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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筆商品,4/5頁
台灣法律人雜誌
90折
出版社:泰美斯法學雜誌  出版日:2024/04/17 裝訂:平裝
※請確定您所選購之期刊正確無誤,本期為2024年4月號 第34期※※因雜誌到貨日期不一,請於下單時在備註欄填上您欲購買之期號(過期雜誌恕不接受訂購)※※本期號上架時間至2024/5/17※法學論著基金經理人搶先交易應構成內線交易― 比較美國與台灣之執法經驗 江朝聖 論內線交易之預定交易計畫抗辯― 美國法的觀察及對我國之啟示 郭大維 「原住民族專庭審理案件範圍」的政策想像― 擺盪於身分基準與文化基準間的選擇 范耕維 裁判評釋公設民營機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對象―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 110 年度訴字第 1054 號判決評釋 詹鎮榮 原則證明度― 簡析最高法院近期裁判 陳瑋佑 再論不得上訴第三審案件與第三人受初次沒收判決之救濟― 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抗字第 1585 號刑事裁定、111 年度台上字第 3761號刑事判決評析 吳 燦 法定傳聞例外、對質詰問容許例外及歸責法則― 評憲法法庭 112 年憲判字第 12 號判決 林鈺雄 新法簡析合理運用司法資源及適當提升審判效能― 112 年 11 月 29 日之民事訴訟法修正 許士宦 裁判簡析捕蜂捉蛇誰之責?蜂螫致死誰之過?― 虎頭蜂螫人事件的賠償責任與法制反思 李建良 第三人沒收之第三審上訴限制― 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3761 號刑事判決 薛智仁
定價:470 元, 優惠價:9 423
庫存 > 10
法學大意
滿額折
作者:程怡  出版社:志光出版社  出版日:2024/03/15 裝訂:平裝
◆本書乃就原高普考法學緒論用書,特別針對法學大意之最新命題趨勢(內容及題目強調各論)加以改編而成,業已經改版十多次。本書讀者每年都有考出100分或98分(至少90分以上等)之神人成績者。◆將各類最新試題編入課文之中並解析,並於課文之後臚列,使讀者研讀內容時即真正掌握考試重點與方向。◆本書蒐集最新試題與修法(如113年1月初等試題、112年最新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修法)、與最新實務見解(釋字813號、憲法法庭112年第18號判決與最高法院大法庭最新裁定)與參考資料及二十年以上本科目之教學經驗所建構,有助於讀者為本類科最詳盡之學習、最有效地考取高分。◆本書作者程怡老師連續榮獲補教協會優秀教師獎項,所著「法學緒論」一書並於今週刊雜誌連續刊載為報考公職考試網友推薦必備之書籍。
新書特惠
定價:720 元, 優惠價:9 648
庫存:6
財產法爭點地圖
滿額折
作者:賴川  出版社:讀享數位文化  出版日:2024/03/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好想告訴你──本書特色! .爭點地圖系列,原則上著重於爭議問題之討論,分析實務、學說上之不同見解,提供豐富的作答素材。.本書特殊之處在於,除了提供與爭點相關之考題外,更附上詳盡的擬答,只為了助考生通向上榜之路。 ●偷偷告訴你──改版重點! .日治時期的私有土地被登記為國有啦QAQ ▶ 實務見解|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20號判決 ▶ 實務見解|憲法法庭112年憲裁字第6號裁定不同意見書 ▶ 實務見解|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153號裁定 ▶ 實務見解|最高法院103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將招領通知單置於信箱,是否可認意思表示已達到?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908號裁定 ▶ 陳重瑜法官|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908號裁定不同意見書 ▶ 陳聰富教授|民法總則 ▶ 王澤鑑教授|民法總則 ▶ 張韻琪教授|非對話意思表示達到之臺日比較:以「招領通知」作為達到為核心 ▶ 吳從周教授|民事大法庭裁定選評之二:「掛號郵件製作招領通知單置於信箱」案 .民法第92條第2項反面解釋vs.民法物權編之善意取得 ▶ 陳聰富教授|民法總則 ▶ 王澤鑑教授|民法總則 ▶ 吳博文教授|意思不自由之法律關係 .民法第92條撤銷意思表示vs.民法第83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施用詐術 ▶ 施啟揚教授|民法總則 ▶ 陳聰富教授|民法總則 .要約效力之限制 ▶ 要約經拒絕 ▶ 要約逾越承諾期限 ▶ 要約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 .要約與承諾之一般遲到與特殊遲到 ▶ 承諾 +一般遲到=民法第160條第1項 ▶ 撤回要約+一般遲到=民法第95條第1項但書 ▶ 撤回承諾+一般遲到=民法第95條第1項但書 ▶ 承諾 +特殊遲到=民法第159條 ▶ 撤回要約+特殊遲到=民法第162條 ▶ 撤回承諾+特殊遲到=民法第163條 .要約人發出承諾遲到之通知後,得否再依民法第160條第1項,將遲到之承諾視為新要約而為承諾? ▶ 王澤鑑教授 |債法原理 ▶ 民法第160條第1項|修正理由 .締約上過失責任,是否以契約嗣後未成立為前提? ▶ 王澤鑑教授|債法原理 ▶ 陳聰富教授|締約上過失責任 ▶ 楊芳賢教授|民法債編總論(上) ▶ 孫森焱教授|民法債編總論(下) .自殺
新書特惠
定價:790 元, 優惠價:9 711
庫存 > 10
就是這本刑法分則體系+解題書
滿額折
作者:周易  出版社:讀享數位文化  出版日:2023/12/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本次改版重點 調整章節之編排(由2章改為4章) 製作更詳盡之目錄 提升讀者查閱、詳讀的方便性 新增112年度最新考題 更新重要憲法法庭判決、大法庭裁定、具參考價值裁判 提供讀者答題、練筆的素材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體系層次分明 以保護法益為核心,分析各罪構成要件,幫讀者完整打底!.學說實務詳細 收錄近年來重要的實務和新近學說見解,考試資訊不漏接!.考題清楚分析 考題附上相關說明,邊念體系邊答題,念好刑分就靠這本!
定價:780 元, 優惠價:9 702
庫存:4
憲法案例研習講義
滿額折
作者:張陳弘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2022/11/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解題架構建立→培養讀者迅速分析案例能力•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裁判作為案例分析主軸→確保案例分析不偏倚方向•完整模擬解答→提供讀者作答鋪陳的訓練參考作者簡介張陳弘學歷: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博士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現職: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專業經歷:輔仁大學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委員(109年~)國防部法規會委員(109年~)國家發展委員會個人資料保護專案辦公室諮詢委員(108年~110年)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法規委員(109年)國家文官學院講座(行政程序法)中華民國律師三版序 本版次主要增補部分如下: 一、因應111年度憲判字第6號判決【萊劑殘留標準之權限爭議案】之作成,增補垂直權力分立制衡之論述; 二、因應司法院於111年8月11日提出之憲法訴訟法草案,增補第三部分之憲法訴訟相關論述; 三、其他則是相應於新近憲法法庭裁判見解所為之內容修正、調整,以及新近考題之收錄。張陳弘目錄三版序二版序寫在前頭―作答練習之提醒第一部分 基本權利題型第一章 基本權利解題架構建立第一節 一般性解題架構建立 5壹、步驟一:判斷「誰」的「何種」基本權利受到限制 5貳、步驟二:找出「誰」作成基本權利限制行為→對應不同解題架構 20第二節 針對國家公權力行為限制基本權之解題架構的進一步說明 23壹、違憲審查密度之說明 23貳、審查密度決定後之違憲審查標準操作要求―以比例原則為例 26參、基本權解題架構套用於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對照觀察 31第三節 依各個基本權利建立「解題模本」架構 38壹、一般性架構說明 38貳、個別基本權利之「解題模本」架構 38第二章 國家公權力行為限制基本權利題型第一節 平等權§7 41壹、平等權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41貳、性別平等案例 45參、性傾向平等案例 48肆、種族平等案例 51伍、國籍平等案例 55陸、工作權平等案例 57柒、國家資源使用之平等 59第二節 人身自由§8 63壹、人身自由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63貳、「24小時內移送」與「法官保留原則」適用要求之轉變 67參、人身自由限制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 74肆、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要求 84第三節 居住遷徙自由§10 87壹、居住遷徙自由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87貳、遷徙自由之限制 89第四
定價:560 元, 優惠價:95 532
庫存:3
憲法:權力分立
滿額折
作者:林子儀; 葉俊榮; 黃昭元; 張文貞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2023/09/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 本書以臺灣憲政發展下的憲法案例為主軸,搭配國外的憲法案例與相關學理論述,引導憲法議題的討論。 本書定位為大學憲法課程的教材,透過結構鋪陳及素材的選取,引導學生思考及課堂討論。本書分為九章,分別討論:憲法與憲政主義、司法違憲審查、權力分立原則與中央政府體制、權限之制衡與分享、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地方自治,以及憲政發展與憲法變遷。作者簡介林子儀現職: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學歷: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研究領域:憲法、資訊法、言論自由、隱私權葉俊榮現職:國立臺灣大學講座教授學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研究領域:憲法變遷、管制理論、環境政策與法律黃昭元現職:司法院大法官、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學歷: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研究領域:憲法、國際公法、國際人權法張文貞現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學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研究領域:憲法、國際人權法、行政法、法與社會分析四版序 本書於2003年正式出版,2008年再版,2016年修訂三版。這一次修訂四版,主要是因應今(2022)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的正式施行,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的舊制走入歷史,由憲法裁判制度取而代之。新制施行的8個月內,憲法法庭已經作成了15件判決,外加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的暫時處分裁定。 除了憲法訴訟法的施行,這一段時間與權力分立相關的憲政發展及憲法解釋,亦有相當的變革與進展。司法院大法官的人事,在2016年11月及2019年10月,分別有重新的任命。此外,為強化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功能,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大法庭制度,亦於2019年7月開始運作。而使國民與法官一起參與刑事審判的國民法官制度,則將於2023年1月施行。在憲法解釋上,司法院大法官於2017年5月作成釋字第748號解釋,確認憲法保障同性婚姻,要求立法者於二年內修法或立法;立法院則在2019年5月制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這號解釋充分體現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及公民社會在人權推進上的合作與制衡,是我國憲政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在其他憲政的面向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020年8月1日成立並開始運作。作為補充代議民主的公民投票制度,在2017年底全盤修正,擺脫了過去「鳥籠公投」惡名;但在201
定價:700 元, 優惠價:95 665
庫存:3
憲法要義
作者:李惠宗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2022/09/01 裝訂:平裝
憲法包括基本權之保障與國家組織的基本規定。 基本權係現代憲法的核心,對基本權的瞭解,是現代國民的權利,也是促使國家提升水準的不二法門。一個尊重人民基本權的國家,才可能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本書深入闡釋基本權意涵,期使讀者清楚理解基本權精義之所在。 在國家組織法方面,本書以功能性權力分立理論作為論述主軸,闡明我國憲法憲政組織結構及國家應為人民而存在的意涵。 本書引用法規迄至2022年7月底,大法官解釋則引用至釋字第813號解釋及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1號。
定價:800 元, 優惠價:1 800
庫存:5
個人資料保護法論
滿額折
作者:楊智傑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2024/01/01 裝訂:平裝
本書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教科書,將《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內容,區分各章節單元,輔以實務案例,進行詳細討論。為呈現《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特色與問題,採取比較法的方式,主要比較歐盟2016年《通用個資保護規章》(GDPR)此一全新世代的法制,以及歐盟重要案例,以清楚看出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特色與問題所在。因此,此書可作為學習《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教科書,也可作為理解歐盟GDPR之教科書。此外,本書也在若干地方比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美國《一九九六年健康保險可攜性和責任法》下之《隱私規則》與《資安規則》。 2022年8月,憲法法庭作出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健保資料庫案),宣示個資研究利用原則上合憲,但指出若干需要修法之處。2023年5月,個人資料保護法小幅修正,宣示未來將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本版配合上述二項新發展,修改相關章節。
定價:500 元, 優惠價:95 475
庫存:1
攻略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
作者:保成法學苑  出版社:保成文化  出版日:2022/09/01 裝訂:平裝
書籍特色體系表:將大法官解釋相關解釋文、理由書以憲法、行政法、民法、智財法、商事法等用體系加以分類。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
絕版無法訂購
憲法法庭111年判決彙編暨重要裁定選編(1、2冊套書)
滿額折
作者: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  出版社:司法院  出版日:2023/10/05 裝訂:平裝
憲法法庭判決 111年憲判字第1號聲請人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松股法官 設花蓮市府前路15號上列聲請人因審理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7年度玉原交易字第1號及107年度花原交簡字第403號公共危險案件,認所應適用之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等規定牴觸憲法,依司法院釋字第371號、第572號及第590號解釋意旨,聲請解釋憲法,本庭判決如下: 主 文一、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第1項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108年4月17日修正,僅微調文字,規範內容相同,並移列為同條第6項;111年1月28日修正同條規定,本項未修正)牴觸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第22條保障身體權及資訊隱私權之意旨,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至遲於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又本判決公告前,已依上開規定實施相關採證程序而尚未終結之各種案件,仍依現行規定辦理。二、 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2年內,依本判決意旨妥適修法。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2年期間屆滿前或完成修法前之過渡階段,交通勤務警察就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吐氣酒測,認有對其實施血液酒精濃度測試,以檢定其體內酒精濃度值之合理性與必要性時,其強制取證程序之實施,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始得為之。情況急迫時,交通勤務警察得將其先行移由醫療機構實施血液檢測,並應於實施後24小時內陳報該管檢察官許可,檢察官認為不應准許者,應於3日內撤銷之;受測試檢定者,得於受檢測後10日內,聲請該管法院撤銷之。三、 其餘聲請不受理。
定價:440 元, 優惠價:85 374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採購期約30個工作天)
基本小六法(2023年2月)(暢銷基本六法全新改版)
作者:三民書局編輯委員會  出版社:三民書局  出版日:2023/02/28 裝訂:精裝
本書蒐錄常用之基礎法規共計七十餘種,在分類上依法規之主要關聯區分為八大類,除傳統熟悉之憲法、民法、商事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規外,特別蒐錄對於法學研習日益重要之智慧財產權法規,以因應多元社會下繁瑣肇生之新類型紛爭,並於書末臚列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及憲法法庭裁判彙編,便利讀者對應參照。 全書在法條篩選上僅取實用性較高之基礎法規,在分類上囊括基礎法學及新興法學之領域,除供有志研習法律者於比較分析之查詢對照外,冀望對於掌管基礎法令之實務工作者亦有助益。 本書開本上設計為易攜帶的五十開,讓讀者能輕鬆一手掌握重要法規,是本不可或缺的小六法! 本版收錄2023年1月最新修正法規與憲法法庭判決 ◎最新修正法規: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等 ◎新增憲法法庭判決:111年憲判字第11~20號、112年憲判字第1號
舊版無法訂購
基本人權與憲法裁判
作者:陳新民  出版社:永然文化  出版日:1992/11/01 裝訂:平裝
本書收錄了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十則著名之判決,並加以簡評。這十則案例除了涉及基本人權外,同時也涵括到有關法治國家的基本立國原則──例如聯邦國家制度與權力分立原則問題。此十篇判決可提供吾人一個探究德國憲法法庭裡談事論理之思考模式的豐富素材。
絕版無法訂購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四十一
滿額折
作者: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  出版社:司法院  出版日:2022/08/05 裝訂:平裝
解釋字號釋字第800號【宣告法令違憲解釋後再審最長期間計算案】解釋公布院令中華民國 110 年 01 月 29 日 院台大二字第1100003474號解釋爭點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經本院解釋宣告違憲,聲請人據以提起再審之訴者,其再審最長期間之計算,應否扣除聲請案繫屬本院期間?本院釋字第209號解釋,應否補充?解釋文1 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經本院解釋宣告違憲(包括立即失效、定期失效等類型),各該解釋聲請人就其原因案件依法提起再審之訴者,各該聲請案繫屬本院期間(即自聲請案繫屬本院之日起至解釋送達聲請人之日止),應不計入法律規定原因案件再審之最長期間。行政訴訟法第276條第4項前段規定:「再審之訴自判決確定時起,如已逾5年者,不得提起。」於依同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提起再審之訴者,其再審最長期間應依前開意旨計算,始符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基於同一法理,民事訴訟法第500條第2項但書規定所定5年再審最長期間之計算,亦應扣除聲請案繫屬本院期間,於此範圍內,本院釋字第209號解釋應予補充。2 本案聲請人得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30日內,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1850號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不受上開行政訴訟法所定5年再審最長期間之限制。理由書1 一、本件聲請原因案件之訴訟經過及聲請之受理2 聲請人莊水池即日新營造廠前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事件,提起行政訴訟,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稱北高行)98年度訴字第1850號判決(下稱原確定判決)駁回其訴,復經最高行政法院(下稱最高行)99年度裁字第1026號裁定(下稱原確定裁定)駁回上訴確定。聲請人認中華民國89年7月12日制定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有牴觸憲法疑義,向本院聲請解釋。本院作成釋字第716號解釋,宣告上開規定違憲,應自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聲請人據上開解釋提起再審之訴,經北高行103年度再字第11號判決及最高行103年度判字第504號判決(下稱第一次再審確判)以上開解釋僅宣告上開規定違憲但定期失效,「在該解釋所定期限屆滿前,利益迴避法第15條仍屬有效。……對屬原因案件之原審前確定判決,並不發生溯及效力。……」為由,駁回聲請人再審之訴。3 嗣本院作成釋字第725號解釋,聲請人就第一次再審確判提起再審之訴,經最高行104年度裁字第378號裁定(下稱第二次再審
定價:440 元, 優惠價:85 374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採購期約30個工作天)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選輯(17)
滿額折
作者: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編輯  出版社:司法院  出版日:2022/12/05 裝訂:平裝
本次出版「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選輯(17)」,由蔡大法官明誠邀集學者翻譯及規劃與審訂第1輯至第17輯索引。本輯出版適逢111年1月4日憲法訴訟新制施行,特自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中擇選十八篇裁判:1.「邦合併之公投案」裁定;2.「告知IP位址義務案」裁定;3.「庇護案之訴訟救助」裁定;4.父子關係否認之訴裁定;5.部分剝奪親權裁定;6.「疾病保險中不予給付醫療產品之爭議」裁定;7.「生父告知權」裁定;8.「高等學校教師的學術、講學與研究自由」裁定;9.「薩克森-安哈特邦行政區聯合行政案」裁定;10.「道路交通噪音案」裁定;11.「子女親權訴訟之裁定」;12.「逾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之失權(二)」裁定;13.「公法法人之地方自治團體可否以基本權主體之身分主張財產基本權?」裁定;14.「公共輿論對抗中評價性言論之容許性」裁定;15.「民事裁判之憲法審查界限」裁定;16.「禁止提起訴訟,戰爭後果」裁定;17.「年金保險人對國家賠償義務機關之求償權爭議」判決;18.「專利資訊公開與憲法審查」裁定,譯印之。另摘各篇之關鍵詞,作成「德中」及「中德」二種索引,與前揭第1至第17輯索引編於書末,以利參閱。
定價:270 元, 優惠價:85 230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採購期約30個工作天)
月旦小六法
作者:陳聰富-主編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2022/08/01 裝訂:平裝
.本書共有十類,收錄102種法規,並蒐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401至813號解釋文、憲法法庭判決至111年第10號。.依領域分類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執行、法律倫理、國際法等十大類,便利讀者對照使用。.本版收錄最新修訂之行政訴訟法、法院組織法、法官法、土地法、企業併購法、著作權法、行政罰法、地方制度法、專利法、商標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條文,值得重視。.適合社會大眾、研習法律者,特別是法律系學生及法律實務工作者使用。
缺貨無法訂購
司法者的憲法(二)
滿額折
作者:李念祖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2013/01/01 裝訂:軟精裝
本書為作者近年研究司法應如何實踐憲法意旨之專著系列的第二本文集,作者從事公法,特別是憲法訴訟歷25年,也在母校台灣大學及東吳大學中常年講授憲法及人權保障課程。本書行文分別從司法審判與權力分立以及司法審查與人權正義兩方面入手,觀察憲法在司法活動中是否及如何實及達成其人權正義保障者的目的。其中亦包括作者歷來應司法院之邀,為憲法解釋案件舉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或調查說明會所提出的法律意見,呈現了若干與大法官
定價:800 元, 優惠價:95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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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裁判選譯(六)
滿額折
作者: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編輯  出版社:司法院  出版日:2022/12/05 裝訂:平裝
歐洲人權法院裁判深具參考價值,本院乃敦請蔡宗珍大法官擔任召集人,由李建良研究員兼所長、林超駿教授、許恒達教授、劉靜怡教授、劉定基副教授精選歐洲人權法院2013年至2019年之裁判50篇,再委請多位院外法學專家翻譯後,由上述5位學者專家審查,完成歐洲人權法院裁判選譯(五)、(六)。本書之完成,企能有助於我國憲法裁判實務及學術之發展,並提升我國對人權之重視及保障。
定價:650 元, 優惠價:85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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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裁判選譯(五)
滿額折
作者: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 編輯  出版社:司法院  出版日:2022/12/01 裝訂:平裝
歐洲人權法院裁判深具參考價值,本院乃敦請蔡宗珍大法官擔任召集人,由李建良研究員兼所長、林超駿教授、許恒達教授、劉靜怡教授、劉定基副教授精選歐洲人權法院2013年至2019年之裁判50篇,再委請多位院外法學專家翻譯後,由上述5位學者專家審查,完成歐洲人權法院裁判選譯(五)、(六)。本書之完成,企能有助於我國憲法裁判實務及學術之發展,並提升我國對人權之重視及保障。
定價:650 元, 優惠價:85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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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逐條釋義(精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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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編輯  出版社:司法院  出版日:2022/12/05 裝訂:精裝
就此,聯邦憲法法院之審查庭(Kammer)的實務扮演最重要的角色。因而,我們對此實務也再度投予高度的關懷。我們詳細地引用自2015年春季起將近2000筆的審查庭裁判,以致於本註釋書部分內容有著重大的更動。總之,本書呈現了截至2020年3月1日為止法律適用實務的真實狀況。當然,聯邦憲法法院的審判庭(Senat)也同樣持續創造著新的憲法訴訟法,而使其變得相當具有意義。例如第一庭藉其於2019年11月6日作成的兩則裁判,為憲法訴願人開啟了嶄新的程序可能性。申言之,當事人如今在歐洲法與國內法交疊適用的領域裡,也可以享有憲法法院的權利救濟。蓋第一庭將歐盟基本權利憲章上所規範的歐盟基本權利,提升為憲法訴願程序的審查標準,以致於在有歐洲法適用的生活事實中歐盟基本權利是否遭受侵害,同樣可以在Karlsruhe加以指摘。有關這一點在實務上究竟有何意義,且能提供憲法訴願人何等機會等問題,本書的聯邦憲法法院法第90條及第80條之註釋,將有詳細的說明,而成為註釋內容上的重點。此外在這些說明中,我們對於第一庭仍明白保持開放態度的問題,抑或若干即將顯現出重要性的議題等,也提供了明確的答案。
定價:1200 元, 優惠價:85 1020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採購期約30個工作天)
台灣法學新課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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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主編; 黃丞儀; 林建中; 傅柏翔; 蔡志偉 Awi Mona-作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2023/12/01 裝訂:平裝
本書收納四篇台灣法學會2022年年度法學會議所發表的學術論文,題目分別為,「從國家安全角度談美國關鍵科技管制與總統行政的制度關聯」、「國安觀點下資本管制之模式與基本思考」、「職場霸凌的法律定義及處理法制之潛在選項―臺灣法現況及美國法之啟發」、「文化、身分、認同的國家法介入─回應兩則憲法法庭判決」,各篇論文均見作者獨到見解,內容豐富多樣,具有相當之學術價值,相信能對讀者有所啟發,期盼本書對台灣法學之研究與發展,有所貢獻。
定價:420 元, 優惠價:95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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