觸同志的心靈,去體會同志的血淚,去以溫情接納他們。他們就在我們身旁,遠處或近處。
基恩之家牧師黃國堯

目次

序言 周一嶽
序言 黃國堯
序言 黃彭淑嫻
序言 趙式芝
傳統教會 VS 開明教會(基恩之家)—給同志信徒的勸誡 Trunks 杜拉格斯
快樂是不穿裙子 阿威
偽異性戀男自白 New
走出櫃子揸的士 淑明
我們終於有個家 Peter
竭力把自己拗直 Joanne Leung
Appropriated Faith - Blessings of a Gay Christian Jason Man-bo HO
跟爸媽長期作戰 Eric Sin
恒久拗直才有恩慈 文森
「媽……我是同志」 康
我們有主有將來 Bell and Shirley
出櫃懷孕喜逢 天使Mamamy(Mama + Mommy)
訪問寫稿:書樂謠
同志與教會是否不容? 陳笑娟(道學碩士)

書摘/試閱

「快樂是不穿裙子」
阿威

中風是養母的不幸,
但她也不再傷神
管我穿裙子或穿褲,
我可以做回自己,
穿上男裝,
卻是我的幸。


我出生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期,家境貧窮,又或者因我的生理構造是女的,我一出生連名字也未改,父母便把我送給別人,是一個屬於中等階層的家庭。我的養母是護士,她丈夫是個英中混血兒,在日治時期給日軍誣陷是間諜,被弄死在集中營。養母獨自生活了九年,直到我生母不要我,不知從甚麼途徑(因有好多個傳說版本)把我送到我養母家中, 自始我便與養母相依為命, 承繼了她丈夫的英國姓氏White。

養母待我如珠如寶,有如小公主般,三歲便給我學芭蕾舞,不過上了兩課,老師就問養母我是否有小兒麻痺,說不適合學芭蕾舞。養母一怒之下,不用我再學芭蕾舞,轉而給我學鋼琴。學業方面,她安排我在一間名校就讀,由幼兒班開始,一條龍上小學、中學。在那個物資缺乏、生活質素低的年代,我在衣食住行方面都無憂,童年應該很開心、很快樂,但事實卻剛剛相反。我一直很痛苦,很不開心,養母待我像小公主,我卻渴望做個小王子,覺得自己是個男孩子,錯生在女性的身軀,有男性的心思,劍膽琴心,俠骨柔腸,認為自己是個中國的男子漢。我喜愛中國的文化,包括中國文學、中國象棋、中國戲曲,特別是粵曲,無不令我醉心,偏偏養母想我成為西方女子,給我學鋼琴,還買了一部鋼琴回家給我練習,說待我長大後,那鋼琴便是我的嫁妝。唉,真要命!我只對女孩子有愛慕之心,從不喜歡男孩子,連跟男孩子說話也討厭。這個跟其他女孩的差異,在三歲懂人性的時候已察覺。

我不喜歡穿女裝,愛穿男裝,養母卻一定要我穿裙子,不准穿牛仔褲或男裝褲。那時她在政府醫院已經升到護士長,管理護士、雜工等四百多人,在工作上無人不聽令,無人敢違抗,她的綽號為「辣椒仔」。在她的威逼下,我不敢反抗,唯有滿心怨恨的穿裙,其實是校服裙。上學當然要穿校服裙,回家為了避免穿更女性化的裙子,只好整天穿著校服裙來作擋箭牌,也勝過穿那類服裝。

一年一度最痛苦的日子是我的生日。養母為了使我「生日快樂」,每年都親手焗蛋糕,各式各樣十數個,親手縫紉「沙龍」圍裙給我在生日派對穿,又邀請同學、小朋友來跟我歡度生辰。她以為我一定高興,誰知是我童年一年一度的夢魘。

不知是幸還是不幸,我十二歲時,即1964 年,養母因工作壓力過大,健康出了問題,中風了。她昏迷了很多天,我已不記得多少個日子,只記得她在香港島瑪麗醫院住了六個多月,由危殆轉到慶幸活命,最後左邊身不能動彈。她出院後,隔天做物理治療,經過一段長時間醫治,終可以在家中用拐杖慢步。中風是她的不幸,而她也不再傷神管我穿裙子或穿褲,我才可以穿牛仔褲,脫離那穿裙子的惡夢,這卻是我的幸。

自從可以做回自己,穿男裝後,養母身邊的朋友總說我的不是,趁養母病了便不再聽她的話,去裝扮成男生。我身邊的同學因碰見我穿男性西裝,還說我變態。唉!為甚麼沒有人了解我,要強迫我去做女性?我不是女人,愈壓迫我,愈增強我想做男人的心態。

男子性格的我當然喜歡女孩子,我中學就讀一間女校,那時正值青春期,不少同學對我都產生好奇,向我搭訕,主動接觸。自幼在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影響下,以為只有男女可以成為配偶,我不敢追求心儀的女孩,只有愛在心中。中三那年,有位同學(當然是女的)對我產生好感,時常藉故和我交談,慢慢我們便成為好朋友,繼而成為情侶。她是我第一個女朋友,第一個有親密關係的女朋友。我們一起三年,完成中學之後,她說要去讀師範,與我分手,將來要做老師,要與男人結婚。我晴天霹靂,極力挽留她,天真地對她說「一夜夫妻百夜恩」,希望她回心轉意,與我終身廝守,怎料她竟說覺得和我上床很噁心,不想再有這種關係,極力奚落我到體無完膚,使我傷痛至極。她既然覺得不正常,為何共寢三年之久呢?與她分手之後,我一直鬱鬱寡歡,也因沒有經濟能力上大學,而出社會工作。最初投考輔警,繼而在政府部門任文職,最後身兼兩職,一天工作十六小時,把自己埋葬在事業中,維持了三年多,直至在政府文職的同事中,遇到第二段感情。

我受過感情傷害,又被責為不正常,故不敢主動出擊,而我也不是十分喜歡那同事,只是不討厭而已。但她卻以為我是男孩子, 主動追求我。我曾受情傷, 加上心情鬱悶,開始接受第二段感情。但當她發現我不是男孩子,而只是個Tom Boy,就開始憎厭我,時常發我脾氣。為補償她,我請她外遊,台灣、日本、泰國,還替她拍攝照片去選香港小組(我在失落的三年裏,抽空去學攝影,人像、黑房、無一不精),因此憑參選的照片,她成為一千多人中獲篩選入圍面試的三百人之一,不過由於她不算美麗,未能突圍而出,給挑選上電視決賽(只選三十人在電視選美,那年正是1977 年朱玲玲奪魁之年)。落選後的她不開心,數度去結識男朋友,與我離離合合,我亦不想給她折磨,任由她自由離去,不作挽留。終於1983 年我給折磨到精神崩潰,在病發中,她便斷然離去。從1973 認識她到釋然分手,竟拖拖拉拉達十年之久,那時我已經31 歲。

養母亦在我25 歲,即1977 年第二次中風離世,之後我孑然一身,沒有親人,沒有伴侶,孤孤單單過了三十年。這三十年間,希望能找到一個真正愛我,能與我同甘苦、共患難的紅顏知己,可惜每次都失敗,皆因我喜歡的女子,個個都喜歡男子,都不肯接納我,在盼望、希望、絕望交替下,我的心一年比一年沉下去。年青時尚且找不到知心人,現在垂老去,怎敢望有佳人垂青呢!

2011 年,機緣巧合下來到基恩之家,遇到一班同路人,算是我生命中較開心的時光。這裏沒有人說我不正常,沒有人說我變態,弟兄姊妹彼此扶持。藉著神的恩典,我希望能在此終老。至於伴侶,只有任由神的安排,有則有,沒有也不強求,萬事隨緣,正是「命裏有時終須有,命裏無時莫強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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