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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漢子?:女權與男子氣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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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漢子?:女權與男子氣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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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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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男子氣概是現代進步的眼中釘?
它是否已被女權主義和提倡中性的社會綁架?
本書將男子氣概的堅持掀起爭議,將之擺上檯面,並對女性主義與男子氣概千絲萬縷的糾纏與矛盾提出質疑,使之公開化、政治化,要求讀者做出回應。


 婦女運動是一種有男子氣概的大業?
 今天的婦女要權力,但隨著追求權力而來的風險卻不想要?
本書鼓勵——不,應該是要求——讀者有所回應。面對作者擺出來的挑釁(多屬爭議性的),若說不會怦然心動實在不太可能。
對於男子氣概的研究,如此廣泛而深入的,本書無疑前無來者。這種大體上屬於男性的特質,既有壞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通常是唯我獨尊、不講道理而又野心勃勃,雖然不受今天「性別中立社會」的歡迎,卻又總是趕不走它。
作者筆下的男子氣概唯恐天下不亂,張開雙臂歡迎戰爭、衝突與冒險的時代,並在關鍵時刻帶來改變或恢復秩序。男子氣概男人的堅持掀起爭議,將之擺上檯面,使之公開化、政治化,譬如婦女運動的男子氣概之所為。
作者先對定型觀念做了廣泛的巡禮,然後轉到海明威與阿基里斯,再轉到尼采,到女性主義,到柏拉圖,最後回到今天的問題:「無用武之地的男子氣概」。替一種幾乎不服從理性的特質築起了一道講道理的防線,作者呼籲男人,特別是女人,讓男子氣概得有誠實而光榮的用武之地。

※本書原書名《虛無.中性.男子氣概》

作者簡介

哈維.曼斯菲爾德 Harvey C. Mansfield
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著作譯作等身,包括托克維爾《美國的民主》、馬基維利《君王論》,著作經常見諸報刊,包括《華爾街日報》、《標準週刊》與《泰晤士文學評論副刊》。

作者序
為男子氣概所做的謙卑辯護
本書談的是男子氣概(manliness)。什麼是男子氣概?最好拿大家都知道的實例來開始,譬如說多到不勝枚舉的運動健將、我們那個時代最強勢的女人英國前首相瑪格麗特.柴契爾(Margaret Thatcher)(沒搞錯吧,女人也男子氣概?)、說「一切責任我負」的美國前總統杜魯門、亨佛萊.鮑嘉(Humphrey Bogart)在《北非諜影》(Casablanca)中飾演的瑞克(Rick),自信而又憤世嫉俗,夠酷(cool,cool的這種用法當時還沒發明哩)以及二○○一年九月十一日英勇的紐約警察與消防員等等。男子氣概是哪裡有危險就往哪裡去,喜歡戰爭、衝突與冒險的時代。在慣例常規無能為力,計畫方法束手無策,現代科學發展的理性控制理念整個流失時,男子氣概帶來改變或恢復秩序。男子氣概是寧為最後一搏,不願聽天由命。
我們今天所生活的社會,有著一種其來也遲的新正義,那就是性別中立社會(gender-neutral society)。在這個新社會中,性別不再決定人的權利、義務與地位。性別中立社會認為,對於自由,性別是非理性的障礙,因為性別使女人附屬於男人;對於能力,性別亦然,因為性別扭曲了女人的能力。男子氣概,這種大體上屬於一個性別的特質,介入了工作與報酬公平合理的分配,似乎促成了一種偏見,有利於男人統治女人。在本書中,我會先談男子氣概是一種非理性的障礙,不利於消除這種偏見的理性努力。但到結束時,我則希望說服心懷疑慮的讀者──尤其是有教養的女性──相信事實正好相反:非理性的男子氣概是值得受到理智所認可的。
我打算把這本書稱為「為男子氣概所做的謙卑辯護」,但是,有男子氣概的男人絕不謙卑,我可不是要讓自己看起來像是一個孬種,或者一開始就對男子氣概的男人來個下馬威。無論如何,男子氣概有好有壞乃是眾所周知的,有鑑於此,我還是要用「謙卑的辯護」做為我的結論。說到好的一面──九一一事件中那些救援者的男子氣概──對我們來說顯然是有需要的,至於壞的一面──當天那些攻擊者的男子氣概──顯然是不需要的。但是,只要好的而不要壞的,可能嗎?跟法國紅酒一樣,大部分都是好的,但壞的卻也免不了。男子氣概看來是好壞參半,之所以說它是好的,或許是因為它闖的禍也只有它自己才能擺平。所謂「謙卑的辯護」,我的意思也在於此。
大部分人都了解,男子氣概影響我們每個人。一講到男子氣概,甚多老生常談,大體而言,我也不能自外於老生常談。在有關兩性方面,為男子氣概所做的辯護儘管多屬定型觀念(stereotype,譯註:或譯「刻板印象」),但我卻欣賞其不故作姿態的坦白。倒是有兩門學科對男子氣概的看待,我不敢苟同,其一是社會心理學,另一是演化生物學,兩者大體上都支持老生常談。有人否定兩性差異,或認為兩性差異極易改變,但社會心理學在兩性差異方面所收集的證據,就大可以拿來駁倒這類說法,此外,男人與女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為雖然大體相同,其間的小異卻意義重大,社會心理學在這方面所提出的看法也挺值得注意。任何用心的人都看得出來,社會心理學中所講到的兩性差異,其實在老生常談中也找得到,但話又說回來,能夠看到科學實事求是並以有趣的方式證明我們已經知道的事情,畢竟還是讓人感到安心。
然而,無論是社會心理學或演化生物學,對於男子氣概的科學性理解,就整體而言,我還是大有話要說。對於男子氣概,這兩門學科都著眼於其最壞的特質,亦即男子氣概的強勢(aggression),卻完全無視於男子氣概的知所堅持。一個人若是充滿了自信,那麼,他本人以及他所堅持的正義就是不容忽視的。這種人挺身而出,願意為自己心目中的理想而獻身,有的時候的確不可等閒視之,以紐約那些警消人員和伊斯蘭極端分子為例,那可是事關西方文明的本質與價值的。對於這類事關人性的大問題,這些學科──通常都是科學──的處理往往難以令人心服。在男子氣概的研究方面,他們這種嚴重的侷限性尤其是我無法接受的。
何況,對於所謂的強勢,科學的理解甚至是不正確的或不充分的,因為,完全忽略了血氣(thumos)的現象;血氣的概念,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知之甚稔,後來卻因為與現代科學多有扞格而被捨棄。血氣是一種無畏的精神,是人類與動物都具有的,會使人為了捍衛生命而奮不顧身,尤其以有男子氣概的人為然。對於一個被激怒的人來說,血氣之發,其結果固然好壞參半,但有關男子氣概的科學文獻對此幾乎隻字不提,那也未免太過。相對於科學將男子氣概過分簡化為侵略、支配與自保的本能,男子氣概其實複雜得多。堅持(assertiveness)與血氣之為男子氣概的特質,我已經盡全力將之推衍,至於我的這本書──不妨也看成是男子氣概的一例──則可說是唯一從這兩個方面整體看待男子氣概的作品。
說到推衍這兩個特點,我最主要的意思是,儘管科學之看待男子氣概有其可取之處,但我卻有所超越。在對社會科學與達爾文生物學提出批判之後,我轉而訴諸許多文學與哲學作品,讓它們來告訴我們什麼是男子氣概。但是,由於這方面的作品汗牛充棟,使我不得不只挑少數幾個要緊的作家。單單寫男子氣概的作品其實並不多見,但幾乎每個大作家或大思想家都談過這個題材。在這裡,我則是將幾個人集攏到了一塊:有些頗為出人意表,譬如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譯註:1842-1910,美國哲學家)與斯多噶派(the Stoics);有些則不做第二人想,譬如泰迪.羅斯福(Teddy Roosvelt,譯註:即美國老羅斯福總統,任期一九○一至一九○九年)、泰山(雖非作家,但帥得超乎你的想像)與海明威;還有兩個不可或缺的則是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有的讀者不免質疑,缺少數字與圖表的大話根本難以服人,這一點我是明白的,但我的忠告則是稍安勿躁,等看到結果再說。至於等待的時候,則不妨琢磨一下,小說與非小說的用心其實是相同的,無非都是要呈現真理。
我引用的資料極多,各成段落,不以年序排列,而是以論點予以串連。論點的開展,始於我們最能理解的,亦即男子氣概的典故,終於我們最難領會但卻是最有需要的,亦即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的智慧。隨著論點從強勢提升到了哲學的無畏,男子氣概的定義如果有了改變,到時候還請不要驚訝才好。
我這本書還有另一個特點,就是處理男子氣概的層次。對於男性的常態性特質,多數的研究都是以男性為對象,因此,往往侷限於最小公分母,亦即雄性或陽性(譯註:雄性maleness強調先天物性,陽性masculinity則強調後天社會性)。但是,男子氣概並非只有一個層次。男子氣概的男人喜歡批評別人,而且不只是批評女人,也不放過那些不符合男性應有標準的男人。男子氣概在某一個層次可以通用於所有的男性,但在別個層次卻僅限於極少數最有男性氣質的男人,這裡面或許還可以加入少數幾個有男性作風的女人。撇開這些層次不論,男子氣概是一種德行(儘管我認為那應該是超越善惡分際的,是中性的),勇敢或紳士風範皆屬之,此外在思想上也可以發現男子氣概,亦即勇於挑戰傳統的觀念。
當今之世,紳士之風沒落,我並不引以為慮,至於有些人為此而憂心忡忡,我或許會認同,但說到紳士,若是以男子氣概為其先決條件──一個完美無瑕的堂堂男子──則是大有問題的。怎麼樣才算個紳士,談到這一點,不妨去看看亨利.菲爾丁(Henry Fielding,譯註:英國著名小說家、劇作家,1707-1754)所作《湯姆.瓊斯》(Tom Jones)中的那個鄉紳奧華斯(Allworthy)。在我們這個時代,身為一個男人,必須要努力才能養活自己,因此,問題或許不在於把人變成一個紳士,比較重要的,反而是該明白什麼樣才算得上是一個人。男子氣概不比紳士,因為許多血性男兒可是既粗俗又魯莽的,但依我的看法,勇於堅持之士,那種不為人知、深藏不露的男子氣概才更勝一籌。
由於不及於男子氣概的層次,多數的研究充其量只能算是對先天本性相對於後天教養的一種基本理解。在尋找男性氣質的最小公分母上,他們能夠找得到的,就稱之為「先天本性」,找不到的,就稱之為「後天教養」。要不然就是,在男子氣概方面,很明顯有某些可以觀察得到的變異,譬如從中世紀的騎士到康乃狄克的美國佬(Connecticut Yankee,譯註:通常指早期美國東北方或新英格蘭地區的荷蘭移民。「康乃狄克的美國佬」出自馬克.吐溫的小說《亞瑟王朝廷上的康乃狄克美國佬》),他們則一副政客的口氣,說那既是本性也是教養,然後就沒了下文。穿白衣的科學家說男子氣概是本性,衣衫不整穿黑色牛仔褲、為大破壞大建設辯護的人則說那是教養,我在書中都試圖給予公平的對待。在這場辯論中,兩造都沒有抓住重點,本性與教養是既合作又對抗的,兩者無法切割,你總不能說,電視上男性運動員的吐唾沫(女性運動員就不來這一套),百分之二十五是出於本性,百分之七十五是出於教養。
本書旨在整體看待男子氣概,但也不是無所不包。略而不談的一個面向是同性戀,這個題材我只好另待高明。還有一個面向,神經生理學有關性別差異的研究,同樣也在排除之列。此外,我搬出的不是弗洛依德而是尼采,這是要讀者體諒的。有些偉大的作家我沒有納入討論,特別是莎士比亞與塞凡提斯,說到男子氣概,他們的洞見大有可觀之處。我在本書中檢視的作家,並未充分加以闡述,有限的篇幅都只用來闡述男子氣概的面向與問題。我的本意是要展現一種不同的、更有企圖心的政治學方法,小心謹慎但不迴避重大的質疑。
為自己辯解完,該說些感謝了。聽說我要寫一本這方面的書,識與不識都給了我許多寶貴的意見,使我銘感於心。一個作家敢於寫一個人人都有意見的題材,風險可還真大,但話又說回來,這未嘗不是一種男子氣概。或者竟只是愚蠢──男子氣概就是愚蠢?所有對這本書所唱的反調,我都欣然接受嗎?男子氣概之所愛、所愛,豈不正是置身於戰場,獨自對抗這個世界。這也正是本書的另一個基本觀點。
但我畢竟不是獨自一人,在此我要欣然招供,許多學生向我伸出了援手:Sammy Ford IV、Rachel Friedman、Bryan Garsten、Susan Hamilton、Maria Konnikova、James Kruzer、Mary Rosaleen Lawler、Hugh Liebert、Catherine McCaw、Bronwen McShea、Melissa Moschella、Chad Noyes、Richard Regina、Kathryn Sensen、Rashmi Singh。我也要感謝來自Lynde and Harry Bradley基金會、John M. Olin基金會以及我慷慨的老闆哈佛大學的支持。書則獻給我妻。
預演已畢,接下來先談男子氣概今天的處境。

目次

作者序
1 性別中立社會
2 男子氣概與定型觀念
3 男子氣概的堅持
4 男性的虛無主義
5 女性的虛無主義
6 男子氣概與自由主義
7 男子氣概的德行
結論 男子氣概無用武之地
註釋
參考書目

書摘/試閱

1性別中立社會
The Gender-Neutral Society

時至今日,manliness(男子氣概)這個字看來不免怪異而且過時。我們正在將英文性別中立化,而男子氣概這個專屬一個性別的字眼,簡直就把我們正在攻擊的敵人、我們欲除之而後快的邪惡描繪得入木三分。最近我接到一個電話,是我服務的大學的校友會刊打來的,要我談談我以前的一個老師,如今已是榮譽加身的一位教授。我脫口而出,說道:「他給我們的最深印象就是他的男子氣概。」電話的那一頭一陣沉默,隔了半晌,那位女性的聲音才說:「可不可以請你另外考慮一個字眼?」
今天,凡是談到跟兩性都有關的,我們都避免用man這個字,譬如說美國曾經大力追求的那個閃閃發光的詞rights of man(譯註:直譯為「男人權利」)。只要是跟man有關的字眼,都受到了譴責並糾正,譬如說,mankind變成了human-kind;年代「人物」的man也改成了person,諸如此類。但即使man所指的已經只是男性,在我們的新社會,manly(男子氣概的)仍然有狂妄之嫌,照樣會受到譴責。一個男人要是有男子氣概,態度就會有問題,他最好放乖一點。
要將我們的語言性別中立化,顯示今天的民主是頗想有一番作為的。性別中立的語言意味著一個性別中立的社會,象徵著我們的生活態度發生了一次普遍性的改變。但我們的社會還未完全了解這種改變的重要性,就接受了人類史上聞所未聞的兩性平等。平等的原則雖然誕生於現代,論其歷史已經有好幾個世紀了,但用於兩性之間卻還是相當晚近的事,放眼所見,即使是在民主社會,對於兩性之間極端明顯的不平等,照樣視而不見,長期以來安之若素。這種自相矛盾的現象已經不再受到容忍。修改法律保障婦女平等的工作權只是其中一端而已,更多的改變都已發生,還有一些則正在進行。有些婦女要求法律採取行動,在職場競爭中給予她們優惠,因為她們長期以來顯然遭到排擠,為她們所做的準備也不夠。但是,這種調整並不為所有婦女所接受,即使是大力推動者,也認為那只是暫時的、過渡的。倘若真有這樣一種法律,既要能貫徹又要行得通,那就得先形成一種新的態度,需要有一種新的行為,就長期目標來說,無論是多久遠以後的事,那就是性別中立化。但那又意味著什麼呢?
為求簡單起見,且讓我試著從當今不同的思維脈絡找出一個答案。理論上,性別中立是要抽掉性別的差異,目的是要使工作與職業(特別是後者)對兩性開放。用性別來決定機會,明顯是不相干的。但是,當性別一向被認為是高度相關時,你要怎麼樣才能將之視為是不相干的呢?答案是,講到女性能做什麼或應該做什麼時,你就必須反對傳統的想法與「既成的觀念」。要克服對女性的偏見,就必須在言行上表現出她們是與男性平等的,光是撇開性別差異是不夠的。這就是原則。但是,就像道德上與規範上的任何新東西一樣,這種新的原則是會遭到抗拒的,因此,落實性別差異的消除或縮小乃是必要的,至少在重大的差異上應該要能做到這一點。由此觀之,性別中立化需要經過努力,達到了某種程度的改變才有意義。換句話說,要從脫胎自性別差異的舊有負面原則轉型成為實際的、正面的改革,並因此而消除性別差異才算得上數。由於實際上並沒有中性人,性別中立社會並不會水到渠成,以為只要拿掉了性別的壓力,兩性就都自在了,每個人也都會變成中性。這是無濟於事的;為了有助於性別中立化,施加壓力仍屬必要。我們將會看到,對某些女性主義者來說,改革還有長遠的路要走;她們相信,只有女性在性方面和那些最隨便的男人一樣自由,性別中立化才有達成的一天。
女人今天想要的是和男人平起平坐,平等到使她們同男人一樣,或實質上無異於男人。她們所要的,不是那種在工作上處於劣勢因而在家中佔有優勢所導致的平等。她們已經有了定論,工作勝於家庭。家庭比較重要的想法,貝蒂.傅瑞丹(Betty Friedan,譯註:美國一九六○年代婦女運動前驅,有「婦運之母」之稱)早在開始推動美國婦女運動時就直斥為「女性迷思」(feminine mystique,譯註:《女性迷思》為貝蒂.傅瑞丹第一本掀起婦女運動的著作,全球總銷售量達三百餘萬本)。任何女人,如果相信家庭比較重要,就是甘願被壓根不信這一套的男人給矇騙了。沒錯,男人的想法才是對的,這才是根本的重點,以這一點來說,男人值得女人效法。相對於家庭,工作可以給妳更多的金錢、更高的地位、更大的自由。而最究竟的好處則是決定性的,工作讓妳有更大的選擇。「選擇」這個現代婦女的代名詞,不僅指墮胎而已。但是,將「選擇」當作一個原則去追求,實際上妳的選擇還是有限制的,因為工作與家庭不能得兼,選擇了工作(因為可以換工作所以有比較多的選擇)就比較顧不到總是被丈夫和孩子黏住的家庭。對始終待在家裡的婦女來說,白天──有時候時間更長──不在家裡的丈夫所從事的活動,比起她們自己來,那可是更為多采多姿也更有意義的,而她呢?就只能陪著孩子,既擺脫不掉又需索不斷,隨時都得操心,隨時都要盯著。
因此,就女性來說,平等的真正意義在於獨立,這又意味著盡可能獨立於男人與孩子。完全的獨立顯然不可能,至少對需要家的女人來說就是如此;但為了要獲得合理的最大獨立,婦女就得效法男人,過男人的生活,並設法將家庭責任減少到男人願意接受的程度。另外一條路則是讓男人多分擔家事,如同婦女一般,雙方皆以犧牲自己的獨立而達到平等。以這樣的安排而言,婦女是透過契約來維持其獨立,不再只是扮演一個強加給她的角色而已。在舊社會,婚姻也算是一種契約,但婦女終究逃脫不了奴僕的角色。時至今日,對伴侶的期望以及自己可以做多少讓步,她都可以挑明了講。讓步若是出於理解與自願,對心靈的傷害就不會太嚴重。按照自己的條件,每一樁婚姻都可以過得自由而幸福,至於條件怎麼訂,社會則不必也無須置喙。男人找到的若是一個順從的女子,那是他的福氣。如果不是,算他倒楣;該做調整的是他,而非女人。
性別中立社會就是一個男人與女人都獨立的社會,特別是後者。現代女性雖仍保有若干傳統女性的作風,但在行為上,她們已經直追過去唯獨男人才有的行為。兩性差異雖然還沒有完全消除,但已經擺到了一邊。不但女人在行為上更像男人,對這類女人來說,男人也變得更好相處,如同我們所說的,變得更有感受力(Sensixive)。對於一個想要和男人一樣的女人,感受最強的大概非此莫屬了(對於仍想做個女人並以此為主要意願的女人,雖然也令人覺得窩心,但感受可就沒那麼強烈了)。當這樣巨大的變化成真時,這樣的男人當然不再像以前那樣被譴責為男性沙文主義豬仔(Male Chauvinist Pig)。男人對女人的優越感即使不是完全遭到壓制,男人卻也知所約束。在女性急急如律令的要求下,事情既已至此,他們乾脆不再爭辯,並承認他們的優越性本來就是人為的,是不堪一擊的。眼看抗拒無用,他們也承認,還是平平等等過日子來得單純些。
在一個男人與女人都獨立的社會,兩性都會收斂並放棄差異意識,這樣的社會,無論在重大課題上或生活慣例上,無疑有其吸引力,其中極為重要的一項就是更大的自由。在一九七○年代的起步階段,婦女運動將婦女從千年來的壓迫中解放出來,讓她們發洩憤怒,興高采烈地發動一場革命。在這場運動中,無論是領袖或追隨者,全都充滿著激情、鬥志與雄心,因為她們遭到了傳統習俗的反對,其中包括了支持傳統習俗的性別自然差異論。過去,為了壓制女性,自然與習俗全都被搬了出來,全社會的偽君子也挾其道德的偽善加入,現在,是到了將他們打倒並創造新事物的時候了。在這個女性主義的鼎盛時期,受到甘冒大不諱精神的激勵,女人絲毫不給男人面子,擺明了要讓他們明白這一切。
在女人要讓男人明白的事情當中,性騷擾必須終止是其中一件。只要有嗜腥的雄性動物出沒,就會有性騷擾,此事由來已久,直到今天,這還是紳士的禁忌。為了保護婦女的獨立與名譽,性騷擾的新法律已經取代了禁忌,使女人不必再靠它來約束嗜腥的雄性動物。性騷擾並不一定發生在辦公室,傳統例子幾乎可以信手拈來,在珍.奧斯汀(Jane Austen)的《傲慢與偏見》中,那個幾分愚蠢兼幾分無賴的威克罕先生(Mr. Wickhem)就佔了莉蒂亞.班奈特(Lydia Bennett)的便宜。這種人的作風令我們既驚且怒,大大違反了一個紳士的行為標準。相對於痞子無賴,紳士絕不占弱者的便宜,尤其對方是女性的時候。紳士不屑以較強的意志屈人,更不用說仗恃較強的肌肉了。儘管一般人總以為男人會採取表態──在男女關係中,總有一方會在某個點上先表態──但紳士會讓對方有時間去選擇或考慮,如果遭到拒絕,肯定不會繼續下去。他或許不會輕易放棄,也不至於每次都要得到了同意才會更進一步,但若是遭到拒絕,定不至於懷恨在心。
但話又說回來,對於性別中立社會,紳士未嘗不是一種妨礙。照我們的想法,對於兩性的不平等,紳士一如騷擾者,有著以強者自居的自負,由於這種有害的意識已經深植其心,以後碰到某種情況,這種心理難免不會作祟。在過去,典型紳士派頭的理想是容許男性自負的,頂多設法予以轉化,而不會想到要將之去除。時至今日,我們寧願相信法律還是比理想來得可靠。新的法律尊重兩性的平等,揚棄男人較強、女人較弱的醜陋前提,如此一來,性別中立才得以成立,並取代紳士作風作為道德與禮節的標準。
性別中立社會後來所產生的自由比較有彈性也更令人覺得適意。想要發動一場革命以打造女性的新生涯,這種野心已經平息下來,因為運動已經失去了女性主義的激情,反男性與反中產階級的不滿也隨之煙消雲散。隨著層次的提升,兩性不再在性別上競爭,反而是像今天這樣,在比較自由的環境中,想要更加了解彼此。性革命已經使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隱私不再只是男性的專利,兩性都可以擁有隱私,將想法放在自己的心底,這在今天也已經不是什麼忌諱。一種新的、平等相待的相互尊重已經出現,男人因而發現女人其實是有能力的,女人也因而了解男人是可以講道理的;拜這種相互尊重之賜,更好的是,一個家庭(或其替代品)乃可以有兩份收入。儘管男人與女人都得努力工作,事實上比以前還更加拼命,但一種以前所沒有的自在感取代了男人過去擺脫不掉的責任感,也取代了女人過去因為低人一等而產生的束縛感。即使工作時間較長,生活卻是寬裕的,不再那麼吃緊,而且更豐富。男女各自獨立的性別中立社會,多了選擇,少了拮据。至於義務,則是量力而為,比起以前來,要求沒有那麼多,沒有那麼硬性,也比較容易交代得過去。
我們可以這樣說,一個性別中立社會將會失去壁壘分明的特性。在成熟的性別中立社會,因女性主義而產生的特定議題,特別是那些惹人爭議的,大部分甚至全部都會被拋諸腦後。之所以如此,可說再明顯不過,因為男人與女人之間的差異只會越來越少,而不會越來越多。當然,如果硬是要找差異,光是性方面就足夠了,但那又何必呢?善用兩性之間的重疊性,豈不比強調其間的差異更來得聰明些、輕鬆些。一個世代過去了,女人已經昭告天下,過去她們連碰都不准碰的工作,如今證明她們完全可以勝任;就算有例外,也不多,有差距,也很小。譬如說擔任消防員,女性可能比不上男性,但並不表示她們不適任,更何況,寸有所長,尺有所短,在性情與細心方面,她們卻是勝過男性的。
說到性別中立社會的正當性,過去的許多大人物都能就事論事──亦即沒有什麼意圖──他們所樹立的權威說法,倒是可以供我們拿來當作靠山。對於美國式民主的了解,還有誰比得過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譯註:法國政治思想家,最著名的著作《論美國的民主》,1805-1859)?他就曾經說過,美國人的信條是:「每一個個人,不論他是什麼人,老天都給足了他必要的理性,使他能夠盡他自己的本分。」如果不看那些男性代名詞,單只看「每一個個人」,這裡面難道就不包括女人?至於社會因信任每一個個人的理性而得到的好處,且看亞歷山大.漢彌爾頓(Alexander Hamilton,譯註:美國開國先賢、著名政治家,1755-1804)的說法(他雖然不是性別中立者,卻是典型的紳士,因為他寧可在一次決鬥中喪命):「儘管社會中存在著各種不同的行業,每一個個人都能夠找到他自己的特長,充分發揮他自己的天賦才能。」同樣地,這段話無須更動一字,照樣也適用於我們今天的情況。那麼,有人或許會說,女性主義那些有關男女平等的問題,今天也就沒有必要再提了。盡量讓女人去發揮,無須計較其結果,也無須大驚小怪。抓住機會就重演兩性的戰爭,豈止沒有必要,根本一點好處都沒有。讓分工不是建立於性別之上,而是建立在整體之上,如此一來,性別差異就可以看成只是所有個別差異中的一種。說到底,消防員就不是每個男人都可以幹的。兩性之間的平等問題,如果不是有人蓄意挑起,本身是不成其為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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