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即日起~6/30,暑期閱讀書展,好書7折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垘本全書(權威實用版)(簡體書)
滿額折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垘本全書(權威實用版)(簡體書)

商品資訊

人民幣定價:168 元
定價
:NT$ 1008 元
優惠價
87877
領券後再享89折起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26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釋法典”是我社集數年法規編撰經驗,創新出版的大型實用法律工具書。本套工具書不僅全面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成果,而且 秉持權威、實用的理念,相信能夠成為廣大讀者理解、掌握、適用法律的首選工具書。出版權威中國法制出版社,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直屬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 版機構,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內容全面,涵蓋相關領域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以及法律法規規章的適用解 釋及函復。全面反映近年來國家大規模法律文件清理工作的成果。實用工具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糾紛處理常用數據等內容,幫助讀者大大提高處理 法律事務的效率。專業注釋,對重難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幫助讀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案例指導收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及其他權威出版物、各高級人 民法院判決公布的典型案例,全面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檢索便捷文件效力層級清晰;正文提供相關且有效的條文援引;特設【典型案例索引】,迅速定位案例 資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圖書的即查即用性。

目次

一、綜合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2011.2.25)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錄)(2009.8.27)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節錄)(2009.12.26)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9.2)
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2010.3.24)
部門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2009.3.3)
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復議規程(2012.7.18)
司法解釋及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作用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和促進經濟自主協調發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2011.12.1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2010.1.28)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2009.4.2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12.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7.4.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2011.1.1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若干問題的意見(2009.3.2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2007.1.1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7.1.12)
公報案例
山東省食品進出口公司、山東山孚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山孚日水有限公司與青島圣克達誠貿易有限公司、馬達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二、著作權
(一)綜合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2.26)
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2013.1.30)
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1992.9.25)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2013.12.7)
部門規章
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2009.5.7)
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2010.11.25)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10.12)
(二)計算機軟件及網絡著作權
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9.8.27)
行政法規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2013.1.30)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2013.1.30)
部門規章
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2005.4.29)
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2002.6.27)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2002.2.20)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做好涉及網吧著作權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2010.11.2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2.12.17)
(三)著作權報酬
行政法規
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錄音制品支付報酬暫行辦法(2011.1.8)
部門規章及文件
國家版權局關于出版美術作品適用版稅問題的意見(2003.3.14)
國家版權局關于復制發行境外錄音制品向著作權人付酬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9.13)
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1999.4.5)
錄音法定許可付酬標準暫行規定(1993.8.1)
國家版權局關于《錄音法定許可付酬標準暫行規定》的補充通知(1994.10.7)
……
三、專利
四、商標
五、其他知識產權
六、知識產權國際公約

書摘/試閱

第三條由經營者營業場所的裝飾、營業用具的式樣、營業人員的服飾等構成的具有獨特風格的整體營業形象,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裝潢”。
第四條足以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包括誤認為與知名商品的經營者具有許可使用、關聯企業關系等特定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視覺上基本無差別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應當視為足以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
認定與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相同或者近似,可以參照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斷原則和方法。
第五條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屬于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當事人請求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予以保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條企業登記主管機關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以及在中國境內進行商業使用的外國(地區)企業名稱,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企業名稱”。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企業名稱”。
在商品經營中使用的自然人的姓名,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姓名”。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自然人的筆名、藝名等,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姓名”。
第七條在中國境內進行商業使用,包括將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企業名稱、姓名用于商品、商品包裝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使用”。
第八條經營者具有下列行為之一,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一)對商品作片面的宣傳或者對比的;
(二)將科學上未定論的觀點、現象等當作定論的事實用于商品宣傳的;
(三)以歧義性語言或者其他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商品宣傳的。
以明顯的夸張方式宣傳商品,不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不屬于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日常生活經驗、相關公眾一般注意力、發生誤解的事實和被宣傳對象的實際情況等因素,對引入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進行認定。

第九條有關信息不為其所屬領域的相關人員普遍知悉和容易獲得,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不為公眾所知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有關信息不構成不為公眾所知悉:
(一)該信息為其所屬技術或者經濟領域的人的一般常識或者行業慣例;
(二)該信息僅涉及產品的尺寸、結構、材料、部件的簡單組合等內容,進入市場后相關公眾通過觀察產品即可直接獲得;
(三)該信息已經在公開出版物或者其他媒體上公開披露;
(四)該信息已通過公開的報告會、展覽等方式公開;
(五)該信息從其他公開渠道可以獲得;
(六)該信息無需付出一定的代價而容易獲得。
……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877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