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頓動物故事集(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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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序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這一系列圖書是專為中小學生讀者打造的一套名著讀本。在“世界經典文學名著?全譯本”系列中,我們精選了世界范圍內頂級文學大師的經典力作,題材包括經典寓言、哲理童話、神話史詩、勵志名作等類型。這些名著堪稱人類最偉大的精神財富。在“中國經典文學名著?典藏本”中,我們遴選了古典文學翹楚“四大名著”,以及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燦若明星的各位大師杰作,包括小說、散文、詩歌、童話、兒童劇等多種題材,內容豐富,風格各異,這是中華名族文化的累累碩果。在經典名著的閱讀中,小讀者必將能在文字中感受到文學之美并受益終身。
作者簡介
作者:(加拿大)西頓 譯者:馮瑞貞、黎培榮
名人/編輯推薦
《西頓動物故事集(全譯本)》是西頓最著名的一部短篇動物小說集,也是最受人喜愛的描寫野生動物的故事集。這本紀實性的動物故事集,語言生動活潑,十分引人入勝。在西頓筆下的“動物世界”里,青少年朋友們不僅能收獲有關野生動物的豐富知識,同時還能夠獲得心靈的啟迪。
序
這些故事都是真真切切的。雖然我在很多地方偏離了完全寫實的界限,但是書中描寫的野生動物都是真實存在的。他們的生活方式與我的描述毫無出入,但是他們所表現出來的英雄氣概和個性特征卻是我蒼白的筆端所無法企及的。
我覺得,博物學之所以不引入入勝,正是因為他們對大自然的描述充斥著含混籠統的泛泛之談。用十頁紙粗略地描述人類的風俗習慣,能給讀者傳遞多少信息?如果用同樣的篇幅來描寫某個偉人的一生,讀者的收獲豈不是更大?這正是我描寫野生動物時遵循的原則。個體的真實個性,以及個體對生命的感悟才是我的創作主題,我不會像其他人那樣懷著漫不經心、充滿敵意的心態含混籠統對動物加以描述。
我的上述觀點似乎與我的具體做法有點自相矛盾,因為我是把幾個動物的故事拼湊在一起講的,但是我不得不這樣做,因為手頭的資料支離破碎,太過零散了。不過,灰狼洛伯、賓狗和野馬溜蹄步的故事則絲毫沒有背離我的原則。
農場主們記得一清二楚:從一八八九年到一八九四年,灰狼洛伯在卡拉姆坡地過著浪漫狂野的傳奇生活,根據他們的說法,他的確切死亡時間是一八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馬尼托巴省的朋友們應該記得,賓狗是我一八八二至一八八八年間養的一條狗,盡管在此期間我曾經與他分離過,去紐約做過幾次長期訪問。讀完這個故事,我的一位老朋友,黃狗坦恩的主人也會明白他的愛犬是怎么死的。
野馬溜蹄步生活在九十年代初期(十九世紀),與灰狼洛伯年紀相差不大。他的故事是絕對寫實的,唯一存在爭議的地方就是他的死亡方式。有證據表明,他是在第一次被強行趕進畜欄時擰斷脖子而死的。
可惜的是,老火雞爪印已經不知去向,我也無法向他請教,野馬溜蹄步的確切死因也就無從知曉了。
從某種意義上講,烏利的故事來源于兩條狗。兩條狗都是有著牧羊犬血統的雜交狗,都被主人馴養成了牧羊犬。故事的前半部分是完全按照事實描寫的,自那以后,人們唯一了解的情況就是他變成了兇殘野蠻、奸詐殘暴的殺羊兇手。故事后半部分的細節取材于另外一條類似的黃狗——這條狗一直過著表里不一的雙重生活:白天的他是忠實可靠的牧羊犬,夜晚的他則是背信嗜血的魔怪。這種情形并不像我們想象中那么罕見,自從著手寫這些故事以來,我還聽說了另外一只過著雙重生活的牧羊犬。他兇殘地謀殺附近的小狗,把這種登峰造極的暴行當作自己夜間的一項娛樂活動。當主人發現時,他已經咬死了二十只小狗,還把他們的尸體埋藏在一個沙坑里。
他的死法與烏利的死法一模一樣。
我目前總共搜集到的信息涉及到六只具有雙重性格的狗,每只狗又恰巧都是這種柯利牧羊犬。
紅頸毛其實住在多倫多北部的唐河谷地,我的很多朋友應該還沒有忘記他。一八八九年,他在塔唐山和弗蘭克城堡之間遇害,兇手的名字我暫且隱去,因為我想要揭露的是整個人類的行徑,而不是某個人的暴行。
銀斑、豁豁耳和母狐貍維克森都是根據真實的動物原型塑造的。我把他們同類中許多動物的冒險經歷都濃縮到了他們的身上,這些傳記中的每一件事情都來源于真實生活。
所有這些故事都是真真切切的,這一事實也正好解釋了為什么書中所有的故事都是悲劇。野生動物的生命總是以悲劇收場。
這樣一本以事實為基礎的故事集自然要暗示一個共同的理念——也就是上個世紀人們所說的寓意。毫無疑問,每個人都會從這本書中讀出一個與眾不同的獨特寓意,但是我希望有人能夠發現,它強調了一種像《圣經》一樣古老的寓意:人類和動物是同類。人類所具有的習性動物們不可能一點兒也沒有,動物們所具有的習性在某種程度上也為人類所共有。
既然動物們都是具有七情六欲的生靈,只不過與我們在程度上有所區別而已,那么他們理所當然地應該享有自己的權利。猶太領袖摩西首先指出了這一事實,佛教徒也早在兩千年前就強調過這一理念,而白種人現在才逐漸認識到這一點。
我覺得,博物學之所以不引入入勝,正是因為他們對大自然的描述充斥著含混籠統的泛泛之談。用十頁紙粗略地描述人類的風俗習慣,能給讀者傳遞多少信息?如果用同樣的篇幅來描寫某個偉人的一生,讀者的收獲豈不是更大?這正是我描寫野生動物時遵循的原則。個體的真實個性,以及個體對生命的感悟才是我的創作主題,我不會像其他人那樣懷著漫不經心、充滿敵意的心態含混籠統對動物加以描述。
我的上述觀點似乎與我的具體做法有點自相矛盾,因為我是把幾個動物的故事拼湊在一起講的,但是我不得不這樣做,因為手頭的資料支離破碎,太過零散了。不過,灰狼洛伯、賓狗和野馬溜蹄步的故事則絲毫沒有背離我的原則。
農場主們記得一清二楚:從一八八九年到一八九四年,灰狼洛伯在卡拉姆坡地過著浪漫狂野的傳奇生活,根據他們的說法,他的確切死亡時間是一八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馬尼托巴省的朋友們應該記得,賓狗是我一八八二至一八八八年間養的一條狗,盡管在此期間我曾經與他分離過,去紐約做過幾次長期訪問。讀完這個故事,我的一位老朋友,黃狗坦恩的主人也會明白他的愛犬是怎么死的。
野馬溜蹄步生活在九十年代初期(十九世紀),與灰狼洛伯年紀相差不大。他的故事是絕對寫實的,唯一存在爭議的地方就是他的死亡方式。有證據表明,他是在第一次被強行趕進畜欄時擰斷脖子而死的。
可惜的是,老火雞爪印已經不知去向,我也無法向他請教,野馬溜蹄步的確切死因也就無從知曉了。
從某種意義上講,烏利的故事來源于兩條狗。兩條狗都是有著牧羊犬血統的雜交狗,都被主人馴養成了牧羊犬。故事的前半部分是完全按照事實描寫的,自那以后,人們唯一了解的情況就是他變成了兇殘野蠻、奸詐殘暴的殺羊兇手。故事后半部分的細節取材于另外一條類似的黃狗——這條狗一直過著表里不一的雙重生活:白天的他是忠實可靠的牧羊犬,夜晚的他則是背信嗜血的魔怪。這種情形并不像我們想象中那么罕見,自從著手寫這些故事以來,我還聽說了另外一只過著雙重生活的牧羊犬。他兇殘地謀殺附近的小狗,把這種登峰造極的暴行當作自己夜間的一項娛樂活動。當主人發現時,他已經咬死了二十只小狗,還把他們的尸體埋藏在一個沙坑里。
他的死法與烏利的死法一模一樣。
我目前總共搜集到的信息涉及到六只具有雙重性格的狗,每只狗又恰巧都是這種柯利牧羊犬。
紅頸毛其實住在多倫多北部的唐河谷地,我的很多朋友應該還沒有忘記他。一八八九年,他在塔唐山和弗蘭克城堡之間遇害,兇手的名字我暫且隱去,因為我想要揭露的是整個人類的行徑,而不是某個人的暴行。
銀斑、豁豁耳和母狐貍維克森都是根據真實的動物原型塑造的。我把他們同類中許多動物的冒險經歷都濃縮到了他們的身上,這些傳記中的每一件事情都來源于真實生活。
所有這些故事都是真真切切的,這一事實也正好解釋了為什么書中所有的故事都是悲劇。野生動物的生命總是以悲劇收場。
這樣一本以事實為基礎的故事集自然要暗示一個共同的理念——也就是上個世紀人們所說的寓意。毫無疑問,每個人都會從這本書中讀出一個與眾不同的獨特寓意,但是我希望有人能夠發現,它強調了一種像《圣經》一樣古老的寓意:人類和動物是同類。人類所具有的習性動物們不可能一點兒也沒有,動物們所具有的習性在某種程度上也為人類所共有。
既然動物們都是具有七情六欲的生靈,只不過與我們在程度上有所區別而已,那么他們理所當然地應該享有自己的權利。猶太領袖摩西首先指出了這一事實,佛教徒也早在兩千年前就強調過這一理念,而白種人現在才逐漸認識到這一點。
目次
狼王洛伯
烏鴉銀斑
豁豁耳
愛犬賓狗
春田狐
野馬溜蹄步
黃狗烏利
紅頸毛
貧民窟的小貓
信鴿阿諾克斯
荒地警棍
男孩與山貓
小戰馬
喇叭狗小餅干
溫尼佩格狼
馴鹿傳說
烏鴉銀斑
豁豁耳
愛犬賓狗
春田狐
野馬溜蹄步
黃狗烏利
紅頸毛
貧民窟的小貓
信鴿阿諾克斯
荒地警棍
男孩與山貓
小戰馬
喇叭狗小餅干
溫尼佩格狼
馴鹿傳說
書摘/試閱
卡拉姆坡地位于新墨西哥北部,是一片廣闊的大牧場。那里牧草茂盛,牛羊肥美,飛鳥成群;山脈綿延,高低起伏;流水潺潺,蜿蜒曲折,最后匯人卡拉姆河,整個坡地也因這條河流而得名。然而,在這里稱王稱霸,其淫威遍布整個牧區的,卻是一只老灰狼。
狼王老洛伯,也就是墨西哥人所說的老狼王,是一群非凡卓越的大灰狼的首領。多年以來,他率領的狼群在卡拉姆坡地四處蹂躪,為非作歹。所有的牧羊人和牧場工人都對他了如指掌,因為無論他和他那群忠實的伙計出現在哪里,那里的牲畜都會嚇得魂飛魄散,牲畜的主人也只能絕望地仰天長嘆了。與同類相比,灰狼老洛伯高大威猛,體格健壯,性情狡詐。夜晚,他的嗥叫聲遠近聞名,清晰可辨,與同類的聲音形成鮮明的對比。一只普通的狼如果在牧羊人的露營地嗥叫大半夜,他最多只會讓牧羊人提高警惕,稍加防范;然而,一旦山谷里傳來老狼王低沉的咆哮聲,守夜人就會手忙腳亂,惴惴不安地等待天亮,然后去查看牲畜遭受了怎樣嚴重的禍害。
狼王老洛伯的狼群規模很小,這一點我始終不大明白,因為按照常理,如果一只狼擁有了他那樣的地位和權力,一定會吸引來一大批追隨者。或許,是他隨心所欲,只想要這么幾個隨從;又或許,是他兇殘暴烈的性情妨礙了狼群的壯大。可以肯定的是,在他統治當道的后期,他只有五個追隨者。不過,這五個追隨者個個都赫赫有名,體格也比普通的狼更加高大,更加威猛。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那個副首領,一匹名副其實的巨狼,然而,與狼王相比,他的身材就相形見拙了,英勇之氣也較狼王遜色不少。除了狼王和副手之外,狼群中還有幾只是遠近聞名的。其中有一只美麗的白狼,墨西哥人把她稱作白狼布蘭卡,大家猜測這是一只母狼,估計她是洛伯的配偶。另外還有一只黃狼,身手異常敏捷,根據當時流行的故事描述,他曾經幾次成功地為狼群捕獲到了羚羊。
你們馬上就會明白,牛仔們和牧羊人對這群狼簡直是了如指掌。他們經常看到狼群出沒的蹤跡,聽到狼群或遠或近的嗥叫聲。狼群的活動與牧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牧民們恨不得早早剿滅了他們,以解心頭之恨。只要可以換得洛伯狼群中任何一只的首級,卡拉姆坡地的牧民無一不愿付出代價,哪怕是犧牲很多公牛也在所不惜。可是這些家伙好像被符咒保佑了似的,毫發未損地逃過了大家為捕殺他們設下的所有陷阱和圈套。他們藐視所有的獵人,對所有的毒藥嗤之以鼻。至少有五年時間,他們接連不斷地向卡拉姆坡地的牧人們強取豪奪,據很多知情人講,他們掠奪的牲口數量之多,達到了每天一頭牛的程度。而且,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們每次都是挑選最上等的牲畜下手,照這樣估算,這群狼已經弄死了兩千多頭膘肥體壯的牲畜。傳統觀念認為狼是饑腸轆轆、饑不擇食的動物,對于洛伯和他的隨從而言,這種老觀念簡直是差之千里。因為這群強盜總是吃得肚飽腸肥,養得油光水滑,實際上,這群養尊處優的家伙對食物極端挑剔。他們從來不吃那些自然死亡的、因病死亡的和腐爛了的動物的尸體,就連牧民們宰殺的鮮活牲畜也絕不沾染。
他們每日精挑細選,專吃一兩歲的小母牛,而且總是現吃現殺,只挑小母牛身上最嫩的部分享用。他們不屑于捕殺老公牛或者老母牛,雖然偶爾也會湊合享用小牛犢或者小馬駒,但這顯然不是他們心儀的食物。卡拉姆坡地的人們還知道,這群狼雖然經常捕殺綿羊,但他們絕對不喜歡羊肉,捕殺綿羊不過是為了娛樂消遣。一八九三年十一月的一個夜晚,白狼布蘭卡和那只黃狼咬死了兩百五十只綿羊,但他們一口羊肉也沒吃,很顯然,他們純粹是在自娛自樂鬧著玩兒。
這支四處施暴、殘害牲畜的狼群劣跡斑斑,上述事件只不過是他們眾多故事中的幾個例子而已。每年,人們都會試用新的設備和方法,企圖徹底剿滅他們,然而縱使人們絞盡腦汁,機關算盡,也終歸以失敗收場。他們依舊生龍活虎,膘肥體壯。曾經有人出重金懸賞洛伯的腦袋,應者紛至沓來,其中一個獵人使用了二十種錦囊妙計,企圖設毒計殺死洛伯。沒想到二十種方法被洛伯一一識破,平平安安地躲過了。他只害怕一樣東西——那就是槍。他非常清楚,這一帶的人,個個身上都有槍,所以他從來不會暴露在人類面前,更不會主動攻擊人類。事實上,洛伯的狼群有一套固定的策略:如果在白天看見人類,無論距離遠近,一律逃之天天。洛伯還有一個習慣:他只允許狼群吞吃自己咬死的動物,這個習慣多次拯救了狼群的性命;洛伯還有敏銳的嗅覺,可以分辨出人和毒藥的氣味兒,這神奇的功能徹底保證了狼群的安全。
P3-6
狼王老洛伯,也就是墨西哥人所說的老狼王,是一群非凡卓越的大灰狼的首領。多年以來,他率領的狼群在卡拉姆坡地四處蹂躪,為非作歹。所有的牧羊人和牧場工人都對他了如指掌,因為無論他和他那群忠實的伙計出現在哪里,那里的牲畜都會嚇得魂飛魄散,牲畜的主人也只能絕望地仰天長嘆了。與同類相比,灰狼老洛伯高大威猛,體格健壯,性情狡詐。夜晚,他的嗥叫聲遠近聞名,清晰可辨,與同類的聲音形成鮮明的對比。一只普通的狼如果在牧羊人的露營地嗥叫大半夜,他最多只會讓牧羊人提高警惕,稍加防范;然而,一旦山谷里傳來老狼王低沉的咆哮聲,守夜人就會手忙腳亂,惴惴不安地等待天亮,然后去查看牲畜遭受了怎樣嚴重的禍害。
狼王老洛伯的狼群規模很小,這一點我始終不大明白,因為按照常理,如果一只狼擁有了他那樣的地位和權力,一定會吸引來一大批追隨者。或許,是他隨心所欲,只想要這么幾個隨從;又或許,是他兇殘暴烈的性情妨礙了狼群的壯大。可以肯定的是,在他統治當道的后期,他只有五個追隨者。不過,這五個追隨者個個都赫赫有名,體格也比普通的狼更加高大,更加威猛。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那個副首領,一匹名副其實的巨狼,然而,與狼王相比,他的身材就相形見拙了,英勇之氣也較狼王遜色不少。除了狼王和副手之外,狼群中還有幾只是遠近聞名的。其中有一只美麗的白狼,墨西哥人把她稱作白狼布蘭卡,大家猜測這是一只母狼,估計她是洛伯的配偶。另外還有一只黃狼,身手異常敏捷,根據當時流行的故事描述,他曾經幾次成功地為狼群捕獲到了羚羊。
你們馬上就會明白,牛仔們和牧羊人對這群狼簡直是了如指掌。他們經常看到狼群出沒的蹤跡,聽到狼群或遠或近的嗥叫聲。狼群的活動與牧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牧民們恨不得早早剿滅了他們,以解心頭之恨。只要可以換得洛伯狼群中任何一只的首級,卡拉姆坡地的牧民無一不愿付出代價,哪怕是犧牲很多公牛也在所不惜。可是這些家伙好像被符咒保佑了似的,毫發未損地逃過了大家為捕殺他們設下的所有陷阱和圈套。他們藐視所有的獵人,對所有的毒藥嗤之以鼻。至少有五年時間,他們接連不斷地向卡拉姆坡地的牧人們強取豪奪,據很多知情人講,他們掠奪的牲口數量之多,達到了每天一頭牛的程度。而且,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們每次都是挑選最上等的牲畜下手,照這樣估算,這群狼已經弄死了兩千多頭膘肥體壯的牲畜。傳統觀念認為狼是饑腸轆轆、饑不擇食的動物,對于洛伯和他的隨從而言,這種老觀念簡直是差之千里。因為這群強盜總是吃得肚飽腸肥,養得油光水滑,實際上,這群養尊處優的家伙對食物極端挑剔。他們從來不吃那些自然死亡的、因病死亡的和腐爛了的動物的尸體,就連牧民們宰殺的鮮活牲畜也絕不沾染。
他們每日精挑細選,專吃一兩歲的小母牛,而且總是現吃現殺,只挑小母牛身上最嫩的部分享用。他們不屑于捕殺老公牛或者老母牛,雖然偶爾也會湊合享用小牛犢或者小馬駒,但這顯然不是他們心儀的食物。卡拉姆坡地的人們還知道,這群狼雖然經常捕殺綿羊,但他們絕對不喜歡羊肉,捕殺綿羊不過是為了娛樂消遣。一八九三年十一月的一個夜晚,白狼布蘭卡和那只黃狼咬死了兩百五十只綿羊,但他們一口羊肉也沒吃,很顯然,他們純粹是在自娛自樂鬧著玩兒。
這支四處施暴、殘害牲畜的狼群劣跡斑斑,上述事件只不過是他們眾多故事中的幾個例子而已。每年,人們都會試用新的設備和方法,企圖徹底剿滅他們,然而縱使人們絞盡腦汁,機關算盡,也終歸以失敗收場。他們依舊生龍活虎,膘肥體壯。曾經有人出重金懸賞洛伯的腦袋,應者紛至沓來,其中一個獵人使用了二十種錦囊妙計,企圖設毒計殺死洛伯。沒想到二十種方法被洛伯一一識破,平平安安地躲過了。他只害怕一樣東西——那就是槍。他非常清楚,這一帶的人,個個身上都有槍,所以他從來不會暴露在人類面前,更不會主動攻擊人類。事實上,洛伯的狼群有一套固定的策略:如果在白天看見人類,無論距離遠近,一律逃之天天。洛伯還有一個習慣:他只允許狼群吞吃自己咬死的動物,這個習慣多次拯救了狼群的性命;洛伯還有敏銳的嗅覺,可以分辨出人和毒藥的氣味兒,這神奇的功能徹底保證了狼群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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