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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摧毀的生活(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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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摧毀的生活(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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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青年評論家李偉長閱讀隨筆集。書與人生,可以互見。
波德萊爾、福樓拜、契訶夫、錢德勒、納博科夫、松本清張、格拉斯、奈保爾、桑塔格、布洛克、溫特森……我們自身所經歷的生活,有助於理解一個好作家的長成,他克服了多少困難,化解了多少危機,以及他對生活會中斷,但不可能被摧毀的信念。作者勾點連線,問跡追蹤,從一本書說到一個人,由一條線索牽出一段故事,從書裡翻到書外,見證無數絢爛流離的人生。
作者的閱讀隨筆裡有自己,因此寫作比表面看上去緊張得多,苦惱得多,興奮得多,快樂得多。“接受自己不完美的習性,接受自身的力不足,接受自己的不樂意,都是屬於我個人的寫作意義。倘能引發別人一些微小的共鳴,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喜悅。”

作者簡介

李偉長,八零年代生人,生於江西,現居上海,寫評論和閱讀隨筆,著有《年輕時遇見一些作家》《珀金斯的帽子》《人世間多是辜負》。

名人/編輯推薦

1.出生入死的桑塔格、亂世裡的松本清張、在路上的凱魯亞克、危險的納博科夫、毒舌的奈保爾、特立獨行的溫特森、沉默的格拉斯、生活家波德萊爾、孤獨的珀金斯……這是一本評論家的文學私語,輕盈幽默、睿智犀利,不堆砌材料,不做高頭講章,將前人對作家與作品的定評擱置一旁,去捕捉個人的、獨一無二的、令人著迷的閱讀靈思。

2.勾點連線,問跡追蹤,每篇書評都是一場曲徑蜿蜒的探險。從《洛麗塔》講到它的前身《魔法師》,十幾年間,納博科夫如何為欲望找到合法的敘述者?從錢鍾書的筆記中鎖定一本格羅史密斯兄弟的《小人物日記》,這冊小書又為何受到普裡切特、貝杰曼、艾略特的共同喜愛?如此種種,作者在費力尋找、求證、確認中展開了美妙的旅程,他的閱讀隨筆裡有自己,因此寫作比表面看上去緊張得多,苦惱得多,興奮得多,快樂得多。

3.書裡書外的人生,可以互見。架飛機飛躍大西洋的女作家柏瑞爾、布洛克作品中經營書店的雅賊伯尼、松本清張小說裡試圖掌握自身命運的人們、“渴望成為刺猬的狐貍”伯林……每一個作家和筆下人物,都有一段絢爛流離的人生。生活會中斷,但不可能被摧毀,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這也是這部隨筆集之於作者本人的意義——“接受自己不完美的習性,接受自身的力不足,接受自己的不樂意,都是屬於我個人的寫作意義。倘能引發別人一些微小的共鳴,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喜悅。”


張新穎

李偉長把他出的幾本書一律稱作閱讀隨筆集,眼前這一本,也是。這個樸素的叫法,並不像一眼掠過去那麼“老實”。
閱讀是什麼?我不是要下定義,只是想說,閱讀是一種渴望,渴望未知的知識、經驗、智能、想象,渴望閱讀之前所沒有的東西。因而,閱讀的渴望是從自覺的匱乏和欠缺中產生的。
寫隨筆也是一種渴望,嘗試著把閱讀過程中的感受、想法表達出來。倘若是有效的閱讀,體會不應該是固有感知的重復,會有初次遇見的東西。如何捕捉轉瞬即逝或者連續衝擊的感受和想法?如何把這些感受和想法整理,描述,深化,擴充,延長?說不清、道不明的時候,又該怎麼辦?寫作這一行為是否能夠使之成形,乃至促其生長,開出花朵?
閱讀隨筆可以看作一種渴望接上了另一種渴望,更準確地說,是同一種渴望的不斷延展。根本上的“動力機制”和過程中的步步探索,使得這一類型的寫作,比表面看起來要緊張得多,苦惱得多,興奮得多,快樂得多。
偉長一本接一本地寫,於此當深有體會,為之吸引,才欲罷不能。也正因為這樣,他才寫得好,我讀得興致盎然。
怎麼個好法?
譬如他講納博科夫“危險”的洛麗塔情結,當然從《洛麗塔》講起,但這本小說如此有名,還能講出什麼來?他講它的前身,《洛麗塔》出版之前十幾年俄文寫成而塵封的《魔法師》,將兩部作品比照,發現了敘述的意義:納博科夫經過漫長的時間,為危險的欲望找到了一個合法的敘述者。一篇短文,到此也就夠了。但他沒有打住,接著又講翁貝托 · 埃科放肆地戲仿《洛麗塔》,虛構一個敘述者,杜撰一份來自監獄的手稿,寫出一個完全相反的故事《乃莉塔》:一個美少年,愛上了一位老太婆。又翻出一層來,這下結束了吧?不,他還要再翻一層,幹脆從書裡翻到書外,講了一個現實中的故事,而這個故事的講法,像寫小說一樣,他也找了一個敘述者,一個警察朋友。
有時候他不翻層,而是勾連點線,問跡追蹤。錢鍾書《容安館札記》一百九十二條:“余一九三六年夏遊巴黎,行篋未攜英文小說,偶於舊書肆得The Diary of a Nobody,姑購歸閱之,嘆為奇作,絳亦有同好。一九四〇年此書收入Everyman’s Library,而V. S. Pritchett復作文張之(見In My Good Books, pp.87ff),知者稍多矣。John Betjeman謂T. S. Eliot亦喜此書(T. S. Eliot: A Symposium, compiled by R. March & Tambimuttu, p.92)。近日圓女方取讀,因復披尋,益驚設想之巧,世間真實情事皆不能出其範圍。”這一條信息,偉長利用盡致:不僅用此來讀解《小人物日記》這本書,還留心關聯的另外三個人、兩本書,由此費力尋找、求證、確認,展開了一次美妙的閱讀旅程;寫下來,也就是紀行了。
還有另一種紀行,事關閱讀和寫作旅程中自我的成長、反省。偉長講了一個故事:“許多年前,一個自恃頗有才華的青年,因為虛榮和稿費的誘惑,開始學寫書評……”這個青年,就是他自己。他寫君特 · 格拉斯的《剝洋蔥》,開頭如何寫,中間如何寫,結尾如何寫,當年的文章作為引文,赫然在目;如今再看,他看出了漂亮文字背後的空洞、匱乏,他自問這個青年人缺乏什麼,“經驗,積累,成熟(也可謂之狡猾),還有自知,尤其是對自我局限的自我感知和確認”。能做這樣不留情面的檢討,當然是因為今日之我已不同於昔日之我;而如何理解君特 · 格拉斯的《剝洋蔥》,也就在這樣的對比敘述中顯現出來。
偉長的閱讀隨筆裡有偉長,這似乎是句多餘的話,但仍然要說出來,是因為印象深的緣故。就這個印象還可以多說一些,想到序文宜短,讀者自會到他的文章裡去辨識,趕緊打住。

目次


如何過好Nobody的一生
普裡切特,一個偉大的小作家
出生入死的桑塔格
布洛克的理想生活
松本清張的亂世
錢德勒的自尊
我們村的凱魯亞克
你最寂寞,點亮燈火
危險的納博科夫
奈保爾的嘴
特立獨行的溫特森
福樓拜的鸚鵡
格拉斯的洋蔥
波德萊爾的身份
珀金斯的帽子
歡樂的訃告
我見猶憐
以賽亞·伯林的普通生活
後記

書摘/試閱


如何過好Nobody的一生一看到報紙,普特爾老先生就大為光火,編輯把他的名字寫錯了,真是該死。他叫普特爾,Pooter,明明有兩個o,不學無術的編輯,竟然漏掉了一個,寫成了Poter。潑特爾,那還是他嗎?像普特爾這樣住在郊區的次中產階級,出席一次市長大人的舞會,多麼體面,好不容易才上一次地區報的新聞版,編輯還把他名字拼錯了。茲事體大,耽誤不得,普特爾即刻給報紙寫了一封義正詞嚴的信,嚴厲地表明了他很不開心的立場,鄭重要求編輯改正這個不可饒恕的錯誤。
時隔多年,再次讀到《小人物日記》的這一段,我還是忍不住樂了出來。難怪普特爾先生會胸悶,普特爾這個名字聽著就頗有老派紳士的氣場,Poter顯然稍遜風騷。名字少掉一個字母,是可忍孰不可忍。怎麼說住在郊區的次中產階級,也是中產階級,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小小的編輯怎麼可以如此敷衍了事。別看普特爾先生頗為天真爛漫,也有些迂腐,但擁躉眾多,大名鼎鼎的“頑童”錢鍾書先生就是他的粉絲。
一九三六年,錢鍾書先生去巴黎旅行。為了打發路上時間,想找書看,可身邊碰巧沒帶英文小說,就在舊書店隨手買了一本The Diary of a Nobody,原以為隨便翻翻,沒料到收獲了一份意外之喜,不但他自己喜歡,楊絳也喜歡這本書。為此,錢先生在《容安館札記》的一百九十二條,就此書的獲得過程和閱讀體會,寫了這樣一段話:
余一九三六年夏遊巴黎,行篋未攜英文小說,偶於舊書肆得The Diary of a Nobody,姑購歸閱之,嘆為奇作,絳亦有同好。一九四〇年此書收入Everyman’s Library,而V. S. Pritchett復作文張之(見In My Good Books, pp.87ff),知者稍多矣。John Betjeman謂T. S. Eliot亦喜此書(T. S. Eliot: A Symposium, compiled by R. March & Tambimuttu, p.92)。近日圓女方取讀,因復披尋,益驚設想之巧,世間真實情事皆不能出其範圍。

一本書能被錢鍾書嘆為奇作,已是少見,還能獲得楊絳和錢瑗的共同喜歡,就更為不易了。錢氏一家三口,都是博覽群書的人,能同時喜歡一本書,多年以後還“因復披尋”,足見此書的不簡單。錢鍾書先生評價這本書,絲毫不吝溢美之詞,“益驚設想之巧”,“世間真實情事皆不能出其範圍”,就書的靈感創意和真實性給出了高評,此等評價不可謂不高。素以挑剔聞名的錢鍾書先生,對一本小書如此情有獨鐘,怎能不讓我好奇,這到底是怎樣神奇的一本書!不妨沿著錢鍾書先生的評語,先了解這本書的“設想之巧”,到底巧在何處。
作者是兩兄弟,英國維多利亞時代人,都是演員。哥哥喬治.·.格羅史密斯(George Grossmith, 1847—1912),是喜劇演員、作家和創作型歌手。弟弟威登.·.格羅史密斯(Weedon Grossmith, 1854—1919),和哥哥一樣,也是個演員,此外他還是個知名的畫家和劇場經理。兄弟二人,一生都對舞臺表演情有獨鐘。
“他音樂學得很好,”喬治.·.格羅史密斯的小學老師說,“不過我擔心他有一天會當個小丑。”老師就是老師,閱小屁孩無數,眼光真準,看出了喬治的喜劇天賦。哥哥喬治後來果然“不幸地”成為喜劇演員,如老師所願,真的擅長演小丑。作為畫家,弟弟威登聲名鵲起,給雜志畫的插畫,也幽默感十足,很招讀者喜歡。到底難以抵擋表演的誘惑,弟弟也去做演員了,同哥哥擅長演小丑不同,他擅長飾演“花花公子和教養不足、不甚開心的小個子男人”。
幽默是兄弟倆共同的基因,也是後來合作創作的基礎。我不免揣測,錢鍾書先生看中的是這本書的幽默元素,這對於同樣幽默的他來說,吸引力可想而知。毫無疑問,逗讀者開心,是兄弟倆的拿手好戲,他們在劇場就千錘百煉過。至於寫作,並不陌生,他們寫過不少的舞臺劇,算是貨真價實的劇作家。加上長年累月地跑場子演出,見識了多少人世百態。有了天生的幽默、寫作底子和豐富的經歷這幾樣打底,《小人物日記》的出現就一點都不奇怪了。沒有杰出的作品是憑空出現的,都是天賦、積累和等待的結果。從另一個方面講,非同尋常的生活經驗,以及處理這些經驗的能力都是好作家必不可少的技藝與財富。
兄弟二人虛構了一個小職員查爾斯.·.普特爾(Pooter),讓他虛構地寫日記,記錄自己的生活。日記體,顧名思義,自然就是日常生活的敘述視角。不同於塞萬提斯虛構了堂吉訶德,堂吉訶德又虛構了他眼中的騎士世界,小人物普特爾沒有虛構維多利亞時代的社會生活,而是看似老老實實地把所經歷的生活記錄下來。日記本是一種令人信任的文體,一定程度上說就是真實的化身。小說人物寫日記,日記又是小說本身,這個設想的確機巧。如今看來頗為常見,在十九世紀的英國文學中,這樣的做法還是新鮮的。《小人物日記》先是在雜志上連載,連載完後出單行本。在連載的過程中,讀者的反應和建議會傳到作者的耳中,這肯定會影響兄弟倆的創作,可以說最終的《小人物日記》凝聚了讀者的智能。
談論平常人的平常生活,無論對伊麗莎白時代的寫作者,抑或是維多利亞時代的,都不是簡單而自然的事。伍爾夫在《陌生的伊麗莎白時代的人》一文中,就大發感嘆,伊麗莎白時代的散文創作,雖然美妙而豐富,卻幾乎無法履行散文的職責—讓人簡單而自然地談論平常的事物,即使寫得輝煌而華麗,卻在回歸現實時顯得笨拙和尷尬,難以幫助我們讀者了解,伊麗莎白時代的一個普通男人和女人的日常生活是什麼樣的。相比伊麗莎白時代,維多利亞時代的信息要詳細得多。然而,關於維多利亞時代的風貌,我們被灌輸的普遍印象是古板、僵化,具體怎麼僵化,如何古板,難以有清晰的說辭。有趣的事情在於,維多利亞時代的作家群簡直如群星璀璨,狄更斯、托馬斯.·.哈代、勃朗特姐妹等等。這份名單很長。然而,普通人的生活如何?這依舊讓很多人充滿好奇。講究門面和風雅的Nobody的日常生活何來?又如何簡單而自然地談論這日常生活?
住在郊區的次中產階級查爾斯.·.普特爾,被作者格羅史密斯兄弟,抓差充當了維多利亞時代日常生活的代言人。難怪Pooter成了英國名人,由此進入了日常英語,還派生出pooterish一詞,用來指某一類在郊區生活的古板守舊的次中產人士。此人一出場,就瞬間奠定了The Diary of a Nobody的基調,即無意識地構建了一部維多利亞全盛期郊區生活的“編年史”。錢鍾書先生談到的設想之巧,我以為部分就在這裡了。


若論“世間真實情事皆不能出其範圍”,則要細說小說的主要人物了。人物自然不只是人物,而是深處具體時代中的人,從來就不會有脫離時代而存在的人物。
主人公叫Pooter,而不是Poter或者Pewter,之所以要強調他名字確切的拼寫,是因為Pooter先生特別在乎這個,按性格與人設,他必須在乎。無論是少了一個o還是把兩個oo變成了ew都讓他無法忍受,為此他兩次寫信給小報社,抱怨說你們把我名字拼錯了,結果,不識趣的報社並沒有聽進去,還寫了一段不怎麼好聽的話來取笑他。
Pooter先生這麼在意名字的拼寫,是因為他出席了市長先生官邸的舞會,在他這是難得的榮耀,可以證明他可是個有臉面的人物,更可以給朋友炫耀。名字拼錯就不是他了,這完全值得追究。這只是書中的一個很小的情節。也是前後兩天發生的事情,因為兩天的日記他就寫了這一件事情,估計是氣壞了,雖然那確實是一份影響力很小的報紙。這自然和他的虛榮很有關係,想想也無可厚非。畢竟對Pooter先生來說,出席市長舞會這等榮耀,一生之中沒有幾回的,值得大書特書。文學之妙不正在於此嗎?為莫須有的小事而耿耿於懷,在他人是芝麻粒,於老先生就是黃金沙。
Pooter先生工作認真,一絲不茍,做任何事情都寧願慢半拍也要做好,或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才能在那家公司幹到退休,並且獲得了老闆的信任,為此老闆還送了一間六居室且帶個小花園的房子給他,一舉成了住在郊區的次中產階級。故事是圓滿的,這也是作者的一種情感投射。從這個意義上說,評論家普裡切特把Pooter先生和偉大的堂吉訶德相提並論,看似稍顯夸張,但論對生活的熱愛,此二位的確頗為相似,就是相信生活中有值得為之奮斗的東西。
Pooter先生似乎有點雞腸小肚,日記裡面常發牢騷,經常對這個有意見對那個有看法,可是未必因為這個就不和人家來往,來往照常,友誼同樣存在。Pooter先生沒有很多的好朋友,就那麼一兩個,雖然彼此經常損對方,走動似乎還算頻繁。
Pooter先生絕對沒有緋聞,更不會鬧家庭事故,因為他真的很愛他的妻子,且稱之為美人,頗顯滑稽。正經得令人忍俊不禁。一個兒子都快結婚的中老年婦女還能有多美呢,只是在他的眼中如此罷了,可見Pooter先生倒是愛他妻子的。當然,不排除更大的可能是,除了愛老婆,他也別無選擇。
Pooter先生教子無方,孩子並不聽話,也沒有多大的出息,可是Pooter先生順其自然,只求他的兒子能養活自己,別無他求。至於孩子的訂婚、結婚等諸事,孩子根本不拿他當回事,問都不願意問他。教子無方勝有方,孩子有一碗飯吃,不至於餓著,或者不會禍害一方,一個如此意義上失敗的父親,又何嘗不是成功的父親呢!
這就是次中產階級人士Pooter先生,一個天真的人。他有一點笨拙,有一點幼稚,有一點單向思維(腦筋不轉彎),有一點靦腆,但Pooter先生擁有自己的生命,他是一個畢恭畢敬和教養不足、不甚開心的男人。他譏笑下等人“在品位上就是不開竅”;接到市長舞會的請帖,自豪地向周邊人炫耀;他用紅漆去漆家裡那套幾乎要散架的《莎士比亞全集》書脊,還有浴缸,結果滾水一泡,他從浴缸裡出來,渾身上下都是紅色。雖然在瑣屑小事上不斷出丑蒙羞,但普特爾先生那種天真的有點假模假式的一本正經,還是讓他逃過了責難。
Pooter先生一心想顯得是個紳士,或者像個紳士那樣生活。他的日記裡有一種悅目愜意的莊重感。日常生活自有其莊重,這才是本書幽默所在。自然的對話一點也不沉悶。雖然日記裡記錄的都是些普通乃至瑣碎的日常生活,微微流露的內心感情沒有什麼了不起,他雖然虛榮,卻並不無情,他善良,真誠,不欺騙別人,努力工作盡力不落後,然後把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把日記寫得像模像樣,他只是在過一種本分的生活。小人物本人,即老實、遲鈍和孩子氣的普特爾先生,因為其生活習慣而變得栩栩如生。他一絲不茍、事事必錄的做法完全展示了自身面貌。
普特爾先生活在自己虛構的紳士世界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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