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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曬書區】 單本79折,5本7折,活動好評延長至5/31,趕緊把握這一波!

三民網路書店 中文書 / 社會人文 / 政治/法律/軍事 / 法律 / 民法

961筆商品,9/49頁
民法物權
滿額折

161.民法物權

作者:李淑明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2023/01/01 裝訂:平裝
這是一本值得推薦及珍藏的好書! 如果您打開民法法典,翻到物權編,每個條文都是似曾相識、卻不曾在您的腦海裡留下深刻印象,那麼,這本書是您的最佳選擇。是的!物權法的學習方法,本書清楚的告訴您。 如果「物權」之於您而言,除了所有權和抵押權之外,其餘的,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那麼,這本書穿針引線式的解說,以最有效率的方法,幫助您將看似獨立的物權規範,一一串起。是的!物權法的體系架構,就從本書開始建立。 如果您正在考海裡浮浮沉沉的奮鬥,拿起物權法實例題,雖是若有所思,卻又不知從何下筆,本書嚴選重要的實務見解及全真考題,清楚的示範實例題的思考層次、解析方法,以及如何快速的找出爭點。是的!觀念與考試的連結,本書完整的傳遞給您。
定價:680 元, 優惠價:95 646
庫存:9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
滿額折

162.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

作者:黃健彰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2023/01/01 裝訂:平裝
作者近年常在學界、司法實務界與地政實務界演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議題,本書為作者長期研究此議題的成果,為台灣第一本關於此議題的專書,將近年相關各家學說及實務見解(含大法庭裁定)、內政部2020年土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相關部分納入探討。本書以台灣法為中心,於相關處尚一併論及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提出不少解釋論與立法論上的新觀點,對學術界與實務界均有極高的參考價值。本書作者關於優先購買權的見解,已有被採納為法院見解者;監察院更於2022年10月4日公告的111內調0045調查報告,引用本書作者關於「不動產登記機關就法定優先購買權之審查」的見解,糾正內政部。
定價:450 元, 優惠價:95 428
庫存:3
民法(身分法篇:親屬、繼承)
90折

163.民法(身分法篇:親屬、繼承)

作者:戴瑀如  出版社:空大  出版日:2023/01/01 裝訂:平裝
身分法由親屬法與繼承法組成,規範自婚姻家庭所延伸出的權利與義務,然而隨著社會家庭結構的變遷,使得婚姻家庭形式趨於多元,讓原本由傳統父權支配的婚姻與家庭關係,轉為以個人權利為主體,尤為落實兩性平等與子女利益的原則下,使身分法規在制定後的近百年間有重大變動,本書將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讓讀者能掌握身分法的脈動,瞭解其內容並能於日常生活中實踐。
空大書籍商品
定價:280 元, 優惠價:9 252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採購期約4~10個工作天)
律師教你寫合約
95折

164.律師教你寫合約

作者:蔡蔡律師  出版社:墨提斯  出版日:2023/01/01 裝訂:平裝
作者蔡蔡律師(蔡宗隆律師,薈盛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為資深法務從業人員及執業律師,是第一線談判桌上的「合約高手」,交手過無數老闆、主管、承辦、客戶、客戶的客戶……積攢滿腹合約「甘苦談」,立志普及合約知識,讓每個人在簽合約、寫合約的時候少走一點冤枉路!具指導性質的實務經驗談,以商業管理書籍而言並不罕見,但以法律書籍來說絕對讓人耳目一新。法律從業人員能在閱讀的過程中感到「被叮嚀」及「被同理」,一般民眾也可以藉本書認識合約。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兼執行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博士 林春元 推薦-「解脫於教科書與國家考試,帶領讀者建立合約實務的能力」。宏景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長 鄒純忻律師 推薦-「以淺顯易懂的文字,整理出系統性的步驟」。
定價:480 元, 優惠價:95 456
庫存 > 10
身分法一本通
滿額折

165.身分法一本通

作者:許恆輔  出版社:高點文化  出版日:2022/12/3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本書之緣起,乃是為幫助讀者在短時間以最精簡、最有效率之方式迅速複習國考重點所出版,故書籍的主軸完全以「重點精華」之方式呈現,僅擷取各章精華部分加以論述,以期能幫助讀者在最短時間內掌握親屬繼承編之重點。此外,有鑑於國考之命題風格,實務見解之記憶與理解日趨重要,故本書在每一章節中均特地挑選出重要之司法院解釋、最高法院判例、裁判、決議及司法院之民事法律問題研究,以期能使讀者節省自行搜集之時間,並透過實務見解之研讀,得以充實自身之法學素養及爭點掌握之技巧,在考場作答時,能更加得心應手與切中命題關鍵。本次改版,除例行性之錯漏字更正外,最主要乃補充至111年12月為止之最新實務見解,使讀者能夠對新法之修正內容及所衍生的重要學說爭議能有更深入之了解。讀者除研讀本書外,建議搭配作者所著《民法(親屬‧繼承)》,一起研讀,可強化架構有關身分法的重點,掌握法條間之關係與體系,面對身分法時將不再不知所措,順利答題,獲取高分。
定價:400 元, 優惠價:95 380
庫存:1
財產法選擇實例題庫攻略
滿額折

166.財產法選擇實例題庫攻略

作者:張志朋; 許景翔  出版社:高點文化  出版日:2022/12/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本書收錄至最新111年律師、司法官、法研所等重要之財產法考題,包含律司一試選擇題,以及律司、司法事務官、法研所之實例題,並將其分類為民總、債總、債各及物權各章節,加以分析考點,以供掌握最新命題趨勢。本書特色如下:一、豐富簡圖,強效學習除詳盡解答歷屆律師、司法官、司法事務官及法研所之重要財產法試題外,更參考作者多年的教學經驗,大量輔以簡圖說明之,以期讀者透過簡圖的生動呈現,強化學習印象,達成最佳的學習功效。二、題型齊全,獨樹一幟含括選擇題型與申論題型,有別於市面上僅收錄申論題型的財產法題庫書,讓讀者一舉囊括最為完整豐富之內容。三、實務見解,厚植實力特別強調最高法院判例、判決、決議等實務見解,讓讀者除了瞭解通說之見解外,並能透過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來建立完整的體系及觀念,以應付近來國家考試有參考實務案例出題傾向的問題。另判例制度廢除後(參法院組織法第57條、行政法院組織法第16條),最高法院見解認為,於大法庭作出不同法律見解前,先前之判例意旨仍屬本院一致之見解。故考試上仍有相當重要性,若讀者有背誦判例字號或見解,建議考試上仍可寫出「判例」,若有時間則再加註目前判例之定位(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裁判相同)。再者,讀者於研讀本書考題及解答時,若發現有不甚清楚之處,可參作者所著《民法債編(I)》、《民法債編(Ⅱ)》及《民法物權》相關爭點之說明,唯有反覆研讀、交相查閱,才能收到最好的功效。
定價:650 元, 優惠價:95 618
庫存:5
財產法(II)侵權行為法‧物權法
滿額折

167.財產法(II)侵權行為法‧物權法

作者:李淑明  出版社:高點文化  出版日:2022/12/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學習侵權行為法時的盲點是:將「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混為一談。作者於【第一樂章 侵權行為法】特將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依「財產權」與「人格權」之不同,分章分節,娓娓道來,同時亦不忘前後呼應、比較,以求連貫。學習物權法時,若還在按照法條順序,一個物權、一個物權的讀著,往往拿到題目時不知該從何下筆。【第二樂章 物權法】的體系架構作者分析近五年考題趨勢,並參以多年研究心得,於【第二樂章 第二部】分別依土地與定著物是否同屬於一人所有,依序說明當事人之間的物權關係,並同時充分融入民法第940條以下「占有」的精華;於「抵押權」依「成立→生效→變更→消滅」的流程,循序解說抵押權於各階段應注意的重點。透過這套體系,讀者對物權法的認識,將有不可同日而語之效!本次改版重點:1.加入最新出爐的111年司法官、律師第一、二試試題。2.精選111年之法研所試題加入。3.最近一年內公布的實務見解,包括憲法法庭關於「強制道歉」是否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最高法院大法庭關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的見解,還有歷經多年發展的「營業權」、財報不實與交易損失間之因果關係的推定等,均完整的收錄並加以分析,務求各位能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4.學者們豐碩的研究成果,當然是這次改版的重要素材,包括王澤鑑老師、陳忠五老師、陳聰富老師、吳從周老師……等所發表的學術論文與判決評釋,都完整的收錄於新版內容裏。本書特色如下:一、內容精析,掌握命題趨勢彙整列舉現今考試上的相關主流學說,將傳統學說體系作為論述的基礎,並輔以相關學說及實務見解,省卻讀者蒐集相關資料的功夫。二、搭配圖示,釐清法律關係將複雜之法律關係以精簡圖示的方式呈現,加強讀者的邏輯思考,使讀者輕易透視問題所在,答題時深入核心、切中要領。三、貼心單元,小兵立大功特別設計了【民法小學堂】單元,將內文中提到的重要觀念,不厭其煩的詳細解說,提示或補充相關重要訊息,幫助讀者做好穩紮穩打的基礎工夫。四、學說爭議並陳,有條不紊使讀者理解不同見解外,亦利於讀者於考試中遇到相關議題時,可列出不同之見解,提高加分之可能性。五、附註參考文獻,提供完整資訊內文論述皆附註參考文獻之來源,讀者若對該議題有興趣或要完整理解該學說,可搜尋到相關資訊。讀者除研讀本書之外,可相互配合《財產法(Ⅰ)-契約法》體系內文書,《財產法(含民事法綜合題)解題書》題庫書一起研讀,相信即可充
定價:680 元, 優惠價:95 646
庫存:2
民法物權
滿額折

168.民法物權

作者:張志朋  出版社:高點文化  出版日:2022/12/01 裝訂:平裝
全書依最新物權法規全新整編,收錄最新實務見解以及重要期刊等,作者將物權基本觀念完整說明,期為讀者快速建立基本概念,並幫助讀者建立更完整的民法物權架構。本書特色如下:一、豐富圖表,強效學習輔以體系表、簡圖、時序表及圖表說明,希望讀者得以透過圖表的生動呈現,強化學習印象,達成最佳的學習功效。二、體系一貫,重點補足以王澤鑑及謝在全教授的見解為主軸,建立基本而一貫的體系及觀念,於特定爭點處亦參考其他重要學者的專論,以補充不足之處,加強特定爭點的說理能力。本次改版,特摘要陳忠五教授多篇裁判簡評,建議各位有時間應直接閱讀論文全文,增加民法實力。三、實務見解,厚植實力特別強調最高法院判例、判決、決議等實務見解,讓讀者除了瞭解通說之見解外,並透過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來建立完的體系及觀念,以應付近來國家考試有參考實務案例出題傾向的問題。四、新修正條文,釐清概念本書將最新修正條文、修正理由直接穿插於內文之中,並以不同字體區隔,其目的在於一方面將新修正條文、修正理由直接作為本書說明之一部分,另一方面又凸顯其獨立性,使讀者不致於和內容相混淆。另,較經典之律師、司法官考題,本書已在相關註解指明相關考題,若欲參考擬答,請參照作者與許景翔律師另著《財產法選擇‧實例題庫攻略》一書,亦可搭配《民法債編(Ⅰ)》及《民法債編(Ⅱ)》一起研讀,增強民法應試能力。
定價:600 元, 優惠價:95 570
庫存:5
財產法(I):契約法
滿額折

169.財產法(I):契約法

作者:李淑明  出版社:高點文化  出版日:2022/11/15 裝訂:平裝
書籍介紹作者依債權契約之「成立」開始,中間歷經「債務不履行」、「擔保」、「變更」等變化,一直到「消滅」為止,整理出可以適用於每一種契約的思考步驟;有了這些思考步驟,將不再有「望題興嘆」的無奈,而是有條理、有順序的解析考題。本次改版的重點,除了修改、補強寫得不夠清楚的地方之外,還補充以下新的資料:1.最新出爐的111年司法官、律師第一、二試考題。2.精選111年之研究所入學試題。3.最高法院最近公布的判決先例等。 本書特色如下:一、內容精析,掌握命題趨勢彙整列舉現今考試上的相關主流學說,將傳統學說體系作為論述的基礎,並輔以相關學說及實務見解,省卻讀者蒐集相關資料的功夫。二、搭配圖示,釐清法律關係將複雜之法律關係以精簡圖示的方式呈現,加強讀者的邏輯思考,使讀者輕易透視問題所在,答題時深入核心、切中要領。三、貼心單元,小兵立大功特別設計了【民法小學堂】單元,將內文中提到的重要觀念,不厭其煩的詳細解說,提示或補充相關重要訊息,幫助讀者做好穩紮穩打的基礎工夫。四、學說爭議並陳,有條不紊使讀者理解不同見解外,亦利於讀者於考試中遇到相關議題時,可列出不同之見解,提高加分之可能性。五、附註參考文獻,提供完整資訊內文論述皆附註參考文獻之來源,讀者若對該議題有興趣或要完整理解該學說,可搜尋到相關資訊。另外,讀者除研讀本書之外,可相互配合 《財產法(Ⅱ)-侵權行為法、物權法》體系書,以及《財產法(含民事法綜合題)》解題書一起研讀,相信即可充分應付考試。
定價:680 元, 優惠價:95 646
庫存:3
答叔的生活法律學:租屋篇
滿額折

170.答叔的生活法律學:租屋篇

作者:答文希(黃志堅)-著; 牙慧-繪  出版社:FUN學  出版日:2022/11/11 裝訂:平裝
真實案例x爆笑插圖x法律白話講辛年豐教授、李孝悌助理教授、張宜斌律師 專文推薦 收錄新修法條、租屋契約範本與相關函釋,最實用的租屋指南,房東房客一本兩相安! ●誰說租屋一定找屋主?自107年正式實施《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後,租屋市場上又多了「包租業者」與「代管業者」,搞清楚他們的服務差異,你的租屋問題才能找到對的人解決! ●房東的租賃契約很old school?你可能簽過房東從文具店買來的房屋租賃契約,卻不知道看似制式化的條文內容也會過期?最新的「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請唯一指定109年所公告修正的版本,別讓自己的權益跟不上時代! ●租到凶宅只能房客尖叫?房東別以為只要不主動承認,就可以順利地將凶宅出租,小心遇到「柯南x九叔型」房客,被要求減租事小,若鬧到撤銷租約甚至昭告天下的話,那就換你尖叫囉!
定價:320 元, 優惠價:95 304
庫存:2
圖解民法: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
79折

171.圖解民法: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

作者:錢世傑  出版社:十力文化  出版日:2022/11/10 裝訂:平裝
**購買本書,就有機會免費報名錢世傑實體課程!**民法法條上千,難記易混淆【圖像+實例+記憶方法】系統性學習法搭配關鍵考題解析更能事半功倍掌握民法要點!透過不同層次、角度觀察,逐一剖析民法重要觀念就是要讓讀者在閱讀間,橫向全盤知悉、綜向深入瞭解,輕鬆建立民法腦即使面對複合型考題,也能瞬間抓住關鍵成功躋身國家考試窄門抓住考試關鍵的圖解法律書 民法與人和人之間私的法律關係有關,因此範圍涵蓋甚廣,法條更是多達上千條,若要用一般讀書方法記住這一千多條條文,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考生最大的困難就是看了後面就忘了前面。或許想要投機放棄一部分法條,但國家考試競爭激烈,怎知不會因小失大,因為關鍵的一題而無法榜上有名? 作者投入圖解書已多年,清楚瞭解法律初學者看到艱澀聱牙的法律條文時,往往難以立即進入狀況,得耗費一番心力才能抓住法條重點。而且,在作者多年教學經驗中發現,少了系統性統整和記憶技巧設計這些步驟的考生,往往很容易迷失在錯綜複雜的法條中。 因此,作者透過輕鬆實例,運用圖像搭配簡明扼要的文字解說,轉化生硬的文字,以更平易近人的方式,希望帶領讀者透過不同層次、角度的觀察,更能輕鬆建立民法概念,成功跨進國家考試的大門。吸取讀者建議,精益求精、提升廣度和深度民法第五版除了新增考題外,更融合至今讀者曾問過關於他們準備國家考試時最常遇到的問題,在此統一整理、希望幫助考生們奠定民法的基本觀念,打好基石,尤其民法與生活息息相關,內容多樣複雜,透過生活實例,更能深刻記憶。 本書藉由新增的考題和內容,提升豐富度、並提供答題技巧以及解決法律條文難以記憶和應用之困擾,以期能幫助讀者在準備考試時更可以鎖定方向,尤其考生面對申論題需要耗費較多心力,卻未必得到成效。因此,幫助背負時間壓力的考生,如何在有限時間內精準掌握重點解題,是本書的目標,也從本書開始,作者與十力文化展開全新企劃:購書集點上課。只要是購買錢世傑國考相關課程,就能憑截角點數(3點)兌換實體課程一堂,延伸讀者的學習延伸並直接傳授考試技巧與知識,期許提供讀者更多的服務,以及幫助解決考生們準備考試時所面臨到的問題,作者希望透過本書和課程幫助讀者勝券在握!【適用對象】 國考各類考生專用(初等、五等特考、三四等的國考、特考、高考、普考生) 法律相關科系學生、法研所考試 考科包含民法、民法總則之科目 以及對於民法有興趣之讀者【本書特色】●
知遠全書系
定價:750 元, 優惠價:79 592
庫存:2
當文創遇上法律:讀懂經紀合約書
滿額折

172.當文創遇上法律:讀懂經紀合約書

作者:賴文智  出版社:典藏藝術家庭  出版日:2022/11/04 裝訂:平裝
光良(知名唱作歌手、音樂製作人)江清松(文化部文創發展司長)李彥甫(聯合數位文創、有你共創數位公司董事長)謝銘洋(臺大法律學院兼任教授)盛讚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專業律師團隊 × 藝術傳媒第一品牌想要進軍演藝圈、文創產業、成為明日之星,經紀合約絕對是將「專業素人」引進商業領域發光發熱的關鍵。善用本書,從基礎概念、法律入手,理解經紀領域專業的重要性,演藝事業更加分!■各界好評(以下推薦者依姓氏筆畫排序)江清松(文化部文創發展司長)∣賴文智律師具有精湛的法律素養,長期關注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的法制實務,著述豐富。本次的新書,針對文創業者進入商業交易時最感頭痛的經紀合約問題,以「議題式」設計,透過生動的筆觸,說詳解細,讓讀者易讀易懂,具有高度的實用價值,特為推薦。李彥甫(聯合數位文創、有你共創數位公司董事長)∣本書由淺入深,除了法條與案例,其實更加入許多前瞻的章節。我個人特別關注未來趨勢,所以其中談到:全經紀合約、IP授權交易、NFT、社群媒體等內容,都是過往市面此類書籍不會碰觸的未來領域,非常值得已是或將是從業人士的讀者,用力地參考。謝銘洋(臺大法律學院兼任教授、現任司法院大法官)∣本書除了分析經紀合約與僱傭關係的差異,並介紹經紀合約的類型,更重要的是非常詳細地闡述演藝與藝術經紀合約常見的約款,進而深入檢視其中最容易發生糾紛的約款,同時也對於應如何進行合約的談判提出積極建議,深入淺出,相當值得演藝人員、藝術家以及經紀人詳為閱讀!
定價:300 元, 優惠價:9 270
庫存:3
民法(概要)測驗題完全制霸

173.民法(概要)測驗題完全制霸

作者:李律師  出版社:高點文化  出版日:2022/11/02 裝訂:平裝
作者分析整理近十年國考各類科之民法考題,並依據最新修正之民法舊題新解。將試題透過大數據分析歸納主題,可以輕易的掌握各單元的命題重點及出題方式,透過大量試題練習,於選擇題型中要取得高分並非難事。簡言之,選擇題型之投資報酬率極高。而作者編寫本書之初衷即希望藉由分析歷屆試題之命題趨勢,幫助考生可以於短時間內掌握所有命題可能,進而獲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1.收錄近十年各類國考民法之歷屆試題。2.收錄之試題均附有命題年度、考試別與類科,並依出題年份排序,協助讀者掌握命題趨勢。3.試題依主題分類,讀者可就該主題爭點學習,提高準備效率。4.每題均附有詳解與相關概念說明,可供讀者自我檢討與復習之參考。5.曾命題過法條之分析整理,幫助讀者掌握重要法條。6.依據最新修法補充說明、舊題新解,可充分掌握修法動態及命題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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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編總論逐條釋義I:債之發生、債之標的
滿額折

174.債編總論逐條釋義I:債之發生、債之標的

作者:吳志正; 管靜怡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2022/11/01 裝訂:平裝
本書係由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合著,以理論與實務為經緯整合而成,雖以逐條釋義的形式呈現,但仍兼顧債法體系之建構,分二冊娓娓道來「債」從發生到消滅的波瀾壯闊一生。本冊先鳥瞰債之通則,再依序介紹債之發生原因以及債之標的。內容力求深入淺出並標示出難易,方便讀者閱讀,作為學習研究之教材或訴訟實戰工具書皆宜。
定價:450 元, 優惠價:95 428
庫存:3
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VII
95折

175.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VII

作者:陳自強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2022/11/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 本書第一章點出我國不當得利法所借鏡的德國民法不當得利規定並非建立在成熟的理論基礎上。第二章及第三章分別說明目的不達案例及不法原因給付案例,不當得利法並無法提供實質的問題解決基準,均須回歸契約法秩序。第四章介紹日本民法關於無效有償契約給付返還之修正,並從歷史的立法者知識背景,探索我國民法第113條不為人知的規範目的。第五章論證以不當得利法則處理雙務契約無效或被撤銷、解除權之行使、合意解除、解除條件成就、契約終止後之返還關係,均非最佳選擇。第六章到第八章,將不當得利非統一說依其法律發展成熟度,區別為非統一說1.0到非統一說3.0,並對不當得利之責任體系提出個人的淺見。作者簡介陳自強現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經歷: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自序 當事人為履行契約義務而為給付,其後出現契約失敗因素,發生返還關係時,給付若以發生物權變動為內容,而物權行為無效,有物上請求權(第767條)及附帶的回復請求人與占有人法律關係規定(民法第962條以下)之適用。倘基於物權行為無因性原則,物權變動不受原因行為不生效力之影響,或給付與物權變動無關,返還關係須基於債法上請求權。我國民法仿德國民法前例,在契約有效成立,因契約解除發生回復原狀關係(第259條),契約若無效或被撤銷,因法律上原因不存在,而須適用不當得利之規定(民法第179條以下)。此外,尚有被認為不知所云的民法第113條之回復原狀規定。 債之關係若以損害賠償為標的,無論損害賠償請求權基礎為何,我國民法在第213條以下有一般性的原則規定,契約給付之返還關係之發生,無論因契約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目的均為給付之返還,似應亦有給付返還統一的的原則性規定。若因返還原因不同返還效果南轅北轍,並不公平且不具正當性,因而,立法政策上,建立統一的契約給付返還制度,有其必要性。為使統一的契約給付返還關係之建議具說服力,不至於徒託空言,不切實際,應先凸顯契約解除回復原狀規定與不當得利返還規定具體而微的差異,論證不當得利法則並不適於處理雙務契約無效、被撤銷,甚至解除條件成就、合意解除等情形之給付返還關係。有鑑於契約解除回復原狀規定以雙務契約為設想對象,雙務契約無效或被撤銷時給付之返還,適用與契約解除相同的法則,最符
定價:500 元, 優惠價:95 475
庫存:2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釋義與實務解說
滿額折

176.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釋義與實務解說

作者:陳冠甫; 劉琦富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2022/11/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 本書主要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就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為逐條釋義與解說,並參照最新的學說與實務見解撰寫而成,可做為教學用書使用。第二部分乃就內政部所編列的解釋函令輔佐判決加以說明,可供業者作為查閱資料之用;最後一大部分則是以案例方式讓讀者得以較為淺白的方式理解具體實務上在租賃法律關係當中,如何應用法條的操作。本書可作為租賃服務業人員管理訓練的補充教材,也可作為民眾或是租賃服務業在日常生活中,面對租賃問題時,可檢索的參考書。作者簡介陳冠甫宏道法律事務所 律師學歷:國立台北大學不動產與環境城鄉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前中興法商學院地政學系)國立高雄大學法學碩士現任: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仲裁人 台北市政府危老重建推動師全國律師公會編輯委員會委員全國律師公會中國大陸事務委員會委員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不動產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編輯委員會委員98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學術專書:包租代管法制與實務(2019新學林出版)白話六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022五南出版)劉琦富仁永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學歷:政治大學法律系、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在職專班碩士曾任: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訂審查委員現任:崔媽媽基金會義務顧問律師臺北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委員臺北市地政士公會法律顧問臺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同業公會租賃人員證照班講師學術專書:大房東小房客(租賃專法沒搞懂,小心法院跑不完)自序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為筆者研究數年之領域,本人於租賃條例新上路之初,乃就條例之內容簡要釋義,並就需要深入探討部分專文發表為期刊,最後蒐集成冊乃成包租代管法治與實務一書。 但因考量學術論文讀者群有限,租賃契約又是民眾所經常接觸之生活日常,為普及租賃條例之推廣,故興起重行改版之想法。本次出版乃將包租代管法制與實務一書在逐條解說部分大幅改寫,並加入近年學說與實務見解之分析,為力求完整,更將內政部出版的租賃條例之解釋函令為逐條解說,民眾或租賃服務業者得更快的理解本條例之內容。惟筆者學植未深,相關論述若有錯漏,仍自負文責。 本書之修訂與付梓,特感謝共同作者劉琦富律師在關於案例解析部分,以平易近人的文字讓生澀的內容變成大眾可以理解的論述。張安婷律師細心核閱校訂全書並提供寶貴意見,於此一併致謝。陳冠甫 於 臺北市 宏道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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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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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II

作者:陳自強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2022/11/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 本書第一章「債之關係總論」,除從債權與物權之不同說明債權之本質外,尚特別強調債編通則法定之債以外其他規定最主要適用對象為雙務契約。第二、第三章關於契約內容部分,除探討契約關係內容的形成及其義務群與債權的類型外,也從契約類型論的觀點,將債編各種之債紛然雜陳的契約,耙梳釐清其輪廓,架構其體系,並針對若干交易上重要的有名契約,敘述其基本法律關係與核心問題,期使讀者不僅能對債權的內容,也能對契約類型特徵與基本的契約內容有所認識。第四章「債之消滅」,對清償、代物清償、間接給付、債之更改契約的法律性質論,提出不少與通說不同的看法。作者簡介陳自強現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經歷: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相關著作: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契約法講義Ⅰ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Ⅱ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契約法講義Ⅲ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Ⅳ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Ⅴ無因債權契約論代理權與經理權之間──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臺灣民法與日本債權法之現代化整合中之契約法契約責任歸責事由之再構成──契約法之現代化Ⅰ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契約法之現代化Ⅱ和解與計算錯誤──契約法之現代化Ⅲ契約錯誤法則之基本理論──契約法之現代化Ⅳ多角關係請求當事人之確定──契約法之現代化Ⅴ契約給付之返還關係──契約法之現代化Ⅵ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Ⅶ第五版 自序 本書第二版與第三版的差別,顯而易見的是書名副標題從「契約法講義II」變為「民法講義II」,又回到本書2004年首次問世時的書名。內容上,原本第四章「債之移轉與契約承擔」遷徙到《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V》、第三章「債之移轉」。如此調整,無論是日常生活交易的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之交易(B2C),或雙方均為企業經營者的商事交易(B2B),契約目的達成上均須經歷的生老病死,都記錄在本書與《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可說是健康的契約生理方面的剖析。民法講義《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及《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面對遭遇若干困難而無法順利達到終站的契約,民法講義《債之涉他關係》則述說因他人或為他人而發生債之關係的故事。 本書前版關於大陸合同法相關部分的介紹,此次改版僅保留極少數個人認為特別值得參考者。合同法雖因大陸民法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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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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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IV

作者:陳自強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2022/11/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 本書為作者關於契約違反救濟體系的後半部,探討契約違反損害賠償及契約解消兩大救濟。歸責事由之判斷及違約損害賠償之內容,傳統債總教科書多語焉不詳,卻為訴訟成敗的關鍵。因歸責事由並非契約違反之內涵,乃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之要件,本書特從違約責任之觀點探討歸責事由之概念,關於契約違反損害賠償責任的內容,則側重在觀察我國民法在無契約違反損害賠償特別規定而適用損害賠償一般規定情形下,基於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本質的不同,違約損害賠償所應呈現之面貌。契約解消之部分,除論述契約違反契約解除之要件及回復原狀關係外,尚探討因契約無效、被撤銷、合意解消、終止權之行使、解除條件成就等使契約給付返還關係發生的情形,適用給付不當得利之規定的困境。作者簡介陳自強現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經歷: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相關著作: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契約法講義Ⅰ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Ⅱ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契約法講義Ⅲ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Ⅳ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Ⅴ無因債權契約論代理權與經理權之間──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臺灣民法與日本債權法之現代化整合中之契約法契約責任歸責事由之再構成──契約法之現代化Ⅰ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契約法之現代化Ⅱ和解與計算錯誤──契約法之現代化Ⅲ契約錯誤法則之基本理論──契約法之現代化Ⅳ多角關係請求當事人之確定──契約法之現代化Ⅴ契約給付之返還關係──契約法之現代化Ⅵ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Ⅶ自序 債務人根本不履行契約義務或履行不合契約本旨,構成契約違反。契約違反有三大救濟:履行請求、損害賠償及契約解消。個人在《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就契約違反之態樣、債權人之履行請求、債務人對履行請求之抗辯、契約之調整與確認等問題有所論述,因篇幅所限,未能一氣呵成,網羅其他契約違反之救濟殆盡。以違約救濟一元論取代傳統債務不履行三分體系,革命尚未成功。 本書實質上為契約違反救濟體系建構的後半部,探討契約違反損害賠償及契約解消兩大救濟。因歸責事由並非契約違反之內涵,乃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之要件,本書特從違約責任之觀點探討歸責事由之概念。關於契約違反損害賠償責任的內容,側重在觀察我國民法在無契約違反損害賠償特別規定而適用損害賠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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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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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V

作者:陳自強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2022/11/01 裝訂:平裝
本書特色 本書探討債之涉他關係。代理制度之運用,使代理人代理行為的效果直接歸屬於本人,真正利他契約有效性之承認,使第三人對債務人取得直接給付請求權,均為契約相對性原則之例外(本書第一章及第二章)。債權讓與、免責債務承擔及契約承擔,使第三人取代原本債之關係之當事人,成為債權人、債務人或契約當事人(本書第三章)。多數債權人及債務人,除原本之債之關係(對外關係)外,多數當事人間亦發生內部關係,互為當事人與第三人。多數債務人對同一債務負責,常具有擔保他人債務之履行之功能,保證及其他債務擔保契約,亦復如是(本書第四章)。代位權及詐害行為撤銷權,因涉及第三人,學說認為屬於債之對外效力,第三人之法律地位因保全債務人之責任財產而受到影響(本書第五章)。作者簡介陳自強現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經歷: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相關著作: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契約法講義Ⅰ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Ⅱ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契約法講義Ⅲ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Ⅳ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Ⅴ無因債權契約論代理權與經理權之間──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臺灣民法與日本債權法之現代化整合中之契約法契約責任歸責事由之再構成──契約法之現代化Ⅰ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契約法之現代化Ⅱ和解與計算錯誤──契約法之現代化Ⅲ契約錯誤法則之基本理論──契約法之現代化Ⅳ多角關係請求當事人之確定──契約法之現代化Ⅴ契約給付之返還關係──契約法之現代化Ⅵ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Ⅶ自序 我在2002年及2004年陸續出版的《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書名副標題尚為「民法講義」。當時,個人之研究重心及教科書撰寫的目的,在打破法典安排的順序,擺脫大學法律系課程一成不變的安排,建構橫跨民法、商法二法法律領域之契約法體系。2012年《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再版之後,系列教科書,包括2015年《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2016年《違約責任與契約解消》,書名副標題順勢更改為契約法講義。個人現在的研究雖仍集中在契約法,但隨視野的擴大,逐漸認知契約法與侵權行為法、不當得利法及其他法定債之關係有犬牙交錯的關係。或許因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之一般概括條款均極為抽象,其適用不以當事人有契約之存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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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重要的使用說明書:預立遺囑
79折

180.人生最重要的使用說明書:預立遺囑

作者:劉韋德  出版社:高寶國際  出版日:2022/10/26 裝訂:平裝
預立遺囑是自己的人生回憶整理、自己的身後安排、更是未來給生者的一封體貼的情書。而身後財產分配是人人都會遇到的事情,這是一本替你省下可觀律師費的超實用指南。超過95%以上的人過世後沒有立遺囑,人生突然落幕,只留下一片空白──後事怎麼辦?財產怎麼分配?有沒有想說而未說的話?你的家人該何去何從?為了更從容、更安心地離開,為了更妥善、更仔細的分配財產,為了省去留下親人間的糾紛,你需要預立遺囑。身後財產分配是人人都會遇到的事情,這是一本替你省下可觀律師費的超實用指南。▌為什麼要立遺囑?請想像,有一天你突然要出遠門,再也不能回來,那個地方沒有電話、沒有網路,你和家人親友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聯繫,那麼,現在你會如何做?▌我有沒有多少財產,何必立遺囑?如上述情境,你去了一個再也無法和家人親友聯繫的地方,除了財產之外,你會不會有什麼事情想要交代清楚?▌我現在立遺囑會不會太早了?你認為什麼時候才是最適合寫遺囑的時候呢?你能確定自己萬一發生意外的時候,有時間可以寫遺囑嗎?趁著自己身體健康、頭腦清醒時,及早寫下自己的心願,立好遺囑後定時檢視修改,才是最安心的作法。 人生的旅程沒有預定的時間表,許多突然發生的意外或疾病,可能就會讓人失去預立遺囑的能力,甚至來不及交代就離開了,趁自己健康、思緒清楚時立下遺會比較安心,囑若立好遺囑後,很久都沒派上用場,反而應該要很高興,但不論預立幾次遺囑,最後總有一次會派上用場,當無常來臨的那天,你會知道自己已做好準備,可以和這個世界好好告別,沒有遺憾。 遺囑是很私密的事情,不想找人代筆卻又不知道怎麼寫? 「777遺囑生產器」app創辦人劉韋德律師,專長遺產繼承糾紛處理、遺囑撰擬遺囑,教你寫出具法力效力、完善的預立遺囑。【本書重點】 預立遺囑的重要性 遺囑的功能 你一定要知道的法律知識 遺囑可以寫那些內容 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遺囑方式【各界名人‧誠摯推薦】呂秋遠/執業律師 吳若權/作家、廣播主持、企管顧問李偉文/牙醫師.作家.環保志工賴瑩真/律師、「瑩真律師」YouTube頻道創立者賴靜嫻/寶島聯播網總經理
高寶社會人文與心靈勵志書展-單79雙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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