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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的戰爭:咸豐同治年間廣東土客大械鬥研究(修訂本)(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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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的戰爭:咸豐同治年間廣東土客大械鬥研究(修訂本)(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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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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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咸豐同治年間,廣東土客間爆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大械鬥。這是一場傷心慘目、影響深遠的戰爭,同時也是一場難辨是非、被人遺忘的戰爭。這場械鬥規模之大,死傷之眾,影響之深,在中國歷史上是僅見的。但因為它被當時的政府及後來的學者視為“民間私鬥”而不予重視,加上當時有太平軍、洪兵、第二次鴉片戰爭等關係國家社稷的事件和戰爭,使得這場械鬥成了人們記憶中的死角。
本書利用大量檔案、官書和方志等資料,梳理鹹同年間(1854―1867年)發生在廣東土客之間的大械鬥歷史,分析其原因,還原其間的基本情形以及清政府的對策和平息過程。書中還原了當時大部分械鬥戰場的情況,給了今天人們重新認識19世紀廣東地區頻繁發生的民間戰爭的機會。全書共分三編,計十章。上編講述這場鬥禍的遠因與近因;中編對這場鬥禍的基本情形作了勾勒;下編主要講述清政府針對這場鬥禍所採取的對策與鬥禍的基本平息。
該書不單講述了一件被人們遺忘的歷史事件,由於涉及近現代客家分佈的由來,所以對歷史學、客家學的研究都具有填補空白的意義。

作者簡介

劉平,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中國秘密社會史、中國近現代社會史。現任中國近代社會史研究會副會長、上海炎黃文化研究會副會長、老子道學文化研究會常務理事等職。著有《文化與叛亂——以清代秘密社會為視角》(商務印書館,2002年)、《中國秘密宗教史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等多種;譯有《華南海盜(1790―1810)》、《上海罷工——中國工人政治研究》等多部。

名人/編輯推薦

那些設防的村莊,高高的圍墻、土壩、碉堡和半職業化的士兵,上百萬死傷之眾,流血漂櫓的戰場,政府武裝為解決爭鬥的應接不暇……這些源於土地或水利爭奪、文化與族群差異的戰爭,其實曾離我們不遠。但在當時時代背景中,這場曠日持久的戰爭竟然被遺忘,這是不可思議的。除了這場戰爭本身的情況需要我們重新審視,戰爭背後隱藏的時代因素、戰爭帶來的後果更需要我們審慎看待。

本書曾於2003年由商務印書館推出,至今已20年,此次為作者親自修訂再版,納入“中國秘密社會文叢”。本書所涉主題,是一個典型的事件史研究,其要義在於厘清、還原相關史實,為之作序的中國社會史研究主要開拓者之一的蔡少卿教授和美國學者孔飛力皆對此評價頗高。自2003年初版推出後,該書得到學術界和讀者的普遍關注,因該書內容涉及廣東廣府、客家、潮州三大方言群的基本情況,作者特意請教了相關人士,解決了一些歷史問題。這應當是此次修訂最大意義所在。除此之外,作者追求研究填補空白、學術研究的通俗文筆表達以及借鑒社會學、人類學、宗教學、民俗學的研究方法的學術自覺,更值得稱道。

清朝是一個傳統農業形態的多民族大帝國,其社會矛盾呈現多樣性和複雜性的特徵(鴉片戰爭後,這種特徵進一步凸顯),當諸多社會矛盾積聚到相當程度時,往往以農民叛亂、民族反抗的方式爆發出來(如林爽文起義、太平天國運動、回民起義、苗民起義等)。多年來,人們往往重視矛盾發展的結果,而忽略矛盾積聚的過程,即使涉及,也往往局限於階級分析一途。如此一來,許多歷史現象反而被掩蓋起來,被人們遺忘。

我對民間械斗問題發生興趣,始於博士論文《文化傳統與社會叛亂—以清代秘密社會為視角》的寫作階段。當時我的主要設想是把清代秘密社會身上體現出來的種種文化因子對社會叛亂的影響做一次比較全面的分析整理,除了一般的民間文化、民間信仰事象之外,民風民情也是我關注的一個內容,其中一節即“拜把結會、分類械斗與林爽文起義”。在南京大學進行博士後研究階段,我把“中國的民間械斗—以清代為重點”作為選題。在收集資料的過程中,我發現,這個題目所涉及的面太廣,容易寫但不容易寫好。經與導師蔡少卿教授商量,最終把題目確定為《被遺忘的戰爭—咸豐同治年間廣東土客大械斗研究》。

我在早年初涉中國近代史領域時,腦子裡有個“廣東西路土客械斗”、“死亡百萬”的印象,但十余年來,幾乎沒有見到相關研究面世。在確定本選題後,我進行了相當艱難的文獻目錄查找。迄今為止,我認為以下三種論著與本書主題有關。

1.羅香林:《客家研究導論》,希山書藏,1933年;現據上海文藝出版社影印本,1992年。

2.郎擎霄:《清代粵東械斗史實》,載《嶺南學報》第4卷第2期,1935年6月。

3.J. A. G. Roberts,“The Hakka-Punti War”, unpublished Ph.D thesis, University of Oxford,1968.

羅香林在《客家研究導論》中談到客家歷史上的五次大遷徙時,用了一頁篇幅(第62—63頁)來談第五次遷徙(與本書主題有關),在書中其他地方也有零星涉及。羅氏所云成為現代客家研究者的一般依據。

郎擎霄在1933年發表《中國南方械斗之原因及其組織》(《東方雜志》第30卷第19期),該文復成為其《清代粵東械斗史實》一文的前半部分內容,該文第四部分第3小節題為“咸同間西江土客大械斗”(第122—143頁),主要依據為民國《赤溪縣志》。

就在我校好本書清樣之時,我在互聯網上查到一篇J. A. G. Roberts的文章:“Punti-Hakka Clan Wars and Taishan”,譯稱《土客之戰與臺山》,篇幅不長,簡述臺山土客械斗的基本情況,但可惜的是,我未能一睹其博士論文。

其他學者如現在澳門大學中文系任職的鄭德華博士、中山大學博士生溫春來等也從不同角度或方式對該問題做過探討。

上述學者的研究雖然是初步的,但畢竟為我勾勒出了一個輪廓。

另外,近20多年來,閩粵、臺灣與海外學者對清代福建、廣東等地的宗族械斗及鄉族械斗(以宗族械斗為主,混雜著一般鄉村械斗)的研究卓有成效。如美國夏威夷大學的藍厚理(Harry J. Lamley)教授發表的下列文章:

Harry J. Lamley, Hsieh-tou, “The Pathology of Violence in Southeastern China”, Ching-shih wen ti, Vol.3, No.7(Nov., 1977), pp.1-39;

Hsieh-tou, “Violence and Lineage Feuding in Southern Fukien and Eastern Kwangtung Under the Ch’ing”, Newsletter for Modern Chinese History(臺灣《中國近代史研究通訊》1987年3月), pp. 43-60;

“Lineage Feud in Southern Fujian and Eastern Guangdong Under Qing Rule”, in Kwang-Ching Liu, ed., Orthodox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pp. 255-278,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0.

以及臺灣學者胡煒崟所著《清代閩粵鄉族性衝突之研究》(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印行,1997年)等。這些論著雖然針對的是民間械斗的一種更為普遍的形式,但他們的研究方法與觀點都給了我有益的啟迪。

目前,歷史學、客家學研究很是熱鬧,其中成績固然可喜,存在的問題也有不少。從本書立場來說,歷史研究中的一個缺陷是隨波逐流,圍繞熱門問題“炒冷飯”,故有“虛假繁榮”之譏;客家學研究,可能與受到客籍華僑華人的資助與客家聚集地區政府的支持有關,往往片面贊揚客家人的光榮歷史與開拓精神,實際上還有許多懸案有待解開,對客家人的歷史與性格等問題的評價也必須客觀公正。

我希望本書的寫作能達到這樣一個目的:就歷史研究來說,填補一項空白。19世紀五六十年代,廣東發生了三件大事,一是洪兵起義(與太平天國有關),二是第二次鴉片戰爭,三是土客械斗。前兩件事對中國近代社會的進程影響甚大,學者多有涉及。土客械斗雖然“死亡百萬”,並打破當時廣東土客分布格局,客民被政府四散“安插”,但由於當時政府與後來學者都不重視,故而塵封已久。

將這一歷史事件完整地展現在人們面前,不僅有益於史學研究,亦有助於推動客家研究走向縱深。客家民系是漢民族中的重要一支,客家人在今日中國與世界各地的分布,與所謂“客家歷史上的第五次大遷徙”即本書所述咸豐同治年間廣東土客大械斗有著直接關係。同時,因為今日客家人在中國及世界各地仍然與當地“土著”混居,如何長期和平共處,本書所述歷史不失為鑒戒。

在一年多的資料收集過程中,我腦子裡有一種強烈的以通俗文筆寫作該書的念頭,案頭一直放著這樣三本書:

〔法〕埃馬紐埃爾·勒華拉杜裡著,許明龍等譯:《蒙塔尤——1294—1324年奧克西坦尼的一個山村》,商務印書館,1997年(法文原版於1975年);

〔美〕孔飛力著,陳兼等譯:《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上海三聯書店,1999年(英文原版於1990年);

林耀華著,莊孔韶等譯:《金翼:中國家族制度的社會學研究》,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9年初版,2000年第二次印刷本(英文原版於1944年)。

或許是由於長期陷於傳統的歷史研究之中,我總覺得以歷史文獻為主要骨骼的文章有一種冰冷的感覺,時時想著要擺脫,走另外一條如林耀華先生等人走過的路子—於娓娓道來的敘述中揭示歷史與社會的真諦。卻因為時間逼迫,無法靜心構思,遂又走回了老路。

但是,正如我在寫作博士論文時就已經注重的那樣,歷史研究不能局限於歷史學科的範圍之內,因為歷史現象往往受到當時社會、民族、信仰、民風民情等因素的影響,故其他學科如社會學、人類學、宗教學、民俗學等學科,對於歷史研究是有極大的幫助作用的。本書仍然推重上述各學科的研究方法。特別要指出的是,土客械斗中的一個主角是客家,而客家研究目前正在成為一門顯學,為此,我在大量閱讀客家研究著作、走訪客家研究專家的同時,在本書的寫作中引入客家學研究方法(對客家的有關田野調查尚未及展開),並對客家研究中的一些問題發表粗淺的看法。

本書共分三編,計十章。

上編講述了這場斗禍的遠因與近因。由於客家移民及其產生的社會問題是這場斗禍的主要原因,故本編對客家由來及其與土民的關係進行了仔細分析。第一章針對客家的源流、民俗與性格特徵等問題作了闡述。我認為,客家移民在長期的防御與逆境中形成了強烈的能動性因子(朝正面方向發展,便是積極的進取精神;朝負面方向發展,就是容易挑起事端)。第二章具體談到了清初客家自惠潮嘉等地南下至廣東中西部地區以後與當地廣府系居民(本書一般稱為土民)所發生的摩擦與衝突。第三章講述了廣東洪兵起義時官府依仗客勇“討賊”、客民借機報復土民並引發斗禍之事。

中編對這場斗禍的基本情形作了勾勒。第四章就斗禍的時間跨度與空間分布作了探討,澄清了以往記載中的訛誤。第五、六、七章對斗禍中的主戰場如鶴山、恩平、開平、新寧、高明和陽春等縣的情況進行了敘述和分析,將這場斗禍的基本情況展現在人們面前。

下編主要講述清政府針對這場斗禍所采取的對策與斗禍的基本平息。第八章對清廷在應對這場斗禍時所遭遇到的困難作了分析。第九章首先回顧了清朝處理械斗的法律,接著談到地方官員與皇帝對斗禍的初步反應以及采取的對策。第十章講述了官府解決這場斗禍的情形,同時談到了這場斗禍的後遺症,尤其是光緒初年發生於海南儋州的土客械斗。

該項研究不僅講述了一件被人們遺忘的歷史事件,而且由於涉及近現代客家分布的由來,所以對歷史學、客家學的研究都具有填補空白的意義。

就題目與內容來說,咸豐同治年間的廣東土客大械斗,人們一般稱為“西江土客械斗”或“西路土客械斗”,我從清初客家自惠潮嘉等地移民南下、械斗後客家被官府四散安插,尤其是這場械斗並不局限於“西路”或“西江”,還包括中路(廣州府),影響則及於南路、北路這些史實出發,故我以“廣東”冠於其前。因為“咸豐同治年間廣東土客大械斗”這個名詞太長,我在行文中一般以“斗禍”指代。

本書主要依據的是檔案、官書和方志,其中引用方志尤多。方志雖然給我提供了大量材料,但眾所周知,各類方志關於同一事件的記述有較多訛誤,或前後矛盾,或張冠李戴,如何辨別真偽,訂正訛誤,頗費功夫,甚或仍然遺有錯誤。由此推及其他,一部好的作品,是需要得到大量批評並不斷修改完善的,我將虛懷以待。

 

目次

序一 蔡少卿

序二 孔飛力

前 言

題 記

上編 斗禍的遠因與近因

第一章 客家概說

一、客家源流

二、客家民俗特徵

三、客家人的性格特徵

第二章 清代廣東境內客家南遷概況

一、遷移動因

二、遷移之苦,定居之難

三、土民不是省油的燈

四、客民與土著的矛盾

第三章 斗禍的導火線:廣東洪兵起義

一、天地會概說

二、廣東洪兵起義

三、“客勇討賊”

中編 斗禍的基本情形

第四章 斗禍的時間跨度與空間分布

一、血雨腥風十三年

二、烽火狼煙十七縣

第五章 斗禍中的主戰場(一)

一、鶴山

二、開平

三、恩平

第六章 斗禍中的主戰場(二)

一、斗禍前的新寧客民概況

二、兩年的忍耐與斗禍的最終爆發

三、新寧西路斗禍概況

四、新寧東路斗禍概況

五、曹衝、赤溪成為東路客民的據點

六、西路客民的慘敗

七、蔣益澧進兵曹衝與土客聯和

第七章 斗禍中的主戰場(三)

一、新興

二、陽春、陽江

三、高要、高明

下編 清政府的對策與斗禍的基本平息

第八章 內外交困的清政府

一、“內亂日亟”

二、“亞羅”號掀起的風波

三、吏治不良、餉項匱乏對辦理土客械斗的影響

第九章 督撫、皇帝對斗禍的反應

一、清朝對付械斗的法律

二、督撫、皇帝對斗禍的初步反應

三、剿撫兩難

第十章 斗禍的基本解決

一、土紳的控告

二、矛頭指向客民

三、廣東官吏與斗禍

四、蔣益澧與斗禍的基本解決

五、客民的安插

六、不平靜的尾聲:光緒初年的儋州土客械斗

結 語

附錄 藍厚理(Harry J. Lamley)教授致劉平論械斗問題的信函

參考文獻

後 記

修訂本後記

書摘/試閱

這場慘烈的斗禍起於何時,終於何時,前後延續多少年?蔓延地區是六縣呢,八縣呢,還是十余縣?

這些問題,前人多有答案,亦有前後因襲、將錯就錯的現象。我在披閱大量史料尤其是有關方志、奏稿之後,認為這場斗禍起於咸豐四年(1854),止於同治六年(1867),延續十三年;斗禍起於鶴山、恩平、開平、高要,蔓延於高明、新興、新寧、陽春、陽江,浸及於新會、四會、羅定、東安(今云浮)、西寧(今郁南)、電白、信宜、茂名等州縣。這些州縣在當時行政管轄上屬肇慶府、廣州府、高州府、羅定州。

至於斗禍余波,影響及於廣東全省(包括香港、澳門和今海南省)和廣西東部地區;就客家本身而言,影響更波及海外。

一、血雨腥風十三年

現在很多客家研究論著在談到斗禍的時間和空間時,基本都沿襲羅香林的說法,而羅香林的說法又一本光緒《新寧縣志》和民國《赤溪縣志》——同治六年為止息斗禍,自新寧析出赤溪廳(民國元年改縣),因新寧斗禍發生於咸豐六年(1856),止於同治六年,連頭帶尾12年,實則為11年。其錯誤在於,僅僅以新寧縣斗禍的發生時間為依據,忽略了咸豐四年開始的鶴山、開平、恩平、高明等縣斗禍的情況。

先看目前的流行說法。張衛東在《客家文化》中說:1856年,廣東西部客家人同廣府系人發生規模空前、慘烈無比的大斗案,“雙方迭相攻擊,尋釁殺掠,波及粵西鶴山、開平、恩平、高明、高要、陽春、新會、新寧等十數縣,持續十二年”。

謝重光說:“土客械斗從咸豐六年(1856)始,至同治六年(1867)止,持續十二年。”

巫秋玉等在《客家史話》中說:“由1856年開始的土客械斗,從鶴山開始蔓延到開平、恩平、高明、陽春、新會和新寧,歷時12年。”c

丘桓興說:這次土客械斗是“由於居住在廣東臺山(即清代的新寧縣)、開平、四會等地的客家人,人口激增,與當地居民的矛盾日益加劇,終於在1856年爆發了持續12年之久的大械斗”。

這些說法,一般都出自羅香林的一段話:“(斗禍)初起於鶴山,繼及於開平、恩平、高明、高要、陽春、新會,終至於新寧,而相斗亦以新寧為最烈,其斗案始於咸豐六年(西元一八五六年),終於同治六年(西元一八六七年),相持亙十二年。”而羅香林的說法又源自光緒《新寧縣志》和民國《赤溪縣志》。

也有學者認為斗禍延續時間為14年的,如郎擎霄稱:“(土客雙方)仇殺十四年,屠戮百余萬,焚毀數千村,蔓延六七邑。”他的觀點主要是根據民國《赤溪縣志》的另一段記載。實際有兩點是不準確的,一是14年是連頭帶尾,實為13年;二是“蔓延六七邑”偏少(下詳)。

斗禍之始,是否應該從咸豐四年(1854)“客勇討賊”引發土客斗禍開始呢?我們完全可以依據當時辦理斗禍的清廷檔案及主管官員的奏折來確定。同治元年(1862)七月二十八日上諭稱:“勞崇光奏查明恩平等縣土客互斗原委並密陳辦理為難情形各折片:廣東恩平等縣土著與客民互斗,地延八縣,事閱九年。”自同治元年往前推“九年”,即咸豐四年(1854)。

同治二年(1863)十一月,郭嵩燾奏稱:“咸豐四年紅匪之亂,被擾二十余州縣,紳民多被裹脅。客民應募充勇,因假公義以快其報復之私,所在慘殺,往往占據其田山產業,因以為利。嗣是土、客互相殘害。”

同治五年(1866)十二月,廣東巡撫蔣益澧會同總督瑞麟奏設陽江直隸州,略云:“肇屬陽江、陽春、恩平、開平距郡甚遠,地勢險要,而陽江濱臨大海,匪艇出沒,為害尤甚,如土客械斗一案,起於恩平,蔓延八九縣,貽害十余年,皆由道府駐扎太遠,未能及時消弭。”如果說恩平首禍,那麼和鶴山、開平、高明一樣,應該是咸豐四年。

所以,我們最終可以把斗禍起始時間定於咸豐四年,至同治六年(1867)結束時,前後共計13年。

二、烽火狼煙十七縣

關於斗禍的蔓延區域,在時人、後人的有關記述中,多有“蔓延六七邑”、“蔓延八九縣”之類的說法,其根據都是從斗禍初起時客家有“六縣同心”的旗子推斷開來。或者時人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記載,後人引用,取其一而不及其余,故說法籠統而偏少。郭嵩燾認為有十余縣:“肇慶土客之變,抄掠至十余縣,殺氣滿野,辦理諸形棘手。”如前所述,斗禍起於鶴山、恩平、開平、高要,蔓延於高明、新興、新寧、陽春、陽江,浸及於新會、四會、羅定、東安(今云浮)、西寧(今郁南)、電白、信宜、茂名等州縣。共計十七州縣。這些州縣在當時行政管轄上屬肇慶府、廣州府、高州府、羅定州。

另外有一些縣還不包括在內,如新安、東莞,都曾派出土勇、客勇參與械斗[如咸豐十年(1860)冬,新安縣客紳李道昌、何永揚等率壯丁1000余人到新寧曹衝援助客民],新寧等縣客民還從惠潮嘉等地招募客勇。

在斗禍蔓延地區,肇慶府屬的鶴山、恩平、開平、高要、高明、新興、陽春、陽江,以及廣州府屬的新寧縣,共九縣,乃是斗禍的主要區域(所謂“六縣同心”之六縣,指的是鶴山、高明、恩平、開平、陽春、新興六縣),這是斗禍發生的核心區域,後文將詳細講述。這裡,我們把新會、羅定等州縣的情況先簡單講一下。

電白

同治二年(1863)六月,陽江等地客民進攻電白馬踏山兜,“練勇逐之”。電白縣客民較多,斗禍後也是官府安插客民的主要地區之一。

信宜、東安

東安縣在民國四年(1915)易名為云浮縣。東安原屬新興縣,明成化十四年(1478)自新興析置恩平縣,萬歷二十四年(1596)析置東安縣,崇禎十一年(1638)析置開平縣。道光《新興縣志》則說東安縣是在萬歷四年(1576)由新興縣屬之芙蓉都及其他縣割地析置而成的,在民國四年改為云浮縣。

同治三年(1864)二月,官軍進剿陽春戴梓貴為首的大股客民,客民不敵,由黃潼河一路退往東安縣屬之風洞、長沙及信宜縣屬之分水、錢排等處。首領之一的曾白面豬潛匿陽春縣屬之上村,署羅定協副將卓興訪聞得知,親督大隊前往圍捕,將曾白面豬擒獲,“一面解省審辦,一面分兵追捕余匪”。但戴梓貴大股並未剿滅,“現據稟報,該匪因不得西竄,又折回東安之富霖洞、新寧之天黨圩,為茍延殘喘之計。當檄飭卓興一軍駐扎陽春,以防回竄”。清廷聞報,頒上諭稱:“卓興之軍追剿陽江等屬分竄客匪,疊有殲馘,並將匪首曾白面豬擒獲,而余匪尚復分竄信宜、東安所屬各地。信宜久為賊擾之區,甫經蕆事,斷不可令賊再行煽亂。”

羅定、西寧

同治二年(1863),郭嵩燾在談到羅定等地形勢時說:

高州沿海以東,客匪屯聚,自新寧之曹衝、大湖山,陽春之金堡、企磡、黃蔃,高明之五坑,盡屬匪巢。迤西北一帶以至羅定之排埠、嘉益,西寧之思化等處,皆為股匪占踞。又與廣西之岑溪、容縣,在在毗連。……水陸險隘,均無重兵。幸賴信宜款服,賊勢自相攜貳。當亟乘此時進剿廣西積匪範亞音、李木火諸股,以期邊防稍就肅清,而肇屬客匪負隅之勢,亦不能不威以兵力,應俟信宜撫局大勢稍定,權衡緩急,分別辦理。大約卓興、方耀兩軍尚足以資攻剿,當以一軍由信宜進剿廣西之容縣,以一軍馳赴陽春、新寧剿辦客匪。

 

由於羅定、信宜、西寧一帶當時是洪兵活動之地,官府害怕客民與之聯合,故刻意防範。同治三年(1864)四月,羅定州“土寇”戴永英伏誅,籍其家。永英曾與據守信宜的陳金剛聯合,同治二年九月,鄭金殺陳金剛,向清軍投降,永英失勢,潛回羅定,“復勾引客匪擾害合水、太平各處”。為時半年多。永英之敗,與當地鄉團的堵御有關,如三年二月,戴永英引客民進掠太平等鄉時,練正潘燦率領練丁追剿,“斃賊無算”。

新會

新會境內土客之間並未發生殘殺,倒是開平、恩平等處客民時常意圖“犯境”。咸豐六年(1856)三月,新寧斗禍爆發,焚掠那扶等處。先是,恩平、開平等縣土民與客民雜居不和,屢相仇殺,官吏不敢過問。至是,新寧縣屬之曹衝、大龍灣、萬頃洋等處客民並起,攻陷海晏、文村等鄉。數年以來,新會以西各縣幾無完土,“其間鄉局黠者多停罷守御,暗希媒禍於新會”。同治三年六月,客民在開平、鶴山起事,逼近水口墟。水口距新會石步、田邊、天等各鄉僅隔一小港。知縣沈寶珩與本邑紳士謀以大澤、河村二路防堵。c

關於此事,同治《新會縣志續》有較詳細的記載:

甲子六月,客匪寇開平,徑犯邑石步鄉,知縣許寶珩率同岡州公局紳董何琯等悉力防剿,卻之。數年來,客匪滋擾,肇屬受禍最慘,鄉局黠者停罷守御,希媒禍於會,俟會聚客斗而彼自休兵。琯等堅不為動。至是開平之宅梧股客勾引新興股客攻陷尖石,恩、開交界百裡,寂無炮聲,賊遂以其月初四日由開屬古儒鄉走八十裡,劫羅村、石頭、龍灣等處,初六、七日復掠鶴山屬麥村、郭村、沚山一帶民居,烽照水口。水口離邑屬石步、天等、田邊各鄉僅隔一小港。賊初猖獗,琯等即請於寶珩,策賊來蹤,當無過大澤、河村西南兩路。大澤、河村為邑西南屏蔽,石步、天等、田邊各鄉又為河村屏蔽。留營效力武舉何兆升、李其盛、開平把總湯廷振等素著勇敢,……分屯要隘。……其河村一路數十鄉,丁壯不下萬人,該鄉舉人關之翰久辦鄉事,足資捍衛。所短者,槍罐鈍絀,丸藥稀乏。城局克期赴急,當必無慮。部署甫定,逮初八日,賊果由水口直犯邑界,猛攻石步。本營參將,徘徊房闥,托故不果行。寶珩遂與琯等約,嚴備城守。行間,軍火無晷刻缺緩,而身自親臨布置。之翰等分撥已定,協同本汛外委李海安,督鄉團悉力堵御,晝夜不懈,賊致死尺土不得入,其夜五鼓空壁遁。鶴山客濟賊糧而偵會西鄙動靜者,審大澤、邑城皆有備,誡勿動。

新安、東莞

前一章說過,東莞勇打仗勇敢,頗為有名,故斗禍開始後,土、客雙方都希望從東莞一帶募勇助戰。咸豐十一年(1861)七月,開平土屬“偉烈堂”再募東莞、新安勇數百人,“以舟師擊曹衝,敗績,死百余人”。

同治六年(1867),委員吳福田(客紳)在《查辦新寧土客息斗聯和善後事宜通稟》中云:“客民等既有客中之主,復有客中之客,當未聯和以前,除由恩(恩平)、開(開平)、鶴(鶴山)、春(陽春)、江(陽江)等處逃來外,尚有新安、東莞等處邀來助勢者,現有三萬余眾。”地方政府除將外來者驅除、遷徙外,最後“新定”人口為22590人。新寧一縣客民從新安、東莞招募助戰的客勇雖無確數,但亦不在少數。至於客民到惠潮嘉等處邀請同鄉前來參斗之事也所在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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