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不能錯過的八場對話,直視當代頂尖學者的學思歷程麥克阿瑟獎得主安‧布萊爾(Ann M. Blair)美國文理科學院院士洛林‧達斯頓(Lorraine Daston) 普林斯頓大學教授班傑明‧艾爾曼(Benjamin Elman);波薩獎得主安東尼‧格拉夫頓(Anthony Grafton);塞雷納獎章得主吉爾‧克雷耶(Jill Kraye);麥克阿瑟獎得主彼得‧米勒(Peter N. Miller);巴黎高等研究實踐學院研究中心主任讓-路易‧貢當(Jean-Louis Quantin);劍橋學派政治思想史創始人昆丁‧史金納(Quentin Skinner)八場對話,八位專家,藉由年輕學者的提問,洞悉如何突破既有思維,開拓全新視野!如何運用既有資源,規劃未來藍圖! 本書作者亞歷山大‧貝維拉夸和費德里克‧克拉克兩位年輕學者,訪問八位當代歷史學界的大師。他們彼此來自不同的史學領域,包含書籍史、科學史、非西方知識傳統的歷史、學術史、哲學史、古物學和物質文化的歷史、宗教史、以及政治思想史。 透過問答訪談的形式,這些學者述說了他們投身歷史學的經驗,如何看待過去與現在的聯繫?如何突破既有的思惟,開創全新的視野?與談人之一的吉爾‧克雷耶教授,曾經在瓦堡研究所圖書館擔任十六年圖書館員。作為一位圖書館員,她必須掌握圖書館內所藏的書籍,讓她了解到學習歷史不能侷限在自己的舒適圈,要像一間圖書館一樣結合歷史、藝術、文學、哲學、科學等領域,才能臻於至善。 本書揭露歷史學家寫作背後的心路歷程,訴說他們的思想深度與廣度,不僅為以學術為志業的人們,提供一盞指引前路的燈火,更向大眾展現歷史學的本質,引領我們重新思考看待世界的方式!訪談學者簡介安‧布萊爾(Ann M. Blair)普林斯頓大學歷史學博士,自一九九六年開始,任教於哈佛大學歷史學系,其優異的教學與研究表現,使她被提名為「普弗茲海默‧哈佛大學講座教授」(Carl H. Pforzheimer University Professor)。洛林‧達斯頓(Lorraine Daston)哈佛大學科學史博士,歷任普林斯頓、哈佛、布蘭戴斯、哥廷根、芝加哥等大學教席,自一九九五年起出任柏林馬克斯‧普朗克科學史研究所(MPI für Wissenschaftsges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特別推薦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台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張瑜鳯(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訂為人權日。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