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當代國際法引論:政策導向的闡述》是Oxford University Press(牛津大學出版社)所發行An Introduction to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 A Policy-Oriented Perspective(3rd Edition, 2015)的漢文版,本書集結國內國際法教學經驗與研究著作豐富的學者專家合力翻譯完成,並經原作者陳隆志教授審定。 陳教授以名聞國際的新港學派(New Haven School,又稱耶魯學派)的政策科學研究法,來探討廣義國際法的重要問題。他強調「國際法」並不是靜態的國際規則而已,而是一個動態持續的決策過程,國際社會透過這個過程來闡明、確認與實現人類、世界的共同利益──維護最基本的世界秩序,保持國際的和平與安全,以及追求最適當的國際秩序,促進人權、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的發展,各種價值的同成分享。作者簡介陳隆志 陳博士於1954年台南一中第一名畢業保送台灣大學法律系,1958年台灣大學法律系第一名畢業。1960年8月到美國留學,四年內先後得到西北大學的法學碩士(1961)及耶魯大學的法學碩士(1962)與法學博士(1964)。台大在學中(1954〜1958),四考連中:大一外交行政人員普通考試通過,取得參加高等考試的資格;大二普通行政高考,台灣省性高考第一名;大三司法官高考,全國性高考狀元;大四,高考外交官領事官。 他現任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紐約法學院法學榮譽教授,新世紀基金會(紐約)理事長,新世紀智庫論壇發行人兼總編輯,新世紀智庫叢書及台灣聯合國研究書庫總策畫。 他曾任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委員兼副總召集人,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創會理事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台灣加入聯合國大聯盟創會理事長,美國國際人權聯盟副會長及理事,美國法學院聯合會國際法組主席,美國國際法學會理事,美國比較法學會理事,耶魯法學院資深研究員,國際人權研究所(法國)主講,台灣大學法律系客座講座教授,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會長,美國律師公會人權雜誌總編輯。 陳博士有很多英文與漢文著作:他的第一本英文著作是Formosa, China and the United Nations(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67)(
◎內容完整,包括刑事管轄權及國際刑事合作之四大主要機制(引渡、境外取證與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與刑事訴追移轉管轄)。◎引述德國、瑞士及歐盟及美國等國家在國際刑事合作的法制及發展趨勢,並包括我國最新之引渡法修正草案及內容重點。◎探討台美引渡困境,以及「英國國民林克穎(Zain Taj Dean)引渡案」審理過程所牽涉的國民引渡、互惠、睦誼、備忘錄、不詢問原則、特定原則及外交保證等問題。更多精彩內容請見http://www.pressstore.com.tw/freereading/9786267056967.pdf
本書特色沒有障礙的人,只有障礙的環境 小牛出生15分鐘就得學會站立走路,相較之下人類生命的起點沒那麼殘酷群居的我們,從生到死,可以說就是一場依靠旁人,克服障礙努力且認真地自立生活的歷程。 從平等不歧視、無障礙及可及性、人身自由與安全、社區融合、自立生活、工作與就業、近用司法等面向,帶您認識身心障礙權利公約在台灣的真實案例故事! JUMP!人生關卡!JUMP!險阻障礙!JUMP!過時觀念!JUMP!歧視疏離!JUMP!讓我們一躍而上,邁向更加平等共好的未來社會! 作者簡介游婉琪自由撰稿人,英國約克大學應用人權碩士,關注新移民、性別等人權相關議題。曾任報社文字記者六年,後轉為獨立記者,合作媒體包含報導者、端傳媒、蘋果日報、聯合報等,致力於替弱勢發聲,讓社會朝公平正義邁進,盼有天歧視不再,多元族群都能在臺灣這片土地自由呼吸。 推薦序努力追尋CRPD的在地實踐黃嵩立 我國的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基礎,從法制層面看來,雖然由1980年的「殘障福利法」於1997年修正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再於2007年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理論上應該已經注意到障礙者的權利,但國人(包括政府機關在內)對障礙者仍然多抱持福利與照顧的態度,以至於愛心、服務、關懷等字眼充斥在各種標語和文件之中。聯合國於2006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以下簡稱CRPD),在起草的過程中,許多障礙團體即以倡議者、起草者、立法者的角色,實質參與其中,使得CRPD涵容了從障礙者自身立場出發的權利意識和語彙,但從社會一般人眼光看來,無疑是革命性的主張。雖然聯合國人權公約常被稱為是人權的最低標準,是地板而非天花板,但CRPD所立下標竿,對世界各國政府而言,絕非一蹴可及的高標。CRPD對國內的障礙政策,也逐漸產生影響,而法律扶助基金會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而這本障礙者權利專輯,即為印證此一角色的註腳。 CRPD是一部進步的人權法(請詳見導讀),而我國於2014年通過的CRPD施行法,也是一部積極的法律。與2009年通過的兩公約施行法相較,CRPD施行法增加了障礙者權利得以伸張的一些規定。例如,施行法第6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為推動本公約相關工作,應邀集學者專家、身心障礙團體(機構)及各政府機關代表,成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